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建 建设工程法规 考前必备387条 陈大师总结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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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9 页2015 一建必过!一建必过!一建一建 法规总结法规总结 完全版完全版 387条条1、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 (3)行政法规(最长行政机关,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市人大和常委会); (5)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机关); (6)地方政府规章(地方行政机关);国际条约。 2、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泣; (4)新法优于旧法 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2、时,由国务院裁定。4、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旧的特别规定不一 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 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 性法规的,就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适用部 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 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 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 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关系,不能作为处理合同纠 纷、合同结算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 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 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

3、法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备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 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7、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 业法人承担。 8、代理法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 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 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9、代理的主要种类: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中,被代理 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

4、又 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法定代理(无民事行 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指定代理(人民法院 或有关单位)。 10、诉讼代理人不要求必须由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担任。11、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委托授权书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 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2、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 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被代理人死亡 代理行为不终止) 13、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 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事

5、前没有取得 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知,如果被代理人不同 意,代理人为自己的行为负民事责任。紧急情况下 除外。 14、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 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 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15、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 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 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 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 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

6、为人有代理 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16、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 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 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客 观要件。它要求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应存在某些事实上 或法律上的联系,(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 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 者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 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 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 而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则相对人为主观恶意,不构 成表见代理。 17、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

7、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 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例如监理) 。 18、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 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9、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0、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只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宅 基地使用仪和地役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21、城市永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宅基地、 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

8、让、 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 2 页 共 19 页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 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当事人应 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 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2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房地产)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2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需要登记) 25、债有4种: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

9、债和 不当得利之债。合同之债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 的依据。 26、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 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 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 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7、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 人迫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 权责任。 28、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 专有性

10、、地域性和期限性 29、发明专利有效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有效期是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不能延期。 30、商标有效期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 月办理延期,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延期注册有效 期10年。 31、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一般情况下,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单位优先使用。委 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合同约定,未约定或未注明的,著 作权属于受托人。 32、软件著作权由合同约定,未约定或未注明的,著 作权属于受托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 护期为50年。 33、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中,最主要 的还是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

11、确定方法: (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 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 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 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 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如侵犯的是建设工程专利权,应当为1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的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 应当是50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 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

12、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 合同无效。35、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36、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 合同。保证合同宜为书面形式。 37、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 证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连带责任保证。 38、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 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 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 学校、幼儿园、医院 等以公益为目的、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 企业法 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 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 保证。 39、保证担保的范围包

13、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无 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40、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的(无需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 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 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 担保证责任。 4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4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 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 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

14、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 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 产 43、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航空 器、船舶、车辆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 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 可以自愿办理 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 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4、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 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45、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 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

15、当通知 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 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 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 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 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 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 于其价值。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第 3 页 共 19 页46、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 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 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 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

16、后 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 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47、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不动产只能抵 押) 48、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 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没收前提是不履行);2) 定金合 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程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 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9、建筑工程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 责赔偿: (1)自然事件,指地震、风暴、暴雨、地崩、火 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 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 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 包括火灾和爆炸。(建筑工程一切险专保天灾人祸)。 50、除外责任(建筑工程一切险不保的) 保险人对下 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 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 (3)因原材料缺 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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