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存货管理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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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存货管理释疑 无论称“商品流转”还是称“物流”,商品流转都是围绕存货进行,因而可以说,存货管理是商品流转管理的核心。连锁企业的存货管理,除了具有传统流通企业管理的特点外,还具有传统流通企业和非连锁流通企业管理所没有的特点不同步性。这种不同步性,既体现在实物数量和账面数量上,也体现在商品流和数据流上。这一特点决定了连锁企业在存货管理方面与传统的手工管理有很大的区别,尤其在商品调售价和商品盘点方面。一、商品调售价1调售价连锁企业的特征决定了商品的定价权在总部,所以连锁企业商品调售价的概念和传统的概念有很大不同,而且概念的不同导致了管理流程和核算方法也应有所区别。首先,连锁企业商品定价在总部,而

2、价格的使用者是门店,所以总部定价后,必须把调价信息传到每个门店,这里面有时间差。门店收到调价信息后,需要更换标价签,然后进行调价,而且门店有一天的干预执行时间,只有一天之后才会强行调价,这里又有时间差。如果按照手工调售价的流程的话,进行调售价需要盘点,这既又有时间差,也根本不可行。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在某一个时刻,连锁企业的实物数量和账面数量是根本不可比的,或者说实物所对应的数量不是现在的账面数量(下面详述)。从商品调售价的流程可以看出,与传统流通企业相比,不同步性(动态性)是连锁企业管理中的一个最大的特点。这种不同步性,既体现在实物数量和账面数量上,也体现在实物流和数据流上。简单的说就是:在传

3、统流通企业中确定的东西,在连锁企业中是不确定的,比如盘点时的账面数;在传统流通企业中同步的东西,在连锁企业中是不同步的,比如门店与门店之间调拨、或者配送中心向门店配送时,一方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另一方的同时增加。这种“不同步性”,决定了连锁企业中商品调售价的流程和核算方法必须作出变动,在本系统中是这样规定的:调售价时不必进行盘点,调售价的数量等于账面数量。2自动调售价考虑到连锁企业的不同步性,以及调售价的有关规定,必须在相关的商品流转过程中作出调整,才能确保商品核算的正确性。作为调整的结果,在本系统中,有两个地方可能出现自动调售价的情况。第一种情况出现在门店之间的调拨中。比如:甲门店开出调拨单把

4、一种商品调拨到乙门店,乙门店收到此调拨单后,以甲店开出的调拨单数量和金额入账。如果乙店入账时,该商品的零售价与甲店开出调拨单时的售价不同,则会自动生成一张调售价单。明细如下:调售价数量等于调拨数量,调前售价等于甲店开出此调拨单时商品的售价,调后售价等于当前售价。这张调售价单的含义是:“如果乙店在本商品的售价调为当前售价(简称那次调售价)前就收到了这张调拨单的话,那么在那次调售价而生成的调售价单中,已经包含了这张调拨单中本商品的数量。而现在的情况是,由于在那次调售价时,还没有收到这张调拨单,因而那次调售价而生成的调售价单中,自然不包含这张调拨单中本商品的数量,所以必须对这张调拨单中本商品的数量进

5、行补调售价”。第二种情况出现在盘点转损溢中,由于盘点在前,盘点转损溢在后,如果某商品的售价从开始盘点到盘点转损溢过程中发生了变动,在转损溢时,如果有损溢,除了按盘点时的售价产生损溢外,还会生成一张调售价单。二、商品盘点(一)、商品盘点的前提由于连锁企业的不同步性,给存货管理带来的很多问题,尤其给商品盘点带来了麻烦。特别是门店之间的调拨和配送中心与门店之间的配送,由于存在实物和数据的不同步,对盘点而言简直带来了恶梦。不过,即使这样,解决的方法仍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强行同步,即某门店如果要盘点,在盘点前不调拨、不配送,或者在盘点前把该传到门店的数据传到门店后再盘点。实际上,这往往是一种不规范、不可

6、行、不彻底解决方法,其原因在于无法保证。第二种方法是设定盘点基准并引入“未达账”,这是本系统所独创的方法。在本系统的盘点子系统中,盘点的前提是:盘点必须在一天营业结束后进行(某天营业前盘点也视同上一天营业结束后盘点),盘点日理论的实盘数与盘点日理论的账面期末数相对应。1理论的实盘数理论的实盘数等于:实盘时盘到的所有商品数+制单日期小于等于盘点日期且至盘点时实物仍未到达的调拨单数+制单日期小于等于盘点日期且至盘点时实物仍未到达的配送单数。如果盘点时盘到的商品中,含有制单日期大于盘点日期的直配单、调拨单、配送单,必须扣除。不过不必考虑这种情况,这是一种特例,一般发生在一家门店停止营业前,即该门店将

