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儒家: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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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儒家:理学新儒家:理学程颐死后只有二十二年,朱熹(11301200 年)就生于今福建省。这二十 年中,政局变化是严重的。宋代在文化上有卓越成就,可是在军事上始终不及 汉、唐强大,经常受到北方、西北方外部部落的威胁。宋朝最大的灾难终于到 来,首都(今开封市)陷于来自东北的通古斯部落的女真之手,被迫南渡, 1127 年在江南重建朝廷。在此以前为北宋(9601126 年),在此以后为南宋 (1127 一 1279 年)。 朱熹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朱熹,或称朱子,是一位精思、明辩、博学、多产的哲学家。光是他的语 录就有一百四十卷。到了朱熹,程朱学派或理学的哲学系统才达到顶峰。这个 学派的统治,虽然有

2、几个时期遭到非议,特别是遭到陆王学派和清代某些学者 的非议,但是它仍然是最有影响的独一的哲学系统,直到近几十年西方哲学传 入之前仍然如此。 我在第十七章已经说过,中国皇朝的政府,通过考试制度来保证官方意识 形态的统治。参加国家考试的人,写文章都必须根据儒家经典的官版章句和注 释。我在第二十三章又说过,唐太宗有一个重大行动,就是钦定经典的官版章 句和“正义”。在宋朝,大政治家和改革家王安石(1021 一 1086 年)写了几 部经典的“新义”,宋神宗于 1075 年以命令颁行,作为官方解释。不久,王安 石的政敌控制了政府,这道命令就作废了。 这里再提一下,新儒家认为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是 最重

3、要的课本,将它们编在一起,合称“四书”。朱熹为“四书”作注,他认 为这是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据说,甚至在他去世的前一天。他还在修改他的注。 他还作了周易本义、诗集传。元仁宗于 1313 年发布命令,以“四书” 为国家考试的主课,以朱注为官方解释。朱熹对其他经典的解释,也受到政府 同样的认可,凡是希望博得一第的人,都必须遵照朱注来解释这些经典。明、 清两朝继续采取这种作法,直到 1905 年废科举、兴学校为止。 正如第十八章指出的,儒家在汉朝获得统治地位,主要原因之一是儒家成 功地将精深的思想与渊博的学识结合起来。朱熹就是儒家这两个方面的杰出代 表。他的渊博的学识,使他成为著名的学者;他的精深的思

4、想,使他成为第一 流哲学家。尔后数百年中,他在中国思想界占统治地位,决不是偶然的。 理 前一章已经考察了程颐关于“理”的学说。朱熹把这个学说讲得更为清楚 明白。他说:“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 (朱子语类卷九十五)某物是其理的具体实例。若没有如此如此之理,便 不可能有如此如此之物。朱熹说:“做出那事,便是这里有那理。”(语类 卷一百一) 一切事物,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都是其理。朱子有一段语录,说: “问:枯槁之物亦有性,是如何?曰:是他合下有此理。故曰:天下无性外之 物。因行阶云,阶砖便有砖之理;因坐云,竹椅便有竹椅之理。”(语类 卷四) 又有一段说:“问:理

5、是人、物同得于天者,如物之无情者亦有理否?曰: 固是有理。如舟只可行之于水,车只可行之于陆。”(同上)又有一段说: “问:枯槁有理否?曰:才有物,便有理。天不曾生个笔。人把兔毫来做笔, 才有笔,便有理。”(同上)笔之理即此笔之性。宇宙中其他种类事物都是如 此:各类事物各有其自己的理,只要有此类事物的成员,此类之理便在此类成 员之中,便是此类成员之性。正是此理,使此类事物成为此类事物。所以照程 朱学派的说法,不是一切种类的物都有心,即有情;但是一切物都有其自己的 特殊的性,即有理。 由于这个原故,在具体的物存在之前,已经有理。朱熹在答刘叔文的 信中写道:“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

