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集北村拆迁安置小区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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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江镇集北村拆迁安置小区道路工程评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工程名称:龙江镇集北村拆迁安置小区道路工程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集北村民委员会编制时间:二一四年七月 特别说明:以下内容摘自招标文件初稿,如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修改的权利 第 1 页 共 16 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 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变更应征得招 标人同意。签字盖章1. 投标文件封面: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 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2、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3. 投标总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加盖单位章,并有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单位公章; 5. 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交)。投标文件格式1.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 1)修改了清单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原工程量清单的实质内容; (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 因计价软件版本不同引起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 致的(但实质内容无缺失),视为细微偏差, 不构成废标因素。 注:招标文件

3、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形式服务,其按格式响应的具体内容应以招标文 件中有关条款和要求为准。报价唯一投标人不能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 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1.2 资格评审 标准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4、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第 2 页 共 16 页条款号量化因素评审、量化标准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应承诺工期且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完整、实质内容无缺失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其他1. 投标人不能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2. 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2 详 细评 审标 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废标处理:1. 低于成本报价;2. 安全防护

5、、 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不足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的 90% ;3. 投标函、投标总价及单位工程费汇总三者不一致。有,评标入围价确定方法如下:1. 上限价:招标控制价。高于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2. 下限价:无。投标报价超出上限价为无效投标文件。第 3 页 共 16 页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2.1 款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根据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评审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

6、价相等时,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评审)。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依据本章第 2.1.1 项、 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7、;(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审量化标准进行评审,并编制相关价格第 4 页 共 16 页比较表。3.2.2 投标人的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被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

9、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当确定三名有效投标人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人)可不再对其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有投标报价相同的,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3.4.2 如入围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3 人时,经招标人及招标投标监督组评定认为本次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时,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若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时则否决所有投标,由招标人

10、重新组织招标。第 5 页 共 16 页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 定义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传真;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相关的现行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 施工设计图纸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三份。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

11、三者提供;承包人自行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6. 通讯联络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第 6 页 共 16 页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7. 工程分包7.5(1)指定分包工程:分包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充:本工程所有劳务作业必须实行劳务分包,承包人必须与具备劳务分包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具体实施详见顺建发200715号关于进一步推广

12、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 。13.交通运输13.1 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3.2 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按通用条款约定。13.4 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按通用条款约定。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1)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2)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3)建造师具体人选:19.发包人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

13、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提供现场的日期与开工期相同,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就近指定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及符合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的接驳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设计等有关的资料;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费用已包含在投标

14、价中,发包人不另行第 7 页 共 16 页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同时承包人也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本工程所需的规定项目的检测费用(含桩检测试验费、配合桩试费、临时道路费、水电费等)由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费项目内填报,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五天内。(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筹集并承担相关费用。(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五天内。(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

15、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保护方案,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开工后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办理工程报监手续、施工报建手续、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及备案。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19.4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 其他:按专用条款第80.2 款、第 81.1 款、第 83.1 款等相关规定执行。(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账。 支票支付。其他方

16、式:20.承包人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按通用条款第80.2 款、第 81.1 款、第 83.1 款等规定期限提交。另作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遵守政府部门及发包人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自行安排,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第 8 页 共 16 页(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打桩工程、基础工程、土方的开挖回填等工程,承包方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了解四周居民房屋现时状况,施工前承包方必须制订有效的施工方案、支护方案及周边房屋检测等,做好支护、放坡、排水降水等防护施工措施安排,避免出现因施工措施不够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如出现因施工引起的事故则由承包方承担。周边房屋的桩前检测及桩后检测、支护、放坡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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