7、不再使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时,门店相关人员必须非常清楚,盘点日盘点的商品中是否已包含从其他门店的调拨数和从配送中心的配送数。如不包含,必须在实盘的基础上加上不包含的那部分调拨单和配送单。2理论的账面数理论的账面数等于:盘点日账面期末数+未达账数。未达账=制单日期小于等于盘点日期且入账日期大于盘点日期的调拨单+制单日期小于等于盘点日期且入账日期大于盘点日期的配送单。(二)、盘点表录入、修改从不同的角度看,盘点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有全盘和抽盘(部分商品盘点),可以有自动盘(输入盘点表后,自动核对损溢)和手工盘(打印出带有账面库存的商品盘点表,用于核对实物库存)。考虑到连锁企业的特点,本系统支持自动

8、盘点中的全盘和抽盘两种。落实到具体模块中,就是在盘点损溢表和盘点转损溢时,必须指定盘点方式。为了方便盘点以后的核对,盘点人员必须把盘点结果登记到手工盘点表上,并详细记录商品的以下内容:编码、条码、名称(如果可能)、数量(金额控制商品不填)、零售单价(金额控制商品不填)、售价金额,登记完一页后,必须算出本页合计。应及时把手工盘点表录入到系统中,在录入过程中,应随时核对手工盘点表和电脑盘点表的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一页录完后,必须核对手工盘点表和电脑盘点表的合计数量和合计金额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一页录完存盘时,必须把电脑盘点表号记录在手工盘点表上,便于以后核对。不能

9、输入生鲜和以销计进商品的盘点数据,因为这些商品都是以销计进商品,不能产生损溢,否则会影响结算数据的正确性。实际上,一进入商品盘点表输入模块,就会自动生成一张包含这些商品的盘点表,每个商品的盘点数量和盘点金额等于该商品盘点日的账面库存,这张盘点表的表号等于 0。(三)、盘点汇总表盘点汇总表的主要作用是按部门级(商场有用)或商品级核对手工盘点表和电脑盘点表,因为从理论讲,一个商品可以出现在多张盘点表中。如果发现那些部门或那些商品的出入较大,再按盘点表级核对手工盘点表和电脑盘点表。(四)、盘点损溢表盘点损溢表是整个存货管理系统的核心,因为所有的问题:进货的问题(比如用错商品编码、选错计量单位、输错数

10、量等等)、销售的问题(比如用错商品编码、选错计量单位、输错数量等等)、现场管理的问题(偷盗)、盘点本身的问题(漏盘、错盘、复盘)、盘点表录入中问题(马虎),都会在盘点损溢表中反映出来。盘点损溢表的主要作用在于核对实物数和账面数,反映实物数和账面数差异,追查、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盘点损溢表中,实盘数为盘点日理论的实盘数,账面数为盘点日的期末账面数,账面数+未达数为盘点日理论的账面数,理论的实盘数-理论的账面数即为盘点损溢数。一旦发现某商品在盘点损溢表中损溢较大时,必须查明原因。1盘点表有没有输错。2程序有没有问题。在进销存中查询本商品从月初或从上次盘点开始到盘点日为止的进销存,列出期初数、库存增

11、加(进货、拨入、升溢、盘升、调高)、库存减少(拨出、损耗、盘耗、调低)、期末数,如果期末数=期初数+增加-减少,即可排除程序的问题。3操作中有没有问题核对库存增加和库存减少各项对应的单据,有没有发现输错的现象。4有没有串号同类、同价、同条码商品中是否出现与本商品损耗相反的损溢。5本次盘点是否有问题(五)、盘点转损溢通过反复核对、修改、调整盘点表后,确认盘点、确认盘点损溢表、进行盘点转损溢、最后生成损溢单是盘点过程的必然结果。当然,如果差错较小,不通过盘点转损溢,而采用手工制作损溢单也可以。在盘点损溢表和盘点转损溢两个模块中,处理方法上有一些小小的区别。这是因为在生成盘点转损溢数据时,实盘成本是

