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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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06-03-24 教人教人 20056 号号 各市、县教育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教育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我们对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我们对 1999 年由原省教委、省人事厅年由原省教委、省人事厅 印发的印发的

2、安徽省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安徽省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 、 安徽省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安徽省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任职资格考评标准任职资格考评标准和和教研室、电教馆人员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教研室、电教馆人员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进行进行 了修订。现将了修订。现将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厅 二二五年三

3、月二十四日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主题词:教育 教师教师 资格资格 通知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 年年 4 月月 4 日印发日印发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试行)(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 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 展

4、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标准条件。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第二条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以及考核认定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以及考核认定 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 平和业务能力。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第二章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第三条第三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省、市、县级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省、市、县级

5、教研机构教研员,省、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教研机构教研员,省、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第四条第四条 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少年宫、工读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第三章第三章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 第五条第五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三个代表”重重 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第六条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七条第七条 遵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八条第八条 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1、违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 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

7、复的,2 年内不得申报。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章第四章 申报条件申报条件 第九条第九条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十条第十条 学历及专业经历学历及专业经历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4 年。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5 年。年。 3、大学专科毕业满、大学专科毕业满 20 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年,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5 年。年。 4、大学专科毕业满、大学专科毕业满 15

8、 年,在农村中学(不含县城,下同)任教,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年,在农村中学(不含县城,下同)任教,受聘中学一级教师 职务满职务满 5 年。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大学专科毕业后, 现已取得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现已取得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5 年。年。 6、小学教师申请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适用上述各款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小学教师申请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适用上述各款外,中师毕业后从事小学教 育教学工作满育教学工作满 25 年,且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年,且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 5 年。年。 7、取得高、初中教师、取得高、初中教师专业合格

9、证书专业合格证书 ,其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其中学一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 的相应延长的相应延长 1 年(只限于年(只限于 195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以前出生)日以前出生) 。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教学满、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教学满 3 年(本科毕业先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年(本科毕业先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 1 年,年, 累计满累计满 3 年)年) ,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

10、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 4 年。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 5 年。年。 4、取得教师、取得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专业合格证书 (仅限于农村教师)(仅限于农村教师) 、 大专专业证书大专专业证书 ,其中学二级教,其中学二级教 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延长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延长 1 年。年。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高级教师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11、。 2、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1 年。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5 年。年。 4、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 7 年。年。 5、取得教师、取得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专业合格证书 (仅限于农村教师)(仅限于农村教师) 、 大专专业证书大专专业证书 ,其小学一级教,其小学一级教 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延长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延长 1 年。年。 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 3 年

12、,可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年,可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条件继续教育条件 1、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证书育证书 。 2、担任校(园)长(含副职)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担任校(园)长(含副职)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 政部门的培训计划接受提高培训,取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政部门的培训计划接受提高培训,取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证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证 书书 。 3、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

1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的计算、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的计算 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学历及专业经历学历及专业经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 著、贡献突出的,可申报破格评审。著、贡献突出的,可申报破格评审。 第五章第五章 教育教学条件教育教学条件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学校教师学校教师 1、围绕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

14、理论水平和实践、围绕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 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意义的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 1 篇。篇。 2、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 能熟练担任能熟练担任 1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并从中自选并从中自选 23 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能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

15、教学设计能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 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 3、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出勤率正常。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可酌情减少教学工作量经学校同意,可酌情减少教学工作量(周课时数不少于本学周课时数不少于本学 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申报者除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外,其教学工作时间还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申报者除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外,其教学工作时间还必须满一个基本

16、任职年限,且现 仍在教学岗位。以上须附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基本任期内的原始材料如授课计划、仍在教学岗位。以上须附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基本任期内的原始材料如授课计划、 课表和出勤情况证明等。课表和出勤情况证明等。 4、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研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研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 新课程研究演讲达到合格等次以上。实施细则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新课程研究演讲达到合格等次以上。实施细则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5、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 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 3 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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