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为何找不到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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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工人为何找不到工会建筑工人为何找不到工会工会体制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无力应对新的形势变化,尤其是难以应付高度流 动性的劳动力市场。作者:本刊记者李北方发自北京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3-08-28从风沙漫天的春天到赤日炎炎的夏天,一群在北京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多年的农民工往 来奔波于各级工会的办公楼与工地之间,努力推动着工会在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方面发 挥应有的作用,并提出自主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北京市建筑业外来工工会”的要求。但是, 他们遭遇的是“鬼打墙”式的死循环,是“踢皮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工会的定位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2004 年中央一 号文件就提出, “进城

2、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 年 9 月, 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报告说, “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层的新成 员” 。近 10 年过去了,作为“产业工人”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建筑工人,在现实中却连工 人的身份都还无法得到确认。工会:最后的维权选择工会:最后的维权选择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一般被当作一个同质化的群体来讨论,他们的确具备一定的 共性,但由于各自所处行业的特点,他们被切分为多个差异性巨大的子群体。一个来自农村的劳动者,是到富士康那样的现代化生产线上工作,还是到建筑工地上 工作,面临的境遇是非常不同的工作内容当然迥异,但更重要的是会遇到不

3、具备可比性 的生产组织方式,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的权益保障问题。在生产线上工作的打工者,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有统一的工作服、工号等,接受 的是泰勒制的管理,总体而言工作的稳定性和规范性要强一些,与劳动权益保护有关的法 律法规也比较容易落实需要强调的是,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状况远低于应有标准的大背 景下,这个判断仅仅是相对而言的与生产线劳动者比较起来,建筑行业特有的高流动性 使建筑工人处于更不利的地位。建筑工人比其他行业的农民工更多地面临欠薪、工伤得不到合理赔偿等问题。一旦进 入维权环节,建筑工人首先面临的难题是如何证明自己与雇主之间存在着或者曾经存在过 “劳动关系” ,这个简单的问题经常使得工人

4、们无所适从。 劳动合同法虽然从 2008 年便 已实施,但建筑工人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比率仍远低于其他行业。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工 作研究中心与公益机构“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012 年 底仍有高达 89.1%的建筑工人没有规范的劳动合同。现实所迫,建筑工人在维权遭遇困难的时候往往只能使用非正规的方式,比如堵路、 爬塔吊等等,以期引起足够的关注。有些建筑工人自嘲道,现实活生生地把他们逼成了 “行为艺术家” 。但搞这种“行为艺术”是有风险的,很可能因为影响公共秩序而受到处罚, 轻则拘留,重则获刑。工人们在寻找合法且有效的途径。 “如果能有一份劳动合同,把工资、福利、休息

5、日、安全保护等问题都写得清清楚楚, 那么维权不就有了依据了吗?”在北京打工 10 多年的建筑工人黄文宝提出了这样的想法。 这固然是不错的点子,但是实现起来却有困难,建筑公司及承揽工程的那些劳务公司(绝 大多数是“空壳公司” )已经习惯了非正规的用工方式,拒绝跟工人签劳动合同,即便签了, 也只签“霸王合同”只有一份,工人不能保留;留有大量空白,一旦有纠纷出现,公司 就在空白处填上有利于自己的内容。 来自四川、在北京建筑工地上打工多年的何正文,今年通过行政仲裁的手段争取到了 与雇主补签劳动合同,但等待他的结果是被工地扫地出门,只能去另找一个工地打工,在2新的工地上他仍然没有劳动合同。 工人想到了工

6、会。这是工人们经过排除法筛选,挑出来的“最后一个可能的维权方式” , 他们的“如意算盘”是这样的:加入了工会,就可以请工会出面与用工的劳务公司进行集 体谈判,按法律规定签订保障工人权益的劳动合同。 但是,一旦进入操作层面,工人们就发现,加入工会这个看似简单的想法却成了不可 能完成的任务。 名与实之间名与实之间 法律与政策方面的好的(甚至是超前的)理念和规定,与现实执行中的混乱甚至是赤 裸裸的违法情况并存,是当前的中国社会上常见的现象。前文提到的劳动合同法执行 情况就是一例。在工会系统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方面,情况同样如此。 全国总工会于 2003 年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

7、通知 (下简称通知 )明确要求:“要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凡与用 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地区或工作时间长 短,都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并要求:“各级 工会要依照工会法 、 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 会。 ” 当时虽然还没有出台劳动合同法 ,但通知已经提出:“各级工会要主动指导和 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并落实劳动法赋 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不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随意解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关系。 ” 10 年过去了,现实如何呢?以黄文宝的经

8、历为例,当他产生了加入工会的想法后,便 向北京市的各级工会咨询如何才能入会。得到的答复是,可以加入企业工会或依托企业组 建工会,也可以与所在街道或社区工会服务站联系。他找到了当时所在工地的总承包商北 京城建集团,对方让他去找分包的劳务公司。但这家劳务公司只是个为包工队提供挂靠身 份的空壳公司,注册地也不在北京,通过它加入工会是根本不可能的。而去找街道工会得 到的答复则是,先要加入企业工会,才能加入区域的联合会。 黄文宝的困境是建筑工人面临的普遍问题。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 定,基层工会是需要依托“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成立的,这也就意味着,普通工人要 加入工会,只能加入所在企业的工会。这

