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诉讼时效依法保护农村信用社贷款债权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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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把握诉讼时效依法保护农村信用社贷款债权的探讨正确把握诉讼时效依法保护农村信用社贷款债权的探讨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除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一年外,其余民事权利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为二年。当权利人放弃诉讼权利或丧失诉讼时效时,虽然权利人权利存在,但法律不予保护。这就意味着失去法律赋予的强制履行合同义务的保护措施。当农村信用社贷款债权丧失诉讼时效,在很大程度上难于收回贷款,很有可能造成贷款损失。如何把握诉讼时效,有效实施法律保

2、护措施,是农村信用社资产保全的重要环节。笔者认为只要正确把握诉讼时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可以有效保全农村信用社贷款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 号),结合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现提出如下处理方法,仅供大家参考,以便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一、诉讼时效丧失的形成原因及主要表现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法律法规也相应完善,民众对法律意识有所加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普遍坚持依法、守法经营,但也在不断探索法律空间,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他们在思考如何取得信贷资金的同时,也在思考经营风险发生时的债务规避。常言道“有钱不扯,无钱无赖

3、”。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浪潮中,当借款人生产经营一旦发生风险,形成资不抵债时,债务人往往不是为诚信而积极主动清偿借款债务,而是首先思虑如何规避债权人的债务追偿,所以相继采取各种方法和手段来规避债务,最终达到逃避债务目的。债权丧失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是债务人首选的逃债方式,尤其是金融机构的借款债务。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客观表现:(一)债务推委,到逾期贷款通知书无人签收。一种情形是个人借款企业使用,当企业发生关停倒闭情形时,借款人往往以企业使用资金为由不认同该借款是自己的债务,拒签贷款催收通知书,甚至还指责农村信用社合谋串通,损害个人信誉;第二种情形是借用他人信用,以他人名字帮贷,当实际用

4、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借款人开始拒绝偿还,便以一延、二拖、三赖帐方法推委债务,直至拒绝偿还,拒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二)借款人举家外出,久而不归,音信全无,无法实施贷款催收。借款人因经营失败或家庭解体确实无资金来源归还贷款时,便考虑外出打工还债,在未攒到还债资金前不考虑回家,也不敢回家,三、五几年方才回家一次的人也是常见,在送达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时,无人签收;另一种情形是当借款人经营失败,便举家外出,不留音信,有意逃避债务追偿,造成信用社无法实施债权保护的催收。(三)借款人、担保人双方合谋串通,逃避债务清偿责任。因担保偿债能力差,抵押物价值的不足值,抵押物品变现无市场的抵押担保,当借款人生产

5、经营失败,形成关停倒闭时,借款人、担保人合谋串通,转移有效资产,将无变现能力的抵押财产甩给信用社,开始做出无赖行为,不签通知、不作认何债务清偿承诺,故意拖延法律诉讼时效。二、如何加强贷款债权的法律保护,正确把握法律诉讼时效(一)正确把握诉讼时效,在时效期内及时采取法律诉讼。1、一般贷款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从贷款到期之日起二年内。2、行使担保权的法律诉讼时效。对担保人的诉讼时效,应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各自的有效期不同,保证担保的法律诉讼时效为借款(主债权)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抵(质)押担保的法律诉讼时效为借款(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二年内。3、信贷管理中应行使的其他权利的法律诉讼时效。对于欠交

6、、拒交租赁费的、信用社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使收费权、撤消权请求的法律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4、分期偿还贷款的法律诉讼时效。当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归还贷款,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5、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1)诉讼时效的计算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对年对月对日的前一日为有效期届满日。(2)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3)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之日起计算。(4)管理人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

7、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二)正确运用诉讼时效的中断方法,确保诉讼时效的延续性。当诉讼时效被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可采取以下方法中断法律诉讼时效。1、中断法律诉讼时效的方式(1)信用社直接向借款人、担保人送交贷款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借款人、担保人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通知书到达借款人、担保人的。借款人、担保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借款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2)信用社以发送信

8、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信用社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借款人或担保人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4)由于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在贷款到期后,诉讼时效期间内,信用社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借款人、担保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催收贷款内容公告的。(5)贷款人或借款人、担保人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其形式有: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

9、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和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事项的情形。2、中断诉讼时效具有的法律效力(1)对于合伙人之间、夫妻之间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对其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信用社对借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信用社将贷款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三)注重证据采集,保管好证据资料,是赢得诉讼权利的有效保障。要保证法律诉讼时效,就要有充分的证明资料,对方当事人一旦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就要有证据资料来证明。作为延续或中断贷款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证明依据主要有以下

10、资料:(一)由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亲属或者被授权人签收的贷款到期催收通知书、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二)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贷款到、逾期催收通知的邮寄回单及收件回执;(三)通过发送电文方式进行到、逾期贷款催收的通知报单存根;(四)通过电话方式催收到、逾期贷款的通话记录;(五)通过借款人或担保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的收贷、收息转帐凭证;(六)通过公告催收的媒体报纸;(七)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的相关文书。三、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勾通协调,力争“多快好审”(一)加强法院协作,主动诉前勾通案情,争取人民法院的理解和

11、支持。不断加强与人民法院当地法庭的协调,在递交诉状前,将案情向经办法官汇报,听取法官意见,在未完善相关有利证据前不盲目诉讼。(二)注意掌握诉讼技巧,规避法律诉讼时效。1、诉前补充完善相关证据的采集。在诉讼的准备阶段,应当充分准备和合法收集案件相关的诉讼证据,选择能够支持本方和反驳对方诉讼主张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如需申请证人出庭的,应先取得证人同意。2、当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3、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除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是不予以支持。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借款人或担保人任何一方向信用社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归还部分贷款后,在诉讼中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 (先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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