6、但有其理而已,未 尝实有是物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例如,在人发明舟、车之前。 已有舟、车之理。因此,所谓发明舟、车,不过是人类发现舟、车之理,并依 照此理造成舟、车而已。甚至在形成物质的宇宙之前,一切的理都存在着。朱 子语录有一段说:“徐问:天地未判时,下面许多都已有否?曰:只是都有此 理。”(语类卷一)又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同上) 理总是都在那里,就是说,理都是永恒的。 太极 每类事物都有理,理使这类事物成为它应该成为的事物。理为此物之极, 就是说,理是其终极的标准。(“极”字本义是屋梁,在屋之正中最高处。新 儒家用“极”字表示事物最高的理想的原型。)至于宇宙的全体,

7、一定也有一 个终极的标准。它是最高的,包括一切的。它包括万物之理的总和,又是万物 之理的最高概括。因此它叫做“太极”。如朱熹所说:“事事物物,皆有个极, 是道理极至。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语类卷九十四) 他又说:“无极,只是极至,更无去处了,至高至妙,至精至神,是没去 处。濂溪(周敦颐引者注)恐人道太极有形,故曰无极而太极。是无之中 有个至极之理。”(语类卷九十四)由此可见,太极在朱熹系统中的地位, 相当于柏拉图系统中“善”的理念,亚力士多德系统中的“上帝”。 可是,朱熹系统中还有一点,使他的太极比柏拉图的“善”的理念,比亚 力士多德的“上帝”,更为神秘。这一点就是,照朱熹的说法,太极

8、不仅是宇 宙全体的理的概括,而且同时内在于万物的每个种类的每个个体之中。每个特 殊事物之中,都有事物的特殊种类之理;但是同时整个太极也在每个特殊事物 之中。朱熹说:“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 ”(语类卷一) 但是,如果万物各有一太极;那不是太极分裂了吗?朱熹说:“本只是一 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 江湖,则随处而见,不可谓月已分也。”(语类卷九十四) 我们知道,在柏拉图哲学中,要解释可思世界与可感世界的关系,解释一 与多的关系,就发生困难。朱熹也有这个困难,他用“月印万川”的譬喻来解 决,这个譬喻是佛家常用的。至于事物的

9、某个种类之理,与这个种类内各个事 物,关系如何;这种关系是否也可能涉及理的分裂;这个问题当时没有提出来。 假使提出来了,我想朱熹还是会用“月印万川”的譬喻来解决。 气 如果只是有“理”,那就只能有“形而上”的世界。要造成我们这个具体 的物质世界,必须有“气”,并在气上面加上“理”的模式,才有可能。朱熹 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 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 气,然后有形。”(答黄道夫书,文集卷五十八) 他又说:“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及此气之聚,则理亦在焉。盖气则能凝 结造作;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若理则只

10、是个净洁空阔的世界, 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 ”(语类卷一)我们在这里看出,朱熹是说出了张载可能要说而没有说的 话。任何个体事物都是气之凝聚,但是它不仅是一个个体事物,它同时还是某 类事物的一个个体事物。既然如此,它就不只是气之凝聚,而且是依照整个此 类事物之理而进行的凝聚。为什么只要有气的凝聚,理也必然便在其中,就是 这个原故。 关于理相对地先于气的问题,是朱熹和他的弟子们讨论得很多的问题。有 一次他说:“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 已先有父子之理。”(语类卷九十五)一个理,先于它的实例,朱熹这段 话已经说得十分清

11、楚了。但是一般的理,是不是也先于一般的气呢?朱熹说: “理未尝离乎气。然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岂无先后?” (语类卷一) 另一个地方有这样一段:“问:有是理便有是气,似不可分先后。曰:要 之也先有理。只不可说今日有是理,明日却有是气。也须有先后。”(同上) 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朱熹心中要说的,就是“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 气之理。”(同上)没有元气的时候。由于理是永恒的,所以把理说成是有始 的,就是谬误的。因此,若问先有理,还是先有气,这个问题实际上没有意义。 然而,说气有始,不过是事实的谬误;说理有始,则是逻辑的谬误。在这个意 义上,说理与气之间有先有后,并不是不正确的。

