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小型微利优惠政策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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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网上报税系统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操作说明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 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2012) 操作说明1.1、打开网上报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2012) 报表,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

2、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您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如果符合选择确定,不符合选择取消。选择确定后,报表上的“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复选框自动勾选上。- 2 -1.2、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2012) 报表的第1 行增加了“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复选框,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系统提示时未选择“确定”的,在填报过程中可以再次勾选。1.3、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第 10 行“实际利润额”的“本年累计”小于等于

3、 10 万,第 14 行“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本年累计”为第 10 行“实际利润额”的“本年累计”乘以 15%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第 10 行“实际利润额”的“本年累计”大于 10 万并且小于等于 30 万,第 14 行“其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本年累计”为第 10 行“实际利润额”的“本年累计”乘以 5%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公式为:如果 10 行累计0 并且 10 行累计100000 并且 10 行累计300000 则 14 行累计=0.00;15 行=本年上期报表的应补(退)税额+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

4、免税额。1.4、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企业,第 21 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本年累计”小于等于 10 万,第 25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本年累计”为第 22 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的“本年累计”乘以 15%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第 22 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的“本年累计”- 4 -大于 10 万并且小于等于 30 万,第 25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本年累计”为第 22 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的“本年累计”乘以 5%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公式为:如果 21 行累

5、计0 并且 21 行累计100000 并且 21 行累计300000 则 25 行累计=0.00。- 5 -2、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 类) (2012) 操作说明2.1、打开网上报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 类)(2012) 报表,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

6、不超过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您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如果符合选择确定,不符合选择取消。选择确定后,报表上的“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复选框自动勾选上。2.2、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 类) (2012) 报表的第- 6 -1 行增加了“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复选框,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系统提示时未选择“确定”的,在填报过程中可以再次勾选。2.3、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第 6 行“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 10 万,第 12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为第 6 行“应纳税所得额”乘以 15%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

7、业减免税额;第 6 行“应纳税所得额”大于 10 万并且小于等于 30 万,第 12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为第 6 行“应纳税所得额”乘以 5%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公式为:如果 6 行0 并且 6 行100000 并且 6 行300000 则 12 行=0.00;13 行=本年上期报表的应补(退)税额+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 7 -2.4、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第 9 行“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 10 万,第 12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为第 9 行“应纳税所得额”乘以 15%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

8、企业减免税额;第 9 行“应纳税所得额”大于 10 万并且小于等于 30 万,第 12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为第 9 行“应纳税所得额”乘以 5%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公式为:如果 9 行0 并且 9 行100000 并且 9 行300000 则 12 行=0.00;13 行=本年上期报表的应补(退)税额+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2.5、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第 15 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换算为全年税额小于等于 2.5 万,第 16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为第 15 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换算为全年税额乘以 60%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第 15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换算为全年税额大于 2.5 万并且小于等- 9 -于 7.5 万,第 16 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为第15 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换算为全年税额乘以 20%减去本年累计已使用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公式为:如果 15 行换算为全年税额0 并且 15 行换算为全年税额25000 并且 15 行换算为全年税额75000 则 16 行=0.00。-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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