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公开之路:汶川地震的传播学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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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往公开之路:汶川地震的传播学遗产关键词: 汶川地震 信息公开 新闻公开摘要: 在汶川地震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新闻的开放管理政策产生了壮观的传播效用,由此,中国新闻公开性的转向亦成为可能。近年来,中国在实施信息公开公共政策方面,走过的是曲折而不确定的历程;个案的经验表明:信息公开不仅仅是思想解放,更关系到社会稳定。汶川地震中最可宝贵的传播学遗产,是关于新闻传播的异乎寻常的开放政策,它超出了形式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而具有了政治文明的本质和里程碑式的意义。与以上主旨相关,论文亦总结了信息公开的“汶川经验”,并尝试提出了关于社会稳定的传播模式假说。Abstract:During the ev

2、ent of Wenchuan earthquake, the open policy of governmental information and journalistic management has produced grand communication effect. Therefore, the direction changing of the openness of journalism in China has become possible. These years, China has come through a devious and indefinite way

3、in the course of freedom of information in public policy; and the case experience has shown that freedom of information was not only Emancipation of the mind, but also related to a stable society. The most precious communication legacy in Wenchuan earthquake is the intriguingly unusual open policy i

4、n journalistic communication, which has been beyond the freedom of governmental information in name, but processing the essence of political civilization and meaning of a milestone. Connected to the subject above, this study has concluded the Wenchuan Experience about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tri

5、ed to propose a hypothesis of communication mode about social steadiness.Keywords: Wenchuan earthquak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journalism作为人类生活中一场罕见的灾难,汶川地震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但同时也必然会带来对灾难的反思,及学术思想的遗产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都可以从中寻求到宝贵的启迪。新闻传播,也不例外。2震灾所留下的最重要的传播学遗产,当属信息公开所引发的政治、社会、文化影响。一、公开带来了什么信息公开是一个悠久的、全球性的

6、话题。在新闻学、法学的知识谱系中,信息公开已是公理和法则,但是在中国并非一直如此。在这一点上,我们曾有过太多教训比如 SARS 期间,因为对信息正当传播的禁令,导致了天灾转化为人祸,甚至酿成社会危机和国家形象危机。学人和常人自然可以看到这一点:信息不公开,其弊猛于灾害。在 SARS 危机的第一周,我本人亦提出过“流言止于公开”的口号。1不过某些不甚贤明的管理部门一向是后知后觉,直到一个多月后,才确立了SARS 危机的信息公开制度。那时,大乱已经形成;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当时的卫生部亦因隐瞒疫情成为千夫所指。幸而,在后来的松花江污染、禽流感之类事件中,政府开始逐渐汲取教训,尝试顺应信息公开的科学法

7、则,较之以往也更能遏制流言与动乱。这次的汶川地震报道,央视、四川台以及其他一些中国主流媒体的直播、特写,成为震后全国人民获取准确信息的最好渠道。国人因此感受到了信息公开透明的伟力,与此同时,信息公开也推动了抗震救灾的开展,也减少了谣言的滋生。这一切,自然都可喜可贺。在信息公开方面,这次的救灾报道算不得是历史的第一次,因为之前毕竟有SARS 之类的先例可循了;如果探寻其特殊价值,那是在主动性上与 SARS 不同,此次的新闻报道与信息公开,不是因为遭受重大挫折而被迫施行的。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其间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此次信息的公开也并非发生在第一时间。地震发生之后,有人做了搜索,只有凤凰台在播中

8、国四川发生大地震的时事连线;大陆的电视台,竟然没有一家播报地震的新闻;上网查询,连3国外的网络上都发布了这个消息,而我们自己的官方网络上仍然没有信息。在那个第一时间,我们的新闻媒体延续了审查与自我审查的好习惯:遇到灾难,都是要有上级批示之后才能报道。这里,我是要说明:信息公开的法则在中国,即使在传媒的管理者那里,也远远没有深入人心。好在,在不长时间的迟钝和迟疑之后,终于管理层和媒体顺应了民意,新闻报道勇敢地冲破了禁区。接下来就是全世界都难以忘怀的新闻场面:几乎我们知道的所有媒体都向灾区派出了记者,几乎所有重要的灾区场景都被报道。于是后来,媒体的正面作用,使得宣传管理部门完全认同了这种思想解放。

9、其结果,大家都看到了,那就是,全国人民都感受到了新闻工作者的专业热诚,目睹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爱民情怀,也因此得以奉献出浩荡的赈灾博爱;那就是,在信息公开之下,如此大灾,却没有流言盛行,自然,也没有任何政治想象中的动乱。这里,我要强调的是,信息公开不仅仅是思想解放,从根本上说,更是社会稳定。在 SRAS 期间,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流言的形成曾经造成了多大的恐慌,给政府形象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信息公开,并不是为了添乱,而是为了帮忙;不是为了妨碍和限制政权,而是促进政权的科学运转;不是授权于他者,而是真诚地服务于大众、取信于民。汶川地震,由于有了充分的信息公开,政府能够高效完成自己的职责,取得来自全社