12、 另一个问题是:理与气之中,哪一个是柏拉图与亚力士多德所说的“第一 推动者”?理不可能是第一推动者,因为“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 但是理虽不动,在它的“净洁空阔的世界”中,却有动之理,静之理。动之理并不动,静之理并不静,但是气一“禀受”了动之理,它便动;气一“禀受” 了静之理,它便静。气之动者谓之阳,气之静者谓之阴。这样,照朱熹的说法, 中国的宇宙发生论所讲的宇宙两种根本成分,就产生出来了。他说:“阳动阴 静。非太极动静。只是理有动静。理不可见,因阴阳而后知。理搭在阴阳上, 如人跨马相似。”(语类卷九十四)这样,太极就像亚力士多德哲学中的 上帝,是不动的,却同时是一切的推动者。 阴阳相

13、交而生五行,由五行产生我们所知道的物质宇宙。朱熹在他的宇宙 发生论学说中,极为赞同周敦颐、邵雍的学说。 心、性 由以上可以看出,照朱熹的说法,有一个个体事物,便有某理在其中,理 使此物成为此物,构成此物之性。一个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样,是具体世界中 具体的特殊的产物。因此我们所说的人性,也就不过是各个人所禀受的人之理。 朱熹赞同程颐的“性即理也”的说法,并屡作解释。这里所说的理,不是普遍 形式的理,只是个人禀受的理。这样,就可以解释程颢那句颇有点矛盾的话; “才说性,便已不是性。”程颢的意思只是说,才说理,便已是个体化了的理, 而不是普遍形式的理。 一个人,为了获得具体的存在,必须体现气。理,对

14、于一切人都是一样的; 气使人各不相同。朱熹说:“有是理而后有是气,有是气则必有是理。但禀气 之清者,为圣为贤,如宝珠在清冷水中。禀气之浊者,为愚为不肖,如珠在浊 水中。”(语类卷四)所以任何个人,除了他禀受于理者,还有禀受于气 者,这就是朱熹所说的“气禀”。 这也就是朱熹的关于恶的起源的学说。柏拉图在很早以前就指出,每个个 人,为了具有具体性,必须是质料的体现,他也就因此受到牵连,必然不能合 乎理想。例如,一个具体的圆圈,只能是相对地而不是绝对地圆。这是具体世 界的捉弄,人也无法例外。朱熹说:“却看你禀得气如何。然此理却只是善。 既是此理,如何得恶?所谓恶者,却是气也。孟子之论,尽是说性善;至

15、有不 善,说是陷溺。是说其补无不善,后来方有不善耳。若如此,却似论性不论气, 有些不备。却得程氏说出气质来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齐圆备了。” (朱子全书卷四十三) 所谓“气质之性”,是指在个人气禀中发现的实际禀受之性。一经发现, 如柏拉图所说,它就力求合乎理想,但是总不相合,不能达到理想。可是,固 有的普遍形式的理,朱熹则称为“天地之性”,以资区别。张载早已作出这种 区别,程颐、朱熹继续坚持这种区别。在他们看来,利用这种区别,就完全解 决了性善性恶之争的老问题。 在朱熹的系统中,性与心不同。朱子语录有云:“问:灵处是心抑是性? 曰:灵处只是心,不是性。性只是理。”(语类)卷五)又云:“问:知

16、 觉是心之灵固如此,抑气之为耶?曰:不专是气,是先有知觉之理。理未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成知觉。譬如这烛火,是因得这脂膏,便有许多光焰。 ”(同上) 所以心和其他个体事物一样,都是理与气合的体现。心与性的区别在于: 心是具体的,性是抽象的。心能有活动,如思想和感觉,性则不能。但是只要 我们心中发生这样的活动,我们就可以推知在我们性中有相应的理。朱熹说: “论性,要须先识得性是个什么样物事。程子性即理也,此说最好。今且 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一个道理。在人,仁、义、礼、智,性也, 然四者有何形状,亦只是有如此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许多事出来,所以 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也。譬如论药性,性寒、性热之类,药上亦无讨这 形状处,只是服了后,却做得冷、做得热的,便是性。”(语类卷四) 在第七章中我们看到,孟子主张,在人性中有四种不变的德性,它们表现 为“四端”。上面引的朱熹这段话,给予孟子学说以形上学的根据,而孟子的 学说本身基本上是心理学的。照朱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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