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复习重点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9615716 上传时间:2018-05-17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27.8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诉复习重点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民诉复习重点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民诉复习重点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民诉复习重点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诉复习重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诉复习重点(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诉: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实体权益的请求,即请求说。2、诉的种类: 1)确认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积极的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的诉,消极的确认某种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2)给付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3)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指原告要求变更或者 消灭与被告之间的一定法律关系的诉讼。3、反诉:在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供了一个和本诉请求相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的构成要件:1)通常情况下,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的2)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3)反诉和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审理程序4)反诉与本诉在诉讼标的,

2、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方面存在牵连关系5)反诉的关系应当合法4、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指民事诉讼法对那些人适用2)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指民事诉讼法用以解决那些案件3)民事诉讼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指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期间4)民事诉讼法对空间的效力:指民事诉讼法在多大领域内发生效力5、基本原则种的诉讼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2)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诉讼调解原则: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或通过协商而达成协议4)辩论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5)处分原则:当事人有

3、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6)诚实信用原则: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应当恪守承诺,严守信用,诚实无欺,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身的利益7)支持起诉原则:指在受害人不干活着不能起诉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支持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8)人民调解原则6、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和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原则的区别: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建立在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刑事诉讼辩护原则建立在公诉权与辩护权相分立的基础上。因此,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相同或对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仅可以反驳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而且可以对原告

4、提出反诉,从而是原被告的诉讼地位发生辩护。而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被告人只能针对自己是否犯罪,或罪轻罪重进行辩护,而不可针对人民检察院提出反诉。7、回避制度,指审判人员或者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不得参加案件的审理或者不得参加有关诉讼活动的制度1)法定的回避情形: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同样适用于十几元,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2)回避的法定程序: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5、。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批委员会决定。审批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 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会比的决定之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法医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8、公开审判制度,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宣判依法公开进行的制度。公开审判的例外:法定不公开, 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

6、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裁决一律公开,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9、一般地域管辖,指根据法院辖区与当事人所在地之间的隶属关系而确定的管辖(原告就被告)A 原告就被告的例外: 1)对不在中户民族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10、专属管辖, 指法律对某些具有特殊性的案件,强制性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允许当事人变更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1、协议管辖,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纠纷发生之后,通过协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又称约定管辖或者合意管辖。特点: 1)案件适用范围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2)协议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口头协议无效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4)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5)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2、特殊地域管辖:指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1)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律: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法定管辖

8、权,公司诉讼,海难救助费用案件与共同海损纠纷案件除外。密切联系时确定特殊地域管辖的重要规则(哪个地点与发生争议时的事实有密切联系,哪个地点的法院管辖对案件的审理,保全,抵押比较方便)2)类型: A、因保险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E、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F、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G、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H、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传播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I、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住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L、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按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条件:1)人民法院已

10、经受理了案件,但该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2)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被认为是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为了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理,法律规定,移送只得进行一次)13、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星星峡,制定有某个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个具体案件予以管辖。两种情形: 1)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而无法行使管辖权2)两个以上的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14、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有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特别限制:确有必要,事先取得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开庭前。关于确有必要的条件: 1)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

11、讼案件2)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15、当事人:指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圈的人。16、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指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资格,既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17、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指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能力,即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条件: 1) 18 岁以上,或16 周岁以上不满18 周岁而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2)精神健全,没有任何精神疾病18、共同诉讼人:从当事人的构成形式上看,有的诉讼是一对一的诉讼,即原被告各有一名,而有的诉

12、讼则不然,其中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这样的诉讼就成为共同诉讼。原告二人以上的成为共同原告,被告二人以上的成为共同被告。19、必要共同诉讼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统一的,这样的诉讼势必要共同诉讼。人数多的一方与对方只有一个法律关系争议。条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统一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裁判诉讼法。法定情形: 1)挂靠借用类2)解释 67 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先是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和其他监护人为共同被告。3)解释 71 条: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40 继承遗产类5)共有财产

13、类6)赡养费诉讼应当追加所有义务人为共同被告7)原告可以仅起诉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20、诉讼代表人,指有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21、代表人诉讼的两种形式及其程序1)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指有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的共同诉讼人推选出诉讼代表人, 代替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代表人诉讼。A 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B 多数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的诉讼标的或具有同一种种类的诉讼标的C 人数确定的诉讼代表人产生。推选方式:全体当时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有部分当时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2

14、)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指在起诉时如果共同诉讼人的人数不能确定,则由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代表人,代表全体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的代表人诉讼。A 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尚未确定B 多数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同一种类C 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由当时人推选代表人,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指定当事人2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对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方式:提起诉讼。两个诉:本诉与第三人之诉。地位:有独三相当于原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2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

15、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由法 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对本诉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判断:两个法律关系,原告与被告以外的人。A 代位权诉讼中,可以追加债务认为无独三B 撤销诉讼中,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无独三。方式:自己申请参加,由法院通知他参加。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三有权提出上诉。24、第三人撤销之诉:因不可归责于己的事由而未参加原案审理,但原案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对其不利部分的诉讼程序。特征:属一种事后救济机制,属于一种特殊性,非通常的救济机制,属于一种以保护第三人的名师尸体权益为主要目的的

16、诉讼程序。25、诉讼代理人: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权,以当事人的名义,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不是当事人)26、授权方式:凡涉及民事实体权利义务问题代为处理必须特别授权,与民事实体权利义务无关的行为一般授权足够,通常书面方式,简易程序允许口头方式。1)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规定。承认,放弃,变更,和解,调节,反诉,上诉。授权书中明确规定。2)一般授权: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27、送达: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将诉讼法律文书叫送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人的行为。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指人民法院指派送达人员将诉讼法律文书当面送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不在的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尤其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交由其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由其诉讼代理人签收。以上这些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2)置留送达,指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按照法定程序,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有送达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将诉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