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字由形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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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偏旁及其与字义分析的关系汉字有独体字与合体字之分。所谓独体字,是指那些单独成字的结构形体,它们不可拆开分析。例如, “日”、“月”、“山”、“水”、“火”、“天”、“木”、“人”、“手”、“口”、“刀”、“牛”、 “羊”、“末”、“本”、“刃”、“亦”、“旦”等字,都不能拆开分析。如果把它们强行拆散,只 到得到一些“点横竖撇捺”等笔划,而不能得到形音义三者统一的独立汉字。这些字都是单独成字的, 所以,它们都是独体字。 一般来说,象形字和指事字都是独体字。象形字中虽有少数合体字,但如果把 它们拆开来,至少能得到一个不成字、无读音、只能依附于成字部分的形体。如“巢”字, 可以拆成上、 中、下三

2、个部分,但除了下部是“木”字外,其上部、中部都不是字( 上部像三只鸟形,中部像鸟筑在 树上的窝 )。因此,严格地说,“巢”字并不能算真正的合体字,而只能算以上、中、下三部分整体象 形的独体字。 所谓合体字,是指那些由若干个字结合而成的结构形体,它们可以拆开分析。例如,“初”、“分”、 “看”、“休”、“采”、“林”、“淼”、“诂”、“江”、“灼”、“吾”、“仞”、“遂”、“穿”、 “旷”、“烘”、“煎”、“地”、“妖”、“裔”、“说”、“宫”等字,都能拆开分析:“初”可 拆为“刀”、“衣”, “看”可拆为“手”、 “目”,“采”可拆为“爪”、 “木”,“诂”可拆为“言”、 “古”,等等。拆开之

3、后的每一个分体,都可单独成字。这些分体,有的是独体字,有的仍是合体字, 仍可继续拆开分析,直到全部分体都是独体字为止。例如,“语”字可拆成“言”、“吾”,“燃”字 可拆成“火”、“然”,“然”又可拆成“火”、“肰”,“肰”又可拆成“月( 肉)”、“犬”,等等。 这些情况,说明了合体字内部的层次性。所有合体字都是会意字或形声字。 在 说文解字中,独体字被称为“文”, 合体字被称为“字”。 “文”是个独体字, 本义是花纹。“字” 是个合体字,从宀(义为房屋 )、从子( 婴儿) ,其本义是“人及鸟生子”。 把独体字称作“文”, 含有“描 摹外物形象”之义。把合体字称作“字”,含有“孳生繁衍”之义(

4、合体字是在独体字的基础上产生的, 就像人生子、鸟下蛋一样 ) 。说文叙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 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由于“文”产生在前,“字”产生在后,所以 “文”又常被称作“初文”。据统计,汉字中的初文大约有五百来个,其余都是“字”。许慎把自己编 写的中国古代第一部字典命名为“说文解字”。“文”不可析,故以“说”明之;“字”则可析,故以 “解”剖之 (“解”的本义是“判也”, 字形“从刀, 判牛角” )。可见,许慎对“文”和“字”的界限, 是划得很清楚的。但“文”和“字”二字,古人经常混用,所以段玉裁指出:“析言之,独体曰文,合 体曰

5、字;统言之,则文字可互称。” 弄清了独体字和合体字的内涵与外延,就容易理解什么是偏旁了。 “偏旁”是从分析具体汉字的结构角度所提出来的专门术语。“偏旁”是专门针对合体字而言的:合体 字左边的分体叫“偏”, 右边的分体叫“旁”。 例如, “偏”字,其左“亻”是“偏” (俗称“站人旁” ), 其右“扁”是“旁”;“初”字,其左“衣”是“偏”,其右“刀”是“旁”,等等。但在习惯上,合 体字上、下、左、右、内、外的各个组成部分,都统称为“偏旁”。偏旁可以分成两类:形旁和声旁。 形旁表义、声旁表音。会意字只有形旁,没有声旁(“亦声”字除外 ) ;形声字既有形旁,又有声旁。通 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

