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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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制度一、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制度第一条 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第二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第三条 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

2、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

3、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四条 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报告,由值班人员(班、组长)填写有关记录: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五条 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二、社会单位防火巡查制度二、社

4、会单位防火巡查制度第一条 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由社会单位保安负责完成。第二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社会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在夜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进行改正。第四条 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安全

5、管理人签字、存档备查。第六条 社会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1、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情况)。三、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三、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第一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积极配合落实。第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

6、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要求整改并做好记录。第三条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

7、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物资和组织保障。第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第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做好记录。第六条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第七条 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8、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四、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第一条 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第二条 社会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第三条 单位要定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其他社会单位至少每年演练一次。应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第四条 预案演练

9、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第五条 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五、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五、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第二条 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第三条 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工程部负责日常测试和维护。并遵守以下规定:1. 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

10、畅通;2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3常闭式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4不得随意遮挡、挪用、损坏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5严禁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第五条 每日防火巡查应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第六条 工程部每季度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社会单位应当在单位合适的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阵地。第二条 社会单位应

11、当确定消防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第三条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第四条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第五条 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第六条 社会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传单、手册、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采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等形式,以及利用广东消防网“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系统”、当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第七条 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

12、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第八条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员工宣传教育培训内容:1、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5、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6、广东省社会单位消防e网管理系统应用。七、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七、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13、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四、消防控制室

14、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七、消防控制室

15、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九、消防控制室应保存以下资料:(1)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2)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3) 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义务和(或)专职消防人员等内容。(4)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16、。(5) 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6)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控制室应有系统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等。(8)消防控制室应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十、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八、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八、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二)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三)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五)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六)火灾确认后,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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