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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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云南省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2014)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二一四年三月二一四年三月2序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以下简称纲要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 云南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云教高20121 号) 、 云南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职高专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云教高20122 号)精神,配合我省2014 年度本科及高职高专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以下简称:教

2、学工程)的开展,加强对我省教学工程各项目申报、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我们分别汇编了云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 云南省高职高专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以下统称申报指南 ) 。现将申报指南下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遵照申报指南,作好 2014 年度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2014 年 3 月3目录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项目.4云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7云南省高等学校培训者及管理者培训项目.11云南省高等学校助教培训示范性项目.13云南省高等学校青年教辅人员培训项目.17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省内访

3、问学者项目.22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25云南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语种特聘教师支持计划项目.27云南省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31云南省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语种优秀学生留学支持项目.34云南省高等学校东南亚南亚语种新专业支持计划项目.40云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东南亚南亚语教研室建设项目.42云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45云南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评选项目.49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52云南省高等学校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5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58云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63云南省高等学校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建设项

4、目.67云南省国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70云南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示范点项目.76云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79云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验收暨省级精品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834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项目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目标通过培养,使培养对象的职业精神与教育理念、人文情怀与科学精神、教学艺术与实践能力、知识素养与创新水平均获得显著提升,最终形成富有特色而又成熟的、 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学艺术风格,为其成长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乃至大师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省高校打造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学领军人才队伍,促进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持续提高。二、项目任务二、项目任务2014 年,在全

5、省本科高校精心遴选 50 名具有优异发展潜质的优秀中青年教师进行培养,确保达成培养目标。聘请省内外、国内外高水平教学名师及专家组成导师团队,将国内名师跟班观摩研究、国外名校考察学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社会调查与在岗实践探索相结合,名师讲坛与学员讲座相结合实施培养。每一届的培养周期为 3 年。三、实施办法三、实施办法(一)培养对象遴选办法(一)培养对象遴选办法1.遴选条件。云南省本科高等院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年龄在 40周岁以下(197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出生) ,高等学校教龄在 5 年以上(不含 5 年) ,主要岗位为教学岗位。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教学

6、业绩突出,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及科学研究成果,学科知识宽厚。 前述各项条件须同时具备。2.遴选程序。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5填写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项目申报表 (附件1) 。各高等学校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初审,按照分配名额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填写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项目人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 2) 。推荐人选须在本校公示一周。省教育厅对各高等学校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批准为培养对象。3.推荐名额。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限报 3 人,公办本专科高校限报 2 人,民办高校限报 1 人。4.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表 、 汇总表 、申报

7、学校公文,纸质各 1 份,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发送有关电子文档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云南省高等教育信息网”下载。5.承担项目培训的高校,负责登陆云南省质量工程申报评审系统(http:/ ,根据项目要求在线完成有关材料的提交工作。(二)培养办法(二)培养办法1.各有关高等学校是本校培养对象培养工作的实施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须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2.承担培养工作的高校,要根据教育厅规定的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科特点,为每一个培养对象制定具有其自身适应性的培养方案。该方案须于培养对象名单公布后 2 个月内上报教育

8、厅。3.承担培养工作的高校,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培养工作,做好各个工作环节的痕迹记录与管理工作。如若中途调整培养方案,须报教育厅备案。要深入研究培养工作,及时发现和6解决存在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每年向教育厅提交一份培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4.教育厅对培养对象实行全程动态管理,每年开展培养工作检查,通报各有关高校培养工作进展情况。对培养工作实施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提出定期整改要求。5.培养工作结束,教育厅依据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开展验收。验收合格者,授予“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称号。不合格者,追回培养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和高校进行通报批评。6. 入选学员在项目培养期间外出跟

9、班观摩、 考察学习、 社会 (企业)实践及调查,视同在岗工作,其所应享有的一切待遇不变。7. 教育厅对每名培养对象给予一次性培养经费补助, 各项目单位要制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联系人:王文婷(高教处)曾煜(云南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871-651239210871-65368814电子邮箱:附件:附件:1 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项目申报表2 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特殊培养项目人选推荐汇总表7云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目标通过培养,使培养对象的职业精神、教育理念、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及教学研究水平均获得显著提升,为我省高等学校打造一支

10、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带动全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教学水平不断提升,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二、项目任务二、项目任务2014年期间, 每年在全省本科高等院校遴选500名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中青年教师进行培养,确保达成培养目标。聘请省内外高校教学名师及高水平专家组成导师团队,将集中研修、省内教学名师跟班观摩学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社会实践与在校实践探索相结合实施培养。每期培养时间为1年。三、实施办法三、实施办法(一)培养对象遴选(一)培养对象遴选1.遴选条件。云南省本科高等院校在职专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高等学校教龄在3年以上(含3年)。热爱教育事业,师德

11、良好;学科知识宽厚,努力钻研教学,教学效果比较好,有良好的发展潜质。2.遴选范围。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教育学、农学、医学、应用经济学、艺术学、哲学、法学、历史学等十二个一级学科遴选培养对象。3.名额分配。本科学校名额分配详见云南省高等学校(本科)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84.遴选程序。各学校根据条件要求进行遴选,按照分配名额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填写云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人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2) 。 省教育厅对各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审定。5.申报材料及要求。 汇总表 及学校公文, 纸质各1份, 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12、 同时发送有关电子文档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云南省高等教育信息网”下载。(二)培训机构遴选(二)培训机构遴选1.申报要求。 省教育厅设立有云南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学科中心”)的高校或上述培训学科在全省有较强优势的其他本科院校具有申报资质。申报方案须紧扣本项目的目标及相关要求。各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2.申报程序。 申报学校填写 云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申报学校公文,纸质各1份,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四、保障措施四、保障措施1.组织领导。本项目由质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各承担培养任务高校要安排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管理团队并有专人管理,并负责登陆云南省质量工程申报评审系统(http:/ ,根据项目要求在线完成有关材料的提交工作。2.管理机制。项目对培养对象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分项考核及终结考核未达到要求者,取消培养资格。93.资质认定。培养对象按规定完成任务且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云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合格证书”。4.学员待遇。学员在项目培养期间参加集中研修或外出跟班观摩、考察学习,视同在岗工作,其在本校所应享有的一切待遇不变。5.经费支持。培养经费由省教育厅给予部分补助,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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