6、的结论:偏旁是就一个个具体的合体字的结构而言的,合体字的每一个 组成部分,都可以称偏旁。偏旁中的形旁,同字义分析有直接关系;声旁,纯表音的与字义分析无关, 兼表义的与字义分析有关。偏旁是由笔画组成的,有的偏旁本身就是一个字。二、部首及其与字义分析的关系“部首”是在字典中就它所统属的字而言的。在古代的许多字典中,在形体结构上具有相同的组成部分的若干个字,被归为一类,称作一个“部”;每部中排在第一个的字,就是该部所有字在结构上所共有的那个组成部分,这个字就被称作“部首”或“部首字”。可见,“部首”就是它所在的那一部所有字的“头”。最早提出“部首”的,是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部首”可以分为两类:造字

7、部首和检字部首。1 造字部首 造字部首专指说文解字的部首。说文一书以小篆为标准字形,收字9353 个。说文共分 540 部,它的 540个部首是根据篆文的形体构造加以分析归类而概括出来的,绝大部分都是独体字,只有少 数合体字。说文 540 部的分部原则是“据形系联”,即根据字形结构上的联系,排列部次。540 个 部首以“一”字起头,以“亥”字终了。许慎在说文叙中说:“其建首也,立一为耑(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 穷冥。”段玉裁指出:“五百四十部次第,大略以形相连次,使人记忆易检寻”,“部首以形为次,以 六书始于象形也。

8、”可见,许慎对部首的建立和排列,是经过郑重思考并花费了大量心血的。 在 540 个部首中,除了“三”、“久”、“才”、“克”、“录”、“丐”、“冉”、“能”、“燕”、 “率”、“它”、“四”、“五”、“六”、“七”、“甲”、“丙”、“丁”、“庚”、“壬”、“癸”、 “寅”、“卯”、“未”、“戌”、“亥”等36 个部首没有被统字 ( 因为这些字在形体结构上无法同其 他字归为一类,只能单独列部)外,其余 504个部首都有所属之字。这504个部首本身即标示着它们领 统之部所有字的本义所属的意义类别、意义范畴,因为这些部首是从六书造字角度分析合体字的构成情 况后归纳出来的,它们实际上都是偏旁中的形旁,

9、或者说意符。 例如,“示”是一个部首字,根据南唐文字学家徐锴研究,“示”就是古“祇”(q)字。古代“神祇” 二字常连用,“神”是天神,“祇”是“地祇”(即地神 )。因此,所有从“示”之字,都同神鬼之事有 关。示部的字,按其意义可以分为四类: 神的类别。如:神,天神;祇,地神;社,土地神,等等。 祭祀的类别。如:祰,“告祭也”;祠,“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词也”;礿,“夏祭也”;祓, “除恶祭也”;祷,“告事求福也”,等等。 有关宗庙的词。如:祖,“始庙也”;祏,宗庙中藏神主的石屋;祔,新庙;祪,远庙,等等。 有关祸福之事。如:祸,“害也,神不福也”;福,“祐也”;禄,“福也”;祟,“神祸也”;

10、 祺,“敬也”,等等。 又如,目部的字,如“眩、盼、瞟、睢、相、眷、看、眙、睡、眯、盲、眇”等,都跟眼睛有关;火 部的字,如“烟、烛、灰、炳、灿、然(燃烧) 、光、熬、煣”等,都跟火有关,等等。 2 检字部首 检字部首是指明清以来的大型字典( 明人梅膺祚的字汇和清代官订的康熙字典)中通用的 214个 部首。这些部首是为了查检汉字、方便使用而创立的。它们所依据的字形,不是含有较浓的图画意味、 基本上能反映造字意义的小篆, 而是基本上丧失了形象性、 由“点横竖撇捺”等笔划组成的楷书。因此, 它们同说文的540 个部首有很大的不同。 一般来说,检字部首是对造字部首加以简化、归并之后产生的。把214

11、个检字部首和 540 个造字部首 相 比较,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有的部首,是从说文直接继承而来,保持了说文部首的原貌。这些部首仍能表示其所统之 字的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 因此,它们应当是所统之字的形旁。 例如:“囗”、“女”、“巾”、“弓”、 “戈”、“斤”、“月”、“牙”、“皿”、“示”、“衣”、“穴”、“竹”、“缶”、“网”、“羽”、 “老”、“耳”、“肉”、“角”、“豆”、“豕”、“贝”、“车”、“邑”、“金”、“门”、“阜”、 “页”、“食”、“马”、“骨”、“鬼”、“鸟”、“髟”、“黍”、“黑”、“鼠”、“鼓”、“齿”、 “龙”、“龟”等。 有的部首,是将说文部首归并而来,归并之后

