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有德:灵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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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灵与肉 一个宗教哲学问题的比较研究时间: 2011-08-07 来源: 哲学研究 2000年 6 期作者:傅有德点击:976 内容提要: 本 文阐明了犹太教在灵与肉问题上的整体性和一元论,同时概述了在这个问题上希腊哲学和基督教神学所主张的二元论。但是,有必要指出的是:第一,正如犹太教关于灵与肉也有二元论的主张(例如在拉比犹太教中),古希腊哲学和基督教中的二元论也不是纯而又纯的,也有哲学家或神学家主张一元论(例如在米利都学派那里)。第二,这样做并无意贬损一方而抬高另一方。实际上,犹太教、古希腊哲学(乃至整个西方哲学)以及基督教在灵与肉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是“各有特点”,很难断定孰优孰劣。历史地

2、看,它们都以不同的方式丰富了人对自身的认识,对人类文化的发展作出了伟大的贡献。在古今中外关于人的哲学和宗教观念中,灵与肉的性质和相互关系问题一直占据重要的地位,受到教俗学者的高度重视,相关的论述也异常丰富。例如西方哲学中毕达哥拉斯、柏拉图的灵魂不灭论,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的身心平行论或同一论,基督教、佛教等多数宗教主张的灵魂转世论,等等。 之所以如此, 乃是因为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人对自身本质的解释, 对人生的意义和奥秘的理解,也关系到某种信仰或意识形态的存在和维系方式。事实上, 对于人的灵与肉或身心问题的研究,除了从生理的和心理的角度以外,宗教和哲学上的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它对于人的生存

3、意义和价值的洞悉有独特的作用,不可随意取代。对于我们来说, 研究不同的宗教和哲学传统中关于灵与肉问题的立场和观点,比较其异同,除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人的本质和价值的理解外,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我们认识不同的传统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以及它们采取这样的态度的原因,从而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不同的文明或传统以及整个人类文明的认识和理解。本文涉及的主要是圣经犹太教、古希腊哲学和基督教对灵与肉的本质及其关系的不同态度。从总体上看,犹太教的回答是一元论的,古希腊哲学以及基督教的基本倾向则是二元论的。本文的重点是阐述犹太教的一元论及其理论根源,同时,为了更有效、更清楚地阐述犹太教的一元论,也将适当阐述古希腊哲学和基督教的

4、二元论,并对其根源做必要的分析。一、犹太教中的一元论关于人的产生,希伯来圣经有这样的描述:“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世记2:7 )“你收回他们的气,2 他们就死亡,归于尘土。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诗篇 104:29-30 ) 这些描述看起来十分简单,但是其中包含的问题及其回答却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们代表了最早的一神教对人的起源和本质的基本态度。据此,我们得知,人是上帝的造物,是上帝用泥土造成并吹入其气息后产生的。一方面,人源于尘土,源于大地,大地是人类之母。另一方面,上帝赐予人生命之气,秉有此气,人就有生命,此气消亡,人生就告

5、终结。这一气息就是人的灵或灵魂。在希伯来语中, 灵或灵魂有五种不同的说法:ruach,nephesh,neshamah,jechidah,chayyah。拉比文献大创世记中的解释是:“Nephesh是血,如经文所说:因为血是生命(nephesh) 。(申命记12:23) Ruach 可以升起或降落,如经文所说,谁知道人的灵(ruach) 是往上升?(传道书3:21 )Neshamah是气质。 Chayyah 之所以有这样的称谓是因为肢体都要死亡而它却生存。Jechidah , 即唯一, 它的意思是人身上的肢体都是成双的,而灵魂却独一无二。”(大创世记14:9 ,转引自亚伯拉罕科恩:大众塔木德,

