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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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HNLCJ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办法Q/HNLCJ-SC-2010电力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7-30发布 20-1实施II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发布目 录目 录 .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职责.25内容和要求.25.1总则.25.2招标范围及方式.35.3管理权限.35.4招标.45.5开标、评标.55.6定标.66监督与检查.77附则.7附录 A(资料性附录)招标实施程序 .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发标申请格式 .9附录 C(资料性附录)评标结果及建议中标人请示格式 .10附录 D(资料性附录)招标项目备案格式 .11附录 E(资料性

2、附录)年度招标总结编制格式 .12附录 F(资料性附录)年度招标计划编制格式 .13附录 G(资料性附录)招标项目合同存档目录 .14前 言为规范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项目招标活动,保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的附录 A、B、C、D、E、F 为资料性附录。本办法由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会批准。本办法由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本办法起草部门: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本办法由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办法第一次正式发布。电力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

3、简称:“公司)电力生产项目招标工作的基本要求、招标范围及方式、管理权限、招标工作的程序及要求、招标的监督与检查等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发电厂(含全资、控股等形式的发电公司) 、集控中心和电厂筹备处。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七部委 2001 年第 12 号令)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管理办法(

4、试行) (华能安2010557 号)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华能安2010557号)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3术语和定义3.1生产单位指公司管理的发电厂(含全资、控股等形式的发电公司) 、集控中心、电厂筹备处。3.2电力生产项目指计划检修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及生产零星购置项目、工程性维修维护项目。3.3计划检修项目指列入年度检修项目计划的项目。3.4更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更改项目” )是指对生产单位现有设备和设施,利用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进行完善、配套、改造,以消除其重大隐患和缺陷,提高电力设备和设施安全、稳定、经济和环保运行水

5、平所进行的技术更新改造项目。更改项目仅限于对已投产电力生产设备和设施、辅助性生产、环保和劳动保护设施所进行的小型投资。3.5生产零星购置项目(以下简称“零购项目” )指购置价值 5000 元及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且能独立实现某完整功能的用于生产、2维护、检修和常规试验等项目的小型设备、工器具、仪器仪表等项目。3.6工程性维修维护项目指需要对外承包且从四项费用中“其它费用”列支的设备、设施、生产建筑物及非生产设施的维修维护项目。3.7重点项目指单项投资在 500 万元及以上或对电力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计划检修项目、更改及零购项目,一般由公司在下达年度计划时明确。3.8招标经办单位(部门)指具体经

6、办招标工作的生产单位或公司有关部门。4职责 4.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监督。招标领导小组下设电力生产项目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生产招标办” ) 。4.2公司生产招标办4.2.1生产招标办设在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公司所有电力生产项目招标工作。4.2.2负责修订、完善公司有关电力生产项目的招标管理制度,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4.2.3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生产单位招标管理工作。4.2.4负责审核公司定标权限范围内招标项目的中标推荐意见,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4.2.5负责汇总、审查各生产单位年度招标计划。4.2.6负责公司生产项

7、目年度招标工作总结的编制、上报。4.3公司生产技术部4.3.1负责组织公司权限范围内的电力生产项目招标具体工作,包括招标过程的组织实施、合同签订、合同交底和招标全套资料存档、备案等。4.3.2负责审查生产单位上报的招标文件及评标大纲。4.4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招标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与举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4.5生产单位4.5.1成立本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及招标办公室,对本单位的招标活动实行统一管理。4.5.2负责制定本单位招标管理相关实施细则。4.5.3负责招标计划的制订、招标过程的组织实施、合同签订、合同交底和招标全套资料存档、备案等。4.5.4负责按管理权限上报项目的招标计划、立项

8、、招标进展情况、评标结果及定标情况3等。5内容和要求5.1总则5.1.1招标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5.1.2招标经办单位(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招标管理工作。5.2招标范围及方式5.2.1外包工程及设备采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机组 A/B 级检修;2100 万元及以上的计划检修项目、工程性维修维护项目;350 万元及以上的更改及零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5.2.2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定标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

9、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5.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2由于招标人或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定项目合同的。5.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定标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进行竞争性谈判1招标后没有人投标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2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项目紧急需要的;3潜在投标人只有两家

10、的。5.2.5应进行招标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项目及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等特殊原因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定标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采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合适的方式进行,并抄报监察部门备案。5.2.6电力生产项目物资采购按电厂生产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云澜电物20087 号)执行。5.2.7重要的更改项目设计工作,原则上委托电站工程原设计单位设计。5.2.8机组检修外包工程只限于劳务承包和辅助材料承包,检修所需的专用设备、备品及4主要材料原则上由生产单位提供。机组控制系统和继电保护系统的检修工作不得外包。5.3管理权限 5.3.1公司管理权限(一) 单机容

11、量 100MW 及以上电厂(含集控中心)1负责组织 500 万元及以上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生产单位组织招标、评标工作;2负责单台机组 A/B 级检修或多台机组一次性招标项目、100 万元及以上计划检修项目、工程性维修维护项目的定标;3负责 70 万元及以上更改及零购项目的定标。(二) 单机容量 100MW 以下电厂1负责组织 300 万元及以上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生产单位组织招标、评标工作;2负责 50100 万元及以上计划检修项目、工程性维修维护项目;3负责 50 万元及以上、更改及零购项目的定标。5.3.2生产单位管理权限(一) 单机容量 100MW 及

12、以上电厂(含集控中心)1负责组织 500 万元以下项目及公司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2负责 100 万元以下计划检修项目、工程性维修维护项目的定标;3负责 70 万元以下更改及零购项目的定标。(二) 单机容量 100MW 以下的电厂1负责 300 万元以下项目及公司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2负责 5100 万元以下计划检修项目、工程性维修维护项目的定标、 ;3负责 50 万元以下更改及零购项目的定标。5.4招标5.4.1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严格按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禁利用分解项目、肢解合同、降低项目投资估算价格等手段,规避招标。5.4.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拟邀请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其数量应当满足有效竞争的需要,不得少于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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