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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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项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只要在中国领域内,无论是对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还是对中国法人和组织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基本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不适用调解司法变更有限原则 ( 除显失公平 )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贯穿整个诉讼过程)自愿与合法的调解原则处分原则(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人民检察院监督民事诉讼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审判公开的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未经法院判决不

2、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司法主权原则法律监督原则基本制度合议制度 (组成合议庭审理, 独任制:基层法院, 简单程序)陪审制度(陪审员只参与一审合议庭)回避制度两审终审 (例外:最高院一审判决不得上诉,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所作的判决不得上诉) 公开审判回避制度辩护和代理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关于调解(1)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1)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1)对 附带民事诉

3、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刑事诉讼法第170 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对公诉案件 和刑事诉讼法第170 条第 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3、被害人有证据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行政复议 中:自由裁量和行政赔偿,适用调解和解:只有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不需要制作“行政复议和解书” )公开审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1)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和

4、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1)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2)14 周岁以上不满16 周岁的的人犯罪的,一律不公开;16 周岁以上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的,一般不公开;审理的 。(3)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属于商业秘密的。回避当事人申请和有关人员自行回避。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既没自行,也没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 审判 活动中的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问题复议期间不停止案件的审理,被申请回避人员应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1)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5、,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即本案的审判结果直接关系到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某种利益。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审判人员、 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

6、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诉讼参加人原告(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被告、第三人(有独立诉讼地位,对一审不服可上诉)、诉讼代表人( 1-5 人)和诉讼代理人( 1-2 人) 。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诉讼权利不受限制。进入破产程序的,则应由管理人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被告对原告没有反诉权当事人(原告、被告) 、共同诉讼人 (必要共同:相同标的。无法分开普通共同: 同一类 标的;同一法院; 同一程序;节省诉讼费。可以分开)诉讼代表人(当事人人数众多)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 :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如本诉撤销, 作为另案原告, 原案原告、 被告作为另案被告无

7、独立请求权 :加入到一方。只是参与)诉讼代理人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包括公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刑事诉讼特有)自诉案件有反诉;自诉案件被告可委托代理自诉人:(类似民事诉讼)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或者 撤回自诉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自诉人经 两次 合法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 人民法院将按照撤诉处理 (视同撤诉)级别管辖(中级)(1)确认 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被告为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

8、区、直辖市人民政府。(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主要包括:(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公、检、法立案管辖法院:告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公、检不追究的。检察院:职务犯罪(贪污、渎职、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重大涉外或者涉及港澳台;第一审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利纠纷案件 等。中级法院:(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地域管辖(1)一般管辖:原告就被告(2)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9、。(3)共同管辖:(由最初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不动产涉及到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1)普通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例外:被告监禁地法院)(2)特别管辖 ( 不妨碍普通管辖,可选择)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所在地(3)协议管辖(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国内: 只限于合同案件和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涉外:涉外合同和财产权益都可选择有联系的法院(4)专属管辖 ( 强制性,不可选择)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港口所在地继承遗产:死亡时住所或遗产所在地(5)共同管辖 (原告可选

10、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最先立案的 )犯罪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最初受理为主,主要犯罪地为辅最先受理 (必要时移到主要犯罪地)管辖权异议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 日内 以书面形式提出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 日内提出没规定举证责任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据应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收集。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及其诉讼代理人就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谁主张,谁举证1.公诉案件: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2.自诉案件: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自诉人承担。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谁控诉,谁证明)特殊举证情况1 原告适格。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的被告举证2

11、.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3. 行政赔偿诉讼中的损害事实提供证据。原告应在开庭前或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二审中提供的不予采纳。(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1)例外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如,巨额财产不明罪(2)公安、司法机

12、关对有关程序法事实负有证明责任。如,公安机关没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金的,应当证明被取保候审人有违反规定的事实(3)某些程序法事实, 提出主张的诉讼当事人有举证责任。如:被告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必须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举证期限收到起诉副本之日起10 日内 提交答辩状(同时举证) 。举证期限 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送达举证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没规定行政复议也是收到副本 10 日内举证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反诉在举证期限满前提出逾期举证的后果逾期提供的,

13、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证据种类行政诉讼: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现场笔录民事诉讼: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刑事诉讼: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诉讼程序起诉条件原告合格;有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属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必须书面)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起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14、特别情况下,可以口头 形式提出。公诉案件 :法院在开庭前只进行程序性审查 ,只要确认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所需材料齐备,并属于本院管辖的,就应当开庭审判。行政复议 可以 口头自诉案件 :必须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书面或 口头 );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自诉必须在追诉时效内提出。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起诉,后立案。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一审程序基本相同,也有自身特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2)可以调解;(3)宣告判决前, 可以和

15、解或撤诉; (4)被告可以反诉 。起诉期限条件复议后 15 日,直接起诉 ( 知道之日 )3 个月。( 未告知诉权或期限的最长2 年;不知内容时最长5 年,不动产20 年) 受理合议庭审查, 7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不服裁定可10 日内上诉,上一级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7 日内不能决定的, 应先予受理, 后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可裁定驳回起诉。应在 7 日内立案 ,并通知当事人应在 7 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一审立案之日起5 日内 ,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发送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0 日内提交答辩状,证据、依据。法院收

16、到的答辩状5 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立案之日起5 日内 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 开庭 10 日以前送达被告人;(2)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 2 日起 15 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但法律及有关文件没 有规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反诉: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适用不同程序则反诉不能成立。(4)反诉必须于一审判决前提出。(民诉规定与证据规定不符)( 5)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一审期限(1)立案之日起3 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2)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1)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可以延长6 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简易程序 审理的案件:立案之日起3 个月内 审结。公诉案件 一审在受理后 一个月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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