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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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招标编号:招标编号:GXTC-1663220GXTC-1663220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017 7 年年 1 1 月月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2目目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3 3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 6第三章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8 8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2424第五章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3939第六章第六章 附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4343第七章第七章 货物质量和

2、技术服务要求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7171第八章第八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评标标准及方法.7676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3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电视台的委托, 对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GXTC-16632202.本项目预算为 100 万元人民币。3.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及要求: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项目预算灯光耗材参见灯光专业耗材清单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

3、和技术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设备采购、检验、供货北京电视台100 万元4.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 500 元/包,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 EMS 费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5.对投标人的主要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4、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 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5)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6)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 并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争议。

5、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 月 25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11:00; 下午 1:00 至 4:00 (北京时间) 。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 (加盖公章) :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5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69 号(中国兵器大厦 603 室)。8.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

6、文件恕不接受。9.开标时间:2017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10. 投标、开标地点: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 21 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 A 座二层)。 11 、 本 公 告 在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北京电视台联系人:周宏联系电话:010-85336386联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8 号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69 号中国兵器大厦 603 室邮编:100089联 系

7、 人:贾大伟、刘东伟、梁超电话:010-68965582传真:010-68966628电子信箱:保证金专用户:保证金专用户: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标书款、服务费户:标书款、服务费户: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

8、行承担。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8 日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6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 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内容容1.1招标采购单位:北京电视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8 号电话:010-853363864.1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 100 万元人民币。6.1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8.1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上午 10:00 前将澄清要求传真 (同时发电子版)至国信招标

9、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电子信箱:传真:010-6896662814投标保证金:2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注: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收到相应注: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收到相应保证金款项为准)保证金款项为准)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汇票、转账支票(仅限于北京市内银行开具)或电汇,

10、接受由专业担保机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具体格式见附件11),不提倡现金。如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则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1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716.1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 份;电子文件:2 份(U 盘形式)。18.1投标截止期:2017 年 2

11、月 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20.1开标时间:2017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 21 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 A 座二层)。24.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6.1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3.1招标服务费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货物类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下浮 5%执行,按各包预算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注:计费

12、基准价为中标金额。注:计费基准价为中标金额。投诉投诉投诉联系电话:010-88354433联系人:夏涓。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8第三章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9一一说说明明1.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即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

13、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1.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1.2.3其他条件:(1)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 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3)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 并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

14、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与本项目无关,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影响其正常决策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4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签署合同的权利等:1.4.1提供虚假的资料。1.4.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5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北京电视台灯光专业耗材项目招标文件102.2.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合格的货物和服务2.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第 1.2 条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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