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30年的模式、道路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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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有企业改革年的模式、道路及成 绩摘要:在我国国有企业由产品生产者转变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过程中,作者提出了五种企业模式,即实行供给制的企业模式、实行经济核算制的企业模式、有简单再生产自主权的企业模式、有经营权的企业模式、有法人所有权的企业模式,每种模式都各有理论和实践的根据,这五种模式反映着由产品生产者向商品生产经营者递进的过程,它们的依次递进有着某种必然性。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已经形成了一条比较科学和有效的改革国有企业道路,这是一条渐进改革的道路,保证了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过 30 年的改革,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并取得了成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为加强企业管理和加快技术进步建立了制度基

2、础,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国有经济的饿布局结构有所改善,等等。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很多工作要做,国有经济布局仍不尽合理,垄断企业改革任务艰巨,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改革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改进。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模式;成绩 今年是国有企业改革 30 周年。30 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在国有企业的任务尚未完全完成。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认真研究和总结的经验教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轨迹和道路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过了漫长曲折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由多种主客观因素决2定的。从主要

3、方面来看,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改革阶段的发展是有内在联系甚至是有必然联系的。探索我国国有企业进程的轨迹,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道路,对于总结历史经验和继续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都是必要的。 在 1998 年我写的一篇文章(我国国有企业模式的演变,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8 年第 1 期)中曾提出国有企业由产品生产者转变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过程中的五种理论模式。这五种国有企业模式反映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轨迹。它们是:实行供给制的企业模式。实行经济核算制的企业模式。有简单再生产自主权的企业模式。有经营权的企业模式。有法人所有权的企业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马克思经典作家曾经设想过的企业模式,他们曾把

4、整个社会设想为一个大工厂,这样,企业就类似一个车间,就要用产品分配来代替产品交换,对企业实行供给制的管理办法。这种模式在俄国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实行过,在我国革命根据地也实行过。第二种企业模式在斯大林主持下编写的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有完整的表述,即企业不仅归国家所有,而且由国家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制度。它是苏联和我国以及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前实行的模式。第三种企业模式是孙冶方世纪 60 年代提出的模式。孙冶方把资金价值量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作为划分企业和国家职权的界限,主张企业有资金价值量简单再生产的自主权。第四种企业模式是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肯定的模式,其理论根据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

5、适当分离,国家掌握经营权。第五种企业模式主张企业不仅有经营权,而且有法人财产权,国家则保留最终所有权。 我认为,这五种企业理论模式反映着由产品生产者向商品生产经营者递进的过程。它们的依次递进是有着某种必然性的。 3就企业独立性来说,第一种模式的企业附属于政府机关,没有独立性,第二种模式的企业有了一定的独立性,第三种模式的企业有了更多的独立性,第四种模式要求政企职责分开,企业的独立性又增强了。不过,第二种模式、第三种模式、第四种模式的独立性都是相对的独立性,企业不能摆脱或不能完全摆脱对政府的依赖,只有到了第五种模式,企业才有了完全的独立性。 就企业经营自主权来说,第一种模式的企业没有任何意义上的

6、经营自主权。第二种模式的企业开始有自主权,不过严格来说企业仍不存在经营问题。第三种模式的企业有了简单再生产的自主权,但仍不承担经营的职能。第四种模式的企业开始有了经营自主权。第五种模式的企业有了完全的经营自主权。 就盈亏责任制来说,第一种模式的企业没有盈亏责任,也负不起盈亏责任。第二种模式的企业需要核算盈亏,但由于国家统收统支,企业也不负盈亏责任。这不是说盈亏对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影响,对个人的影响是有的,但企业没有独立的利益,负不起也不需要负盈亏的责任。第三种模式的企业在盈亏责任制方面和第二种模式的企业情况相仿,企业对盈亏也负不起责任。第四种模式的企业在盈亏上可以负一定的责任,因为企业

7、有了经营权,有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不能实行自负盈亏。在企业没有自己财产的情况下,要求第四种模式的企业建立一定盈亏的责任制是可能的,实现自负盈亏则不可能。只有实现了第五种模式,企业才可能真正自负盈亏。 就财产的所有权关系来说,从第一种模式到第四种模式,企业的财产都只归国家所有,企业没有任何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第一种模式的企业在财产使用权上也受到很大限制;第二种模式和第三种模式的企业对财产有了使用权;第四种模式的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有了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第五种模4式的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有了法人财产权,国家则保持最终所有权。以上五种企业理论模

8、式,反映了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成为真正企业的过程。所谓真正的企业,是指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第一种模式的企业,显然不是真正的企业,第二种模式、第三种模式也不是真正的企业。在第二种模式下,虽然也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企业由于实行统收统支,统购统销,是上级机关的附属物,因此,并非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第三种模式倡导人孙冶方就反对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因此,他也不是按照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要求来设计企业模式的。第四种模式和第五种模式都要求企业成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真正的企业。但第四种模式难以实行自负盈亏,虽然可以建立一定的盈亏责任制,严格来说仍是不完全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第五种模

