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稿)2010-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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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0-2015 年嘉峪关市年嘉峪关市技能人才技能人才队队伍建伍建设规设规划划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服务企业为目标,以市场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社会培训资源,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各类职业学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通过学校教育培

2、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重点在工业企业、建筑及服务等技能人才紧缺的行业,全面实施“技能振兴行动“,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新技术产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到2015 年,全市培养高级工 300 人,培养技师、高级技师 200 人,形成一支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中高级2工为主体、结构比例合理的技术工人队伍,确保中级工以上技能型人才比例上升 20以上,并带动各类初级技术技能人员梯次发展。二、建立健全培养体系1.加强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十一五“期间,全市

3、争取建成具备汽车维修、计算机、电气焊、服务员等专业特色鲜明的市级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2 个;对在嘉峪关市级技能比武中获得前三名、省级技能比武前五名的技能人才,可突破学历、年龄的限制,优先充实到技工学校、职业教育学校实训教师队伍。 加强职教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办学条件。2.努力开拓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企业搞好岗位练兵,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从 2010 年起,每年在建筑、计算机、电气焊等行业,组织一届相关工种的技能大赛。竞赛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发改委、建管局、教育局、总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取得工种竞赛一、二、三等奖的

4、选手,授予“嘉峪关市技术能3手“称号,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分别给予 1000元、800 元、500 元的奖励。鼓励和支持各类培训机构,根据企业、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技能劳动者个人自我发展需要,面向企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失地农民及外来劳动力,开展技能提高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训。对于所培训人员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单位,按 50 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单位,按 100 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3.强化教育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职教集团培养技能人才的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各具特色的技能专业。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鼓励

5、取得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经过学历教育获取大专以上学历证书;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过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实践能力和相关学历层次,培养一大批“双师型“教师,不断提技能人才培训质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围绕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利用企业的设备,发挥培训机构的优势,共同制定合作培养方案,把专业理论知识教学与岗位操作技能训练以及课题攻关有机结合。加大职业4教育投入,每年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发展职业教育经费。拓宽经费筹集渠道,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吸纳民间资本。4.突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地位。企

6、业要扎实抓好职工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培养技能人才,到 2015年,中高级工以上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 20%以上。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技能人才的培养。要严格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列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及未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将全额统筹该项提取,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费从市统筹的职工教育培训费中列支。企业未按要求提取、缴纳职工培训教育经费的,未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不得被评为

7、市人才工作、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5.发挥政府部门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将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企业申报技术改造项目、技术项目引进、参加重大工程招投标、评优和5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各类企业在引进项目申报时应同时编报与项目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配置情况和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并按规定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三、进一步完善评价和激励机制1.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着力抓好计算机技术考核基地建设;抓好工人技术等级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培养各工种、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5至 10 人。根据企业需要及时组织考核鉴定工作。2.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对获得

8、全国技术能手或在全国、全省及嘉峪关市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授予相应技术状元或技术能手称号,可破格推荐技师、高级技师。对符合劳动模范基本条件的技术能手,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3.开展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制定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被评选为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的享受政府津贴。评选条件:(1)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者有绝技、绝活,并取得6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者;荣获“嘉峪关市技术能手“以上称号者;在培养技师、高级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影响者。(2)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职业

9、技能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显着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在国家、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荣获“嘉峪关市技术能手“以上称号者;在培养高级工等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着有较大影响者。评选程序: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经过公布条件、逐级推荐、资格审核、现场查核、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的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市政府批准,授予嘉峪关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证书。奖励标准: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三年内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 200 元;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三年内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 150 元。四、创设培养环境1.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从市财政统筹

10、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设立市技能人才工作基金。技能人才工作基金列支范围包括: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和奖励;培训机构培养高级工以上人才培训补贴;技能人才组织考核和鉴定费;技能人才政府津贴和体检休假;7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企业表彰奖励。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渠道增加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新机制。每年在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设立技能人才建设资金专门项目,重点用于技能人才奖励、培养等。2.组织评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企业“。市每两年组织一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并取得成效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3. 构建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薪酬、福利制度。企业在制定薪酬

11、结构时,应充分考虑技能劳动者的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等因素。企业在职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应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组织引导全市 100 家规模企业实行“首席工人“ 、“首席技师“制,在薪酬、福利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市建立优秀技能人才定期体检和休养考察制度,让技能人才享受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待遇,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五、加强组织领导8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成立由组织、劳保、发改、教育、科技、外经、财政、人事、地税、物价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参加的市

12、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协调。市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各镇要加强对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根据本镇经济发展需要和企业人才需求,制定本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培训计划,认真完成市下达的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任务。对未落实培训计划,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镇,将取消市人才工作、劳动保障工作评优评先的资格。2.加强技能人才基本信息的收集掌握。各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技能劳动者的数量和基本构成,建立好技能人才基本信息台帐。加快建立全市技能人才信息交流平台,研制开发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93.充分发挥媒体对技能人才的宣传作用。市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培养使用技能人才的政策,宣传技能人才先进典型,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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