10、会和国际社会的救援;由于有了充分的信息公开,人们保持了对政府的高度信任。二、在公开性走向的相反处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中国传播史上的一件大事。从去年 4 月出台,到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在长达一年的实施准备期中,各级政府加紧行动,信息公开的步伐越来越大。不过,在中国的国情下,信息公开仍然是一个艰难的事业。条例的正式实施,不过是一个漫长征途的起跑线。譬如,某些部门在援引条例解4释自己信息公开的不充分时,常用很多限定词例如,在“适当的时机”、 “适当的范围”、 “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公开信息。于是,连如何理解信息公开的条件都成了难解的学术问题,草根大众又何能享受到法令的阳光普照?当

11、然,我们可以特意去寻找乐观的一面,譬如在今年春节前雪灾事件中,公安、交通等部门及时启动“抗击雨雪灾害信息协调机制”,每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新道路交通情况,广东省等一些地方的应急办利用气象短信发布平台,发送了几千万条交通提示短信。这些举措,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益实践。我们也可以特意在乐观表现中去寻找不乐观的一面,譬如在汶川地震之初,中国新闻的迟钝和迟疑;汶川地震之前,当地地震管理部门对地震预警信息公开的不力; 汶川地震之后,部分地区的新闻管制曾经对地震事件中的所谓“负面新闻”过滤甚严,诸如此类。尽管该事件中一切新闻传播的不足都在后来的进程中得到了匡正,并且最终呈现了中国传播史上的最重要的悲喜剧,

12、但是,若非自然灾害如此猛恶,我们的灵魂受到如此惊悚,谁又能说,传媒信息公开的卓越表现就是必然的结果?关于这一点,我们来观察一个发生在震灾前仅仅一个多月的案例:阜阳病毒事件。2008 年 3 月上旬开始,阜阳市几家医院陆续收治了以发热伴口腔、手、足、臀部皮疹为主的疾病患者,少数伴有脑、心、肺严重损害。3 月 27 日,第一例患儿死亡;3月 29 日,阜阳市人民医院将情况上报阜阳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3 月 31 日,阜阳市卫生局上报安徽省卫生厅。4 月 15 日,安徽省卫生厅向卫生部求援。直到此时,当地政府才在本地媒体上公开了关于此病的简短含混的信息。到 16 日时,阜阳已有 10 例同类患儿死

13、亡事件发生,全城陷入了恐慌和混乱,而此时,仍然缺乏可靠的官方消息。于是,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关于“怪病”夺取儿童生命的传言,5在阜阳乃至全国大量传播,死亡人数也有了各种不同的恐怖说法。 “百度贴吧”里出现了“阜阳儿童突然死亡那么多为什么不公布?”的帖子。有人称这种病是“小儿非典”,有人称是“人禽流感”,还有人说是“口蹄疫”,也有人说是“手足口病”等等,不一而足。家长们不敢带着孩子上街。有的家长开始把孩子疏散到了外地。与此同时,板蓝根、巴士消毒液等相关的药品都涨价了。面对“谣言”,当地政府的信息公开表现的如何呢?当地的日报、晚报、电台以及电视台 4 月 15 日发出市医院儿科专家就出现呼吸道疾

14、病问题答记者问和有关人士就近期阜城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较重患儿问题答记者问。 两份“答记者问”,目的是对社会上传言进行“辟谣”。第二份“答记者问”称,最近有“几例”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儿已死亡。但与前几年比较,发病水平并没增高。官方表示, “经疾控中心专家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这几例病没有相互传染联系,至今未发现类似症状的患者,据调查,与过去 3 年此类疾病全市的发病、死亡水平相比,没有特殊性”。这里,官方回应的是“呼吸道疾病”,通篇不提手足口病,但同时大量出现在幼儿园门口的官方宣传单,内容却是“怎样预防手足口病”。这种混乱和模糊的“信息披露”,似乎是怕引起百姓不必要的恐慌,但是事实上,却引起了更大的

15、社会紊乱和更多的谣传,更重要的是,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在距离今天不太遥远的非典之后,卫生部已经专门发布了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而阜阳病毒事件这起悲剧,则发生在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行几近一年之际,及汶川地震的前夕。在这个如今仍然近在眼前的事件中,地方政府对信息公开的拒绝,依然如此顽固、如此毫无顾忌。 三、当历史成为定律在中国,由于违背信息公开法则并加深社会危机的案例几乎遵循着同样的“五段6论”:危机事件信息不公开流言或谣言滋生社会动乱、骚乱与不安定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在阜阳病毒事件中,国家卫生系统和阜阳政府对信息公开法则的违背,几乎重蹈了

16、SARS 时期经由不当的传播控制所致的社会动乱的全过程。是的,从某些案例看来,我们的确已经从以往的危机中汲取了信息公开的某些教训,但是从另一些案例看来,这种汲取的力量看上去仍然有限;并且,更重要的是,公众仍不确定,在哪些时候我们能够做到信息公开,而在哪些时候我们做不到。这种不确定性,才是一个开放社会的根本之敌。美国学者奥尔伯特(Allport, G. W.)、波斯特曼(Postman, L.)及其后来的研究者曾提出一个关于流言传播的基本假设:R I ac。其中,R 指流言(Rumor)的泛滥程度,i 指传闻对传谣者的重要程度(importance),a 指传闻的模棱度(ambiguity),c 指公众对传闻的批判能力(critical ability),即:公众越认为重要的讯息,越感到模棱不清的讯息,传播得越快越广;而公众的批判能力越强,则传闻的传播量越少。2考虑到在任何重大政治、民生事件中,几乎所有的传闻对于公众利益而言均极为重要(i),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媒介素养不足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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