9、式才能使企业成为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第五种模式和第四种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企业有无法人财产权。 当时,我把这五种国有企业模式称之为理论模式,是为了从理论上分析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事实上,1978 年改革前我们已经处于第二种模式,从 1978 年到 1984 年的第一阶段改革就是要从第二种模式转变为第三种模式,从 1985 年到1992 年的改革就是要从第三种模式转变为第四种模式。我提出这个理论观点时,它们都已经不仅是理论模式,而且是现实模式了。不过,当时第五种模式还只是理论模式。我归纳理论界一部分同志意见,认为第四种模式向第五种模式转变有其必然性。这是由两权分离这个改革思路的特点所

10、决定的。现在第五种模式也是现实模式了。 在改革的第二阶段,经过两权分离的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发生了重要变化。 (1)企业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2)企业留利明显增加;(3)很多企业实行了厂5长负责制;(4)政企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分离。企业经营机制也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企业的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增强了,信息机制和经营管理机制改革了。企业行为也发生了变化。企业市场意识增强了,利润意识增强了,经营意识增强了,增加职工收入的意识增强了。企业家阶层也开始形成起来。这一切表明,国有企业在向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转变过程中已迈开了巨大步伐,企业开始成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了。但是,由于当时根据两权分离理论只把经营权

11、交给企业,不允许企业有法人财产权。 因此,两权分离理论比起传统的两权合一理论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必须坚持,但是,为了给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奠定更加科学的理论基础,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充实和发展这一理论:(1)必须实行政府行政管理权和国家所有权的分离;(2)对国家所有权要实行分割,国家保留最终所有权,企业得到法人财产权;(3)在企业内部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为了使企业真正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须使企业具有财产所有权。在国有经济中,就是要实行国家最终所有权和企业法人所有权的分离。也就是国家保留最终所有权的前提下,使企业对国家授与经营管理的财产不仅有占有使用处分权,而且有财产权。这样企业就成了

12、财产所有者,有了财产所有权。企业的经营权有了所有权作为依据,作为财产主体也就可以实行自负盈亏了。国家对财产最终所有权类似于西方股份公司中股东掌握的股权,股权虽然也是所有权(最终所有权),但股东不能直接掌握公司的财产,公司的财产是由公司作为法人直接掌握的,公司是财产所有者。在股份公司,盈亏责任最终由股东负责,国有企业盈亏的责任最终也由国家负责。不过,把国家所有权分割为国家最终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以后,国家授予某一企业经营的财产已经和国家的其他财产严格区分开来了,企业作为真正的法人首先要负起盈亏的责任,国家负最终责任的也只是这特定部分6的财产,像股份公司的股东那样只负有限责任。国家不再像过去那样

13、实行统负盈亏和担负无限责任了。 以后在改革的第三阶段中,经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五中全会、 “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以上问题大体按照上述思路在方针政策上得到了解决。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始,国有企业的第五种理论模式也成为现实模式了。 应该指出,我提出国有企业的五种模式时,主要是从国有企业微观层次考虑问题。现在看来,要成功地实现第四种模式向第五种模式的转变,甚至要实现第三种模式向第四种模式的转变,仅仅在微观层次上改革,例如只是实行两权分离或只是在企业层次实行产权改革,是难以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这就是还需要在宏观层次上进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改变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建立起

14、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第五种模式的企业要求企业有法人财产权,这在绝大多数企业要求股权多元化,这也要以在宏观层次上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建立起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为前提。这些问题,在改革第三阶段,尤其是经过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也已经在方针政策上科学地解决了。 理论界曾有过我国经济改革是渐进改革还是激进改革的争论。经济学家根据对渐进激进的不同理解提出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就国有企业改革而言,由第二种模式(这是我们改革的出发点)、第三种模式、第四种模式、第五种模式依次递进的改革就是渐进的改革,跳越某些模式的改革可以称之为激进的改革。我国

15、国有企业改革走的是渐进改革的道路。这样做虽然时间长了一些,并由此带来了相应的困难,但总的来说转变比较自然比较平稳,使大多数人易于接受,使改革发展稳定能够结合起来,能够保证改革不断深化,最终取得胜利。 71988 年,笔者写国有企业改革理论模式演变时我国还没有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在已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并且在继续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应该说,我国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已经形成了一条比较科学和有效的改革国有企业的道路。这条道路是 30 年改革经济的结晶,内涵极其丰富,是有待理论界深入研究的课题。根据我个人的认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道路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

16、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四句话是互相联系的统一整体,应有正确全面的理解。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和真正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 2.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包括非公有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主要内容。没有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就谈不上社会主义。而没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发展,就不能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此,国有经济的改革要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结合起来。 3.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实行分类指导。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小型企业的步伐。 4.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结合起来。为此,要在改革过程中始终重视企业管理,努力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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