12、基本上不影响字形结构的分析。例如,“玉”部 是由说文“玉”、“珏”、“琴”等部合并而来,如排除“琴”、“瑟”、“琵”、“琶”等少数 字,其余的字几乎都与“玉”有关。又如,“火”部是由说文“火”、“炎”、“焱”等部合并而 来,如排除“熊”、“营”等少数字,其余的字几乎都与“火”有关。其他如“羊”、“毛”、“鹿”、 “犬”、“鱼”、“日”、“人”、“虫”、“力”、“口”、“心”、“工”、“木”、“水”、“山”、 “见”、“土”、“子”、“禾”、“立”、“田”、“言”、“辛”、“虎”、“隹”、“目”等部, 也属这种情况。因此,这些部首基本上都是其所统之字的形)旁。 有的部首,是将说文部首归并而来,但

13、归并之后打乱了字形结构的分析。例如,“乙”部,是 将说文“乙”、“九”、“气”等部的全部或部分字合并而来,“乙”只是原说文“乙”部字 如“乾”、“乱”的形旁,而不是其他字的形旁。又如,“匕”(b,本义为“相与比叙也”)部,是将 说文“匕” (b)、“匕” (hu,本义“变也” )、“北”等部的部分字合并而来,“匕”(b)只是 原说文“匕” (b)部字如“匙”的形旁,而不是其他字的形旁,等等。因此,“乙”、“匕”(b) 等部的字的本义,并不属于同一个意义范畴。 有的部首,虽有其字,但意义不明。如康熙字典 把说文中“亡”、“亢”、“交”、“亥”、“亦”、“京”等部首字全都放在“亠”部,字 汇中虽有

14、“亠”字, 并注明其读音为“徒钩切, 音头”,但“义阙”。因此,“亠”决不可能是“亡”、 “亢”、“交”、“亥”、“亦”等字的形旁。“亠”只是上述诸字楷书形体的前两笔罢了。最近几十 年,由于简化字的广泛推行,以及大型字典的编纂,在新编字典中,部首的分合变化和字的归属,又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 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 (修订本 ) (1996 年 7 月修订第 3 版) ,共有 189 个部首,其中“几”部收有“凡”、“凤”、“凰”、“凫”、“夙”、 “秃”、“凭”等字,而这些字在说文中分属“二”、“鸟”、“夕”、“秃”、“几”部。又如, 1993 年 11 月出

15、版的汉语大字典,收字5 678 个,分为 200部( 将康熙字典 214 个部删去 8 个 部,合并 6 个部),又调整了不少单字的归部( 如将原属“水、火、禾”部的“颍、颎、颖”一类字统归 “页”部,将原属“肉”部的“胖、 肾”等字改归“月”部, 将原属“耳、 口、心”部的“闻、 问、闷” 一类字,统归“门”部,等等)。所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方便读者检索。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 现:检字部首虽然在查检汉字时,比造字部首简单方便,但是,如果要分析汉字的字形结构并进而掌握 其字义,则必须以造字部首为依据。三、汉字常用造字部首简介我们在上文中已经谈到,汉字的造字部首通常也就是合体字的形旁,同一部

16、首的字,属于同样的意义范 畴。因此,了解常用造字部首的含义及其所表示的意义范畴,对分析常用字的字义,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介绍 20 个常用的造字部首 : 1 口 “口”的本义是“人所以言食也”。口部的字主要有四类: 跟“口”有关的器官。如:噭(ji o,马口 ) 、噣(zh?u,鸟嘴)、喙(hu,兽嘴 ) 、吻(“口边也” )、 喉。 跟“口”有关的行为。如:吞、咽、哆(“张口也” )、咀 ( 含而味之 ) 、含、吮、喘、呼、吸、吹、 喟(“大息也” )、哼、噤 (“口闭也” )、呷、吐、啖、吁 (“惊也” )、叫、呻、吟,等等。 象声词。如:呱 ( ,“小儿啼声” )、啾(ji ,“小儿声也” )、喤( 小儿大声 ) 、咳(“小儿笑也” )、 哑( 笑声) ,等等。 跟言语有关的事。 如:命、问、唯( 应答)、咄(欲相语而先惊之之词 ) 、唉( 应也)、吃( 口吃) 、哽(“语 为舌所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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