6、山东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第 89 页)即使根据中世纪著名的犹太亚里士多德主义神学家迈蒙尼德的解释,这几个词中“心智”的意思也是不明确的或次要的。他说:“ruach是一个多义词,表示气,即四大元素之一。”它还表示“风”,还有气息的意思,还表示灵、灵感以及意图、意愿。又说:“nepheshs是一个多义词,表示所有活着的、有知觉的东西所共有的生命力。 ”它还表示血, 理性以及人死后不灭的东西灵魂。(迈蒙尼德: 迷途指津第 1 篇,第 40-41 章)古代以色列人没有物质和精神二分的思维方式,“灵”的基本含义是血气、 生命之气 (breath of life)或生命力, 而不是与身体对立意义上的

7、心智性灵魂。因此,如果非要使之归属于物质或者精神这两大类,它倒是属于或接近于物质范畴。不过这种物质不同于寻常的物质或质料,它是精微的、具有活力或生命的物质。和中国哲学比较,则可发现这个“灵”字大致等同于某些哲学家所谓的“精气”。东汉王充说:“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论衡论死)清朝哲学家戴震也说:“知觉者,其精气之秀也。”(原善绪言下)这里的精气乃是人的生命和智慧的根本所在,故可以称之为“命根”。在古代以色列人看来,上帝赋予人的气息之灵乃是人须臾不可离之的命根。“你收回他们的气,他们就死亡,归于尘土。你发出你的灵,他们便受造”(诗篇 104:29-30 ),说的正是这个意思。人的灵不是可以和肉

8、体分离而独立存在的实体。气息之灵既不是作为一部分和身体结合在一起的, 而是作为元素与肉体相结合的;灵魂也不是外在地附着在肉体之上,而是作为生命之根,无所不在地化在人的肉体中,与肉体浑然一体,没有丝毫可以分离存在的余地。创世记 (2:7) 在说上帝将气息吹入人身而使人成为一个“有灵的活人”时,用的是nephesh 一词。它强调的是灵与肉的一体性和整体性:人是有灵的肉体,是有肉体的灵,灵魂与肉体的完整结合才使人的生命现实化。著名旧约学者布鲁格曼(Walter Brueggemann)在诠释上面援引过的经文时认为,nephesh 不应该译为“灵魂” (soul) ,因为它不是指心智或精神性的存在。他

9、说:在圣经中,“人是依赖性的、被给予生命力的统一体,如果身心相关物(psychosomaticentity)这样的措辞不带有二元论遗迹的话,这样称呼它倒是恰如其分3 的”。 (Walter Brueggemann,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Testimony,Dispute,Advocacy,Fortress Press,Minneapolis,1997,p.453)姑且不论 nephesh 译为“灵魂”以及“身心相关物”的措辞是否妥当,布鲁格曼博士所谓圣经旧约 中的人的灵或灵魂不是和物质相对立的心智性存在,却言之有理。 在我看来,创世纪反映的人的构成理论,强

10、调的是人的整体性、统一性和完整性,因而是一元论的。古代以色列人关于人的整体性和一元论,还可以通过“心”这个概念得到进一步的确证。“心”在希伯来语中是leb ,相当于英语的heart 。这与希腊哲学中的心(nous,mind)大异其趣。希伯来语的心是有血有肉的心,是和上面提及的ruach (气息)、 nephesh(血气)相通的。 就功能而言, 希伯来人的心不是和客体相对立的主体,而是人这个整体的一部分,因此,它的功能主要地不是去认识事物,造就一个知识的体系。人的心是产生和抒发情感的能力, 是确立或坚定信念的能力。因此,从希伯来人的心产生的是情感敬畏、爱、谦卑、虔诚之类,引发的是信仰,其结果是产

11、生了伦理性的犹太宗教。申命记中有这样一段话:“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 (Hear,O Israel,The Lord is our God,the Lord is alone.You shall love the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and with all your soul,and with allyour might) 。这就是犹太教的“经训”,是犹太人必须每天都要背诵的最重要的经文。这里的心字就是leb ,意思是要以色列人全心全意地爱上帝,强调的是心情、心意。与此不同,希腊人的心(

