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万pvc塑料型材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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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评价报告表 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项目名称: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年产年产 3 万吨万吨 PVC 塑料型材项目塑料型材项目 委托单位: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外环东路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外环东路 1 号号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1 页 共 10 页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 3、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湖州巨业塑钢制品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 PVC塑料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浔环管2014155 号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州巨业塑钢制品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 PVC 塑料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5、浔环监察验2016228 号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报告 ; 6、湖州市南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情况 ; 7、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二期放弃建设承诺书 ; 8、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年产 3

3、万吨 PVC 塑料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 9、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委托单;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3 万吨 PVC 塑料型材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点 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外环东路 1 号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设计建设规模 年产 3 万吨 PVC 塑料型材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 2.4 万吨 PVC 塑料型材 环评报告表编 制单位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 司 环评报告表审 批部门 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 护局 环评时间 2014 年 10 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7 年 1 月 投资总概算 6000 万元 环保投资概算 60 万元 比

4、例 1% 实际总投资 4800 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60 万元 比例 1.25% 年生产时间 300 天 生产班次 二班制 现有职工 20 人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2 页 共 10 页 10、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6验方字 135 号 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 PVC 塑料型材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 。 三、验收评价标准 1、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 3-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 3-1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

5、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mg/m3) 排气筒高度 (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120 10 4.0 颗粒物 120 3.5 1.0 氯化氢 100 15 0.26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0.20 2、本项目厂界噪声执 行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 类标准,标准值见表 3-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表 3-2 单位: dB(A) 时段 厂界外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 间 2 类 60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3 页 共 10 页 四、生产

6、工艺 图 4-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五、环保工程概况 1、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挤出冷却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双林污水处理厂。 挤出冷却水循环回用,定期添加, 2、废气治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投料、混料粉尘、废料破碎、磨粉粉尘和熔融废气。 投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排放于车间内。 混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个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集中排放,排气筒高度 15 米。 粉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熔融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图 5-1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混料粉尘 水喷淋处理 15 米高排气筒 G01 冷混 热混 真空定型 投料 挤出 切割 牵引 废气、噪声 冷却水

7、巡检 终检 包装 粉尘、噪声 噪声 PVC 树脂 辅助 原料 入库 噪声 粉尘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4 页 共 10 页 3、噪声治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混合机、切割机、混合机等设备噪声。 主要降噪措施:生产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主要依靠车间墙体隔音。 4、固废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生活垃圾、边角料、原料包装袋、废料;固废利用处置情况见表 5-1。 固废利用处置情况表 表 5-1 序号 固废种类 产生 工序 属性 判别 依据 实际产 生情况 产生量 (t/a) 利用处置 方式 利用处置去向 1 生活垃圾 职工 生活 一般

8、固废 环评 已产生 3 委托清运 委托双林镇环境 卫生管理所清运 2 原料包装 袋 原料 包装 一般 固废 环评 已产生 20 出售 滑县东顺塑料厂 3 边角料、 废料 生产 加工 一般 固废 环评 已产生 240 回收利用 回用于生产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5 页 共 10 页 六、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见表 6-1。 监测内容表 表 6-1 测点编号 测点名称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G01 混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颗粒物 每天监测 3 次,共 2 天 G02 厂界下风向一 G03 厂界下风向二 G04 厂界下风向三 颗粒物、

9、非甲烷总烃、氯 化氢 每天监测 2 次,共 2 天 N01 厂界东 N02 厂界南 N03 厂界西 N04 厂界北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每天昼间监 测 1 次, 共 2 天 备注 废气无组织排放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设置见图 6-1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6 页 共 10 页 图 6-1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及厂界环境噪声测点布置图 N01 G03G04 G02 N02 N03 北 本本 项项 目目 监测期间主导风向 N04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7 页 共 10

10、页 七、监测方法及质量保证 1、监测方法见表 7-1。 监测方法表 表 7-1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氯化氢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风光光度法 HJ/T 27-1999 废气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HJ/T 38- 1999 噪声 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备注:1、固定源监测按 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2、无

11、组织监测按 HJ/T 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2、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按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执行。 八、监测工况 2017 年 1 月 10 日、11 日监测期间,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实际生产情况见表 8-1,生产负荷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 75%以上(剩余产能企业承诺不实施) ,生产工况符合项目验收监测要求。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表 8-1 设计建设 规模 实际生产 能力 监测日期 实际产量 (吨) 生产负荷 1 月 10 日 65 81% 年产3万吨PVC 塑料型材 年产 2.4 万吨 PVC 塑料型材 1 月 11 日 74 93

12、% 备注:年生产时间按 300 天计。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8 页 共 10 页 九、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见表 9-1、9-2。 废气监测结果表 表 9-1 监测断面 混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G01) 监测日期 1 月 10 日 1 月 11 日 标况废气量(m3/h) 1.72103 1.57103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10.6 7.90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18 0.012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 表 9-2 单位:mg/m3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采样时段 颗粒物 氯化氢 非甲烷总烃 第

13、1 次 0.219 0.04 0.82 厂界下风向一 (G02) 第 2 次 0.236 0.04 0.57 第 1 次 0.185 0.04 0.54 厂界下风向二 (G03) 第 2 次 0.202 0.04 0.78 第 1 次 0.202 0.04 0.45 1 月 10 日 厂界下风向三 (G04) 第 2 次 0.219 0.04 0.47 第 1 次 0.235 0.04 0.45 厂界下风向一 (G02) 第 2 次 0.252 0.04 0.47 第 1 次 0.218 0.04 0.47 厂界下风向二 (G03) 第 2 次 0.218 0.04 0.48 第 1 次 0.

14、201 0.04 0.40 1 月 10 日 厂界下风向三 (G04) 第 2 次 0.218 0.04 0.42 最大值最大值 0.252 0.04 0.82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9 页 共 10 页 2、噪声监测结果见表 9-3。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 表 9-2 昼间等效声级:dB(A) 测点编号 测点位置 主要声源 1 月 10 日 1 月 11 日 N01 厂界东 车间设备 59.3 59.5 N02 厂界南 车间设备 54.3 53.6 N03 厂界西 车间设备 53.1 52.2 N04 厂界北 车间设备 58

15、.2 59.1 十、环保管理检查 1、固废利用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边角料、原料包装袋、废料等。生活垃圾委托双林镇环卫所清运处置;原料包装袋由滑县东顺塑料厂收购;边角料、废料回用于生产。 2、环保制度制定情况 该公司已编制了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环保规章制度。 3、厂区绿化情况 该公司系租用湖州华尔泰服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绿化主要为湖州华尔泰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原有绿化。 十一、验收监测结论 1、污染物排放评价 (1) 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混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为 15 米。 (2) 该公司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湖环监(2017)验字 019 号 第 10 页 共 10 页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3) 该公司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2 类标准。 2、总体结论 浙江巨业塑料型材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 PVC 塑料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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