12、在盘点表输入时,从商品档案的最后进价中取得,此最后进价会随直配、验收的过程而变化,而账面成本金额是以差价率分摊方式倒算取得,所以显得过于复杂。为简化处理,在生成盘点转损溢数据时,按以下原则进行:1对数量金额核算商品(零售单价不等于零的商品):只比较每部门每商品的盘点数量和账面数量(含未达数量),如相等,表示没有损溢。不相等时,如能从盘点表中取得无税进价和零售单价,下面公式中的无税进价和零售单价依此为准;否则(假如盘点表中无此商品,或盘点表中盘点数量等于零),则从调价日志表中取零售单价,从商品档案中取最后进价(即使为零)。计算公式为:盘点成本=盘点数量*无税进价,盘点金额=盘点数量*零售单价,盘

13、点差价=盘点金额-盘点成本;账面成本=账面数量*无税进价,账面金额=账面数量*零售单价,账面差价=账面金额-账面成本;未达成本=未达数量*最后进价,未达金额=未达数量*零售单价,未达差价=未达金额-未达成本;损溢数量=盘点数量-账面数量,损溢成本=盘点成本-账面成本,损溢金额=损溢数量*零售单价,损溢差价=损溢金额-损溢成本。2金额核算商品(零售单价不等于零的商品)只比较每部门每商品的盘点金额和账面金额(含未达金额),如相等,即表示没有损溢。不相等时,如盘点表中无税金额和盘点金额均不等于零,差价率=(盘点金额-无税金额)/盘点金额;否则(假如盘点表中无此商品,或盘点表无税金额等于零,或盘点金额

14、等于零),则根据月进销存计算差价率,差价率=分摊前期末差价/(期末金额+销售金额+折扣金额)。计算公式为:盘点差价=差价率*盘点金额,盘点成本=盘点金额-盘点差价;账面差价=差价率*账面金额,账面成本=账面金额-账面差价;未达差价=差价率*未达金额,未达成本=未达金额-未达差价;损溢数量=盘点数量-账面数量,损溢成本=盘点成本-账面成本,损溢金额=盘点金额-账面金额;损溢差价=损溢金额-损溢成本。三、毛利、毛利率、成本作为零售企业,库存的核算一般采用售价核算,成本核算一般采用综合差价率。综合差价率法的本质在于先算出分摊的差价,再算出销售成本。本系统也不例外,不过成本核算采用单品的综合差价率法,

15、而不采用部门或商品大类的综合差价率法。部门或大类的毛利、成本等于其所有明细商品的毛利和成本之和。成本结转以自然月为单位。本系统中规定:所有差价均为含税差价,毛利为去税毛利,成本为去税成本,毛利率为去税毛利率。本系统建议:由于成本按自然月结转,跨月的毛利、毛利率和成本只有参考价值。(一)、计算公式1差价率差价率=月末差价/(月末库存+销售金额+折扣折让)=(月初差价+进货差价+拨入差价+升溢差价+盘升差价+调高金额-拨出差价-损耗差价-盘耗差价-调低金额)/(月初金额+进货售价金额+拨入售价金额+升溢售价金额+盘升售价差价+调高金额-拨出售价金额-损耗售价金额-盘耗售价金额-调低金额)2分摊差价

16、分摊差价=差价率*(销售金额+折扣折让)3毛利毛利=分摊差价-折扣折让-销项税额4成本成本=销售收入-毛利=销售金额+折扣折让-分摊差价5毛利率毛利率=毛利*100%/(销售金额-销项税额)(二)、毛利、毛利率、成本的说明有关毛利、毛利率、成本的说明,可以写成很长的篇幅,但也可以归纳成一句话:如果允许先销售、后验收,最好不要去计较毛利、毛利率和成本的多少和高低。此外,由于成本核算方法采用的是每月分摊的综合差价率法,所以,如果一个商品在某个月因负库存销售引起了毛利和成本的异常,这种异常一直会影响到月末库存等于零的那个月为止。举例如下:甲商品五月月初数为零,销售 100 个,销售金额 2340 元,折扣金额为 0,销项税额 340 元,没有其他发生。五月结转后,上述公式各项分别为:差价率=0。分摊差价=0。毛利=-340。成本=2340。进入六月后,六月的月初数量-100,月初金额为-2340。第一例(毛利急剧变负大)六月份,销售为 1000 个,销售金额 23400 元,折扣金额为 0,销项税额 3400 元,进货 99 个,无税进货金额 99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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