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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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盖章盖章)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村民委员会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村民委员会 编编 制制 单单 位: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 二二 0 0 一一五五年年十十一一月月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1- 联系电话:0577-61533007 项目名称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

2、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张先生 通讯地址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 联系电话 13968756259 传真 / 邮政编码 325600 建设地点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房屋建筑业 E47 总用地面积 1458m2 总建筑面积 3182.79m2 总投资 (万元) 800 环保投资 (万元) 14 投资比例 1.75% 预期投产日期 / 预计年工作日 / 一、项目由来一、项目由来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选址于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 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本项目已经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立项 (乐发改投

3、资2012 242 号) ,总用地面积 1458m2,总建筑面积 3182.79m2。项目建成后为一幢 6+1 层住宅楼,第 1 层为架空层,27 层为住宅,规划住宅总户数 18 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2011.10.25;根据 2014 年 3 月 13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号文修正)有关法规要求,受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现场踏勘、 资料收

4、集和类比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二、工程规模二、工程规模 1、本项目所在地块位于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1458m2,总建筑面积 3182.79m2。项目建成后为一幢 6+1 层住宅楼,第 1 层为架空层,27层为住宅,规划住宅总户数 18 户。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 1。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2- 联系电话:0577-61533007 表 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 号 指标名称 数值 1 总用地面积 1458m2 2 总建筑面

5、积 3182.79m2 其中 架空层面积 356.29m2 地上建筑面积 2826.5m2 其 中 住宅建筑面积 2801.1 m2 水泵房面积 25.4 m2 3 总占地面积 421.23m2 4 绿地面积 437.4m2 5 建筑密度 28.89% 6 容积率 1.94 7 绿地率 30% 8 总户数 18 户 9 地上机动车泊位 26 辆 2、总平布置与结构设计 项目地块内布置一幢 6+1 层住宅楼,第 1 层为架空层,27 层为住宅,小区主入口设置在地块东侧偏北, 小区次入口设置在地块东侧偏南。 本项目在地块西侧设置 1 个化粪池、1 个垃圾屋,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图 1。 乐清市芙蓉镇

6、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3- 联系电话:0577-61533007 *图中所标的污染防治措施位置以建筑设计方案为依据,具体位置以后期设备安装位置为准。 图 1 项目总平布置图 三三、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1、给水 本工程水源为城市自来水,由室外管网引至各用水点,供生活、消防用水。 2、排水 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排水采用污废合流制。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建成,项目生活废水近期经西塍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地埋式常温厌氧+兼氧滤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暂时性排入附近

7、内河,待远期纳管后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乐清市清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接纳水体为内河(清阳塘淡水河) ,最终排入乐清湾。 3、电气工程 电源接自当地市政电网。 次入口次入口 主入口主入口 N 化粪池 住宅楼住宅楼 垃圾屋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4- 联系电话:0577-61533007 4、垃圾收集系统 垃圾定点堆放,分类收集,部分综合利用,其余

8、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四四、周围环境简况、周围环境简况 1、项目选址及四至关系项目选址及四至关系 本项目选址于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项目地块东侧和南侧均规划为居住用地,目前现状是农田;西侧为 6m 规划路,隔路为田地;北侧为 6m 区间路,隔路为西塍村民宅。周边敏感点如下表所示。 表 2 主要环境敏感点 编号 名 称 方位 项目红线最近距离 (m) 备注 1 西塍村民宅 北侧 22 / 2 路上村 西北侧 70 约420 户 3 良园村 南侧 300 约500 户 4 山坑村 西北侧 440 约400 户 周边环境遥感示意图如图 2 所示,四至关系见图 3。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

9、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5- 联系电话:0577-61533007 图 2 周边环境遥感示意图 东侧:田地 南侧:田地 西侧:6m 规划路 北:6m 区间路 图 3 项目四至关系图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田地田地 西塍村民宅 22m 300m 山坑村山坑村 田地田地 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 440m 良园村良园村 路上村路上村 70m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6- 联系电话:0577-

10、61533007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1)内河水质 根据上表可知,除 pH 外,内河水质各监测因子都超出 III 类水质标准,总体水质评价劣于类,已无水环境容量,呈现明显的有机污染和氨氮类污染,受生活有机污染明显,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水质标准要求。导致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本区域内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尚不完善, 或部分污水管网存在破损,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达标而直接排入河中。 2) 乐清湾海域 根据监测结果,乐清湾海域除溶解氧、无机氨、活性磷酸盐、石油类、COD 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外,其他因子均满足海水水质标准

11、(GB3097-1997)中的第二类标准。由此可知,项目纳污水域乐清湾海域总体水质评价劣于四类,主要污染因子是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海水主要受到陆源污染物和养殖业污染,不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二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常规指标 SO2、NO2时均值和PM10日均值单项污染指数 Pi 均小于 1,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最大污染指数确定 PM10是区域首要污染因子。 (3) 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12、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参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根据现状监测结果, 项目各侧噪声监测值均达标, 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中 1 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标准要求。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7- 联系电话:0577-61533007 图 4 监测点位图 图 5 纳污海域监测点位图 六六、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 水质监测断面 大气监测点位 噪声监测点位 4# 3# 2# 1# 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

13、局部放大图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8- 联系电话:0577-61533007 根据乐清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浙政办发2005 109 号) ,项目所在区域目标水质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8。 表 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 值除外 指标名称 标准类别 pH DO COD BOD5 总磷 氨氮 石油 类 地表水类 6-9 5 20 4 0.2 1.0 0.05 根据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乐清湾

14、港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复函”(浙环函2008333 号) ,该海域为四类环境功能区,海水水质目标执行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1997)中的第二类标准,详见表 9。 表 9 海水水质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项 目 悬浮物 (mg/L) pH DO COD 活性磷 酸盐 无机氮 (以N计) 石油类 水温 第 二 类 人为增 加的量 10 7.58.5 5 3 0.030 0.30 0.05 人为造成的海 水温升不超过 当时当地1, 其他季节不超 过2。 2、大气环境 根据乐清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1997.3) ,本项目处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0。 表 10 大气评价执行的标准 项目 1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单位 参考标? SO2 500 150 60 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 NO2 200 80 40 NOX 250 100 50 TSP / 300 200 PM10 / 150 70 PM2.5 / 75 35 CO 10 4 / mg/m3 3、声环境 乐清市芙蓉镇西塍村旧村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01-20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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