9、对生产线工人来说并不是多大的问题,但是对建 筑工人来讲,却几乎是不可能的。 建筑业工程按政策规定只能分包两次,即由房地产开发商将工程包给一家总承包商, 再由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一次。现实中,这个规定形同虚设,工程分解转包至 10 次的情况 并不少见。由于包工队没有施工资质,就给了一些空壳的劳务公司提供挂靠牟利的机会。 理论上,建筑工人的雇主是劳务公司,事实上却与劳务公司不发生关系。同时,建筑行业 流动性过大,工人过一段时间就换一个工地(也就意味着换一家挂靠的劳务公司) 。在这种 条件下,加入企业工会的路是堵死的。 鉴于这样的现状,这些对工会抱有期待的建筑工人们提出了自主组织成立一个建筑业 农民工

10、工会的设想,即拥有属于自己的“工地工会” ,他们联系北京市建筑业工会,期待能 得到“指导” 。经过多次联系,何正文等人终于见到了工会的负责人,但在交流中双方就 中国工会章程中关于入会资格的规定发生分歧, 章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 工会方面认为,加入工会需要同时满足“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和“与用人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后者则被等同于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于是,工人们称为“鬼打 墙”的僵局出现了:求助于工会的目的就是希望工会介入,帮助工人与用工单位

11、签订劳动3合同以维护权益,但工会却把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入会的前提。 而在与北京市总工会联系的过程中,一位女士竟然说,建筑业农民工从工地上拿的是 劳务费,不是工资,所以建筑业农民工没资格加入工会。 工会系统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其实际作为之间的错位一览无余。问题显然不能归结 为工作人员素质低,理解政策不到位,这种名与实的不符充斥于社会的每个角落,不独工 会如此。 工会怎么了工会怎么了 何正文等人与工会方面的交流也并非完全都是扯皮,北京市建筑业工会的一位副主席 在认可工人们加入企业工会是不可能的前提下,提出了三种可能的设想:一是在工地施工 现场成立工会;二是工人们自己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成立公司

12、工会;三是单独成立工 会,动员其他建筑工人参与。这位副主席也承认,这些只是设想,具体怎么做需要摸索, 需要开会研究上报,请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工人维权维护问题时的无力和推诿,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工会体制滞后 于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无力应对新的形势变化,尤其是难以应付高度流动性的劳动力市场。既有的工会体制是依照社会主义时期高度稳定性的工业生产体系为背景建立的,故而 法律规定基层工会必须依托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成立,因为并不存在其他重要的组织形 式。在那个时期,工人在企业的工作是长期的,如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工会会籍的转移被 作为调动的一部分处理。当市场经济出现之后,这套体制就滞后了。比如,

13、 通知中也提 到, “输入地工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入会,并认真做好会员会 籍关系接转工作” ,但这一要求在新的现实中属于无的放矢。 如果工会真正以工人利益为中心,致力于将建筑工人吸纳进来,那么就需要改革工会 体制,修改对基层工会设立条件的限制。 其次,要从工会与党和政府的关系以及后者的目标调整的角度理解工会的问题。在社 会主义时期,工会接受党的绝对领导,但党和政府消灭了劳动与私人资本的对立,总体上 坚持了工人阶级是国家领导阶级的宪法原则。在这样的条件下,党的各级组织事实上承担 了工会应发挥的职能,相应地,工会便承担了组织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放劳保用品等人 们熟知的边缘性

14、的职能。这是不难理解的角色分工。 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调整了目标,将经济发展当作第一要义。一度被消灭的资本被 请了回来,充当发展的发动机;与此同时,需要事实上建立一个灵活的、低权益保障的劳 动力市场,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廉价劳动力在官方话语中长期被认为是中国特有的优 势之一。 工会接受党的绝对领导的关系没有改变,那么工会的工作就得为发展的目标服务。在 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话语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实践的夹缝中,名与实的差距就不可避免地产 生了。在各地招商引资的浪潮中,工会也在承担自身的义务;在劳资发生矛盾的时候,工 会的首要实际任务是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而不会是维护工人的利益。这不是工会独有的 问题

15、,而是整个国家机器的普遍问题。比如建筑工人们就抱怨,每当工人们和施工方发生 纠纷,如果是工人报警,警察来得比乌龟还慢;如果是施工方报警说工人闹事,警察就来 得比兔子还快。 其实,对于徘徊在工会门前却不得其门而入的建筑工人们来说,需要思考的问题不仅 是如何能够入会,还有“能入工会又怎样” 。在富士康,工人不存在建筑工的入会难问题, 也尝试了工会直选的试验,但“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项目组今年上半年在富士康所做 的调查显示,90.2%的工人不知道工会选举的事情,94.7%的工人未曾参加过工会选举投票。4漠不关心缘于不起作用。何正文等人有一次在北京市建筑业工会门前求见工会领导时 招来了警察,一位警察这样劝说这些执意要加入工会的建筑工人:加入工会有什么用啊? 我还是工会会员呢,不加入都不行,还得交会费,只不过是年底给你发几块香皂而已。你 们就这样耗下去,还不如多朝老板要些钱呢 本文来自南风窗2013 年第 18 期(2013.08.28 出版) ,作者:本刊记者李北方发自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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