12、mind) 是指人的心智或灵魂的主体部分,是人借以分析事物、认识事物的精神能力。人对于事物的任何知识和智慧都是心灵获得的。心和物,在希腊哲学中是对立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希腊人的心产生的是系统的知识,即哲学和系统的科学。近代犹太思想家卢扎托(Luzato) 对于犹太教和希腊哲学中的“心”曾经做过精辟的分析。他指出: 犹太教是情感之心(heart)的宗教, 而非理智之心(mind) 的 宗教。 犹太教中的律法和道德训诫都是情感的产物,它们的目的是把人们引向上帝。“人类的道德和乐善好施是受益于犹太人的。诸如公正、平等和仁爱之类的概念,都来自西奈的神赐。另一方面,希腊人给世界带来的却是哲学、科学、艺

13、术以及对和谐和壮丽的热爱。”(大卫鲁达夫斯基: 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第 279-281 页)整个西方文明实际上就是由主张“情感之心”的“亚伯拉罕主义”(Abrahamism)和推崇“理智之心”的“雅典主义”(Atticism)汇集而成的。卢扎托不仅明确指出了“心”在希腊哲学和犹太教中的区别,而且不无自豪地对后者做了充分的肯定和褒奖。他对两种“心”的区分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对整个西方文明的论述,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说古代犹太教在灵与肉问题上主张整体性或一元论,并不是说,在这个问题上以色列人从来没有提出或主张过二元论。实际上, 圣经时代的后期,随着亚历山大

14、帝对巴勒斯坦地区的征服,当地的犹太人也逐渐接受了尽管不一定是情愿地希腊文化的影响,其中也包括物质与精神、灵与肉的两分法的影响。所以,在人的构成问题上,后典以及拉比文献塔木德和密德拉什中就不乏二元论的描述。据说,马伽比时代的殉道兄弟被说成是“短暂的痛苦带来永恒的生命。”(马伽比传下,第7 章第 36 节)第一个犹太哲4 学家斐洛曾经说过:正义的灵魂在离开肉体后会得到永生。(转引自The Rev.Morris Joseph,Judaism as Creed and Life,London,1929,p.90) 在塔木德时期的某些拉比那里,圣经 中作为“气息”、“血气”的灵也在许多拉比那里变成了和肉

15、体相对的灵魂,而且圣经中原本不明显的“灵魂不朽”和“死人复活”的观念也变得清晰起来。有的拉比认为: 灵魂是先于肉体而存在的。“尚未创造的灵魂囤积在七重天之上”,就是说, 灵魂在与具体的人体结合之前是存在于天上的,到后来的某个时刻,它才与人的肉体结合而成为人的主宰。(参见大众塔木德,第90 页)人死后灵魂与肉体分离,各有去处。弥赛亚时代到来之际, 灵与肉再度结合起来,使人复活, 并接受末日审判。 (参见同上书, 第 415-424页)这些带有二元论色彩的论述,表明犹太教中的人学观念是在不断变化中发展的。但是,应该看到, 关于灵与肉的二元论在犹太教传统中并未成为主导性的观念,坚持灵与肉的内在结合和

16、人的整体性和一元论,乃是犹太教人学中的主流倾向。这就是说,我们在看待犹太传统时, 首先应该注意到的是其主导性的一元论观念,而不是在某一个时期的相对次要的二元论因素。二、希腊哲学和基督教中的二元论与圣经旧约中作为生命整体的人学观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古希腊哲学中的灵与肉的二元论。 这种二元论的一个根本特征,是认为灵魂和肉体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存在,灵魂是纯粹的精神性存在,而物质性的肉体是灵魂的寓所或墓穴。灵魂和肉体是可以分离的。二者的关系是对立的。在柏拉图那里,人的灵魂是从理念世界进入人体的。在未进入人体之前,灵魂生活在理念世界中,是纯精神的实在。进入人体后,灵魂是人体的主宰,就像舵手主导船只一样。 他有一个著名的人的定义:“人是使用肉体的灵魂”。这个定义强调了灵魂的实体性和肉体的非实体性。灵魂可以分为理性、激情和欲望三部分(柏拉图:理想国第4 卷, 434D-441C), 其中,理性是最主要的,代表灵魂本性的部分,它能够支配激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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