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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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 序序项次发 行 原 因 / 修 订 内 容制定/修订日 期发行日期版本/次1(1) 版面格式更改; (2) 修订全文。2011-10-302011-11-1C123456789备注:1.1.目的:目的: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快地开始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程序。2.2.范围: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3.3.权责:权责:3.1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由主管级以上人员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

2、理工作。3.2 事故单位:负责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程序要求,尽可能快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及相关处理工作。4.4.定义:定义:4.1 本程序采用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中的术语和定义。4.2“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5.5.作业程序:作业程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5.1 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5.1.

3、1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不应因隐瞒、歧视、害怕等现象而不报)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并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破坏现场。5.1.2 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拉长、主任、经理、安全主任;发生重伤事故,除报告部门的主管外,应立即联络医疗中心,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当地领导部门;发生死亡事故,行政人力资源部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应在 2小时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报告。5.1.3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5.1.4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中队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

4、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行政人力资源部和其他相关部门。5.1.5 不管是发生轻伤事故、重、特大事故还是发生火灾事故,行政人力资源部都必须统计在事故统计记录表中。5.1.6 当公司职工确认患有职业病,行政人力资源部应负责填写“职业病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经理。5.2 事故调查:5.2.1 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主任负责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报行政人力资源部。5.2.2 重伤事故由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2.3 死亡事故由公司、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

5、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 75 号发布,1991 年 2 月 22 日)进行调查。 5.2.4 非伤亡的重大、特大事故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生产部、生产工程部、研发中心、行政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 3 日内写出紧急情况处理报告。5.2.5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原因的调查工作,必要时成立调查组。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或应急措施等提出书面报告,报管理者代表、上级主管部门或总经理。5.2.6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主任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b、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c、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

6、调查的需要。5.2.7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b、确定事故责任者。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2.8 事故单位应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5.3 事故处理:5.3.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或其他职能部门。 5.3.2 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管理者代表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及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负责人。5.3.3 事故处理应遵守“四

7、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3.4 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对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 ISO 所覆盖的各单位,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5.3.5 对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 a、患有职业病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按国务院令 第 375 号 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b、人力资源部对职业病患者及工伤致残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6.6.参考文件:参考文件:6.1 公司内的安全生产档案6.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3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EAST-QP-387.7.附件:附件:7.1职业病报告(第三方)7.2紧急情况处理报告HR-M-011A 7.3事故统计记录表HR-M-012A 7.4事故报告HR-M-0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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