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未成年人犯罪特征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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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析未成年人犯罪特征及防范对策笔者通过对 2004 年至 2009 年近 6 年开封 10 个基层法院少年刑事犯罪案件的分析,发现未成年犯罪团伙犯罪和共同犯罪比例呈直线上升趋势,三人以上结伙共同犯罪甚多,且犯罪手段逐渐趋于暴力化;受害主体逐渐由小学生演变为中学生、甚至大学生。统计数据表明,闲散青少年、辍学、失学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增大,而且针对人身和财产的抢劫犯罪所占比例最多;网络游戏逐渐成为最主要诱因,未成年人一旦形成网瘾就会不计后果犯罪,造成受害学生心理阴影和不敢报案,形成了犯罪呈上升趋势的恶性循环。 一、未成年人犯罪特征(一)、14 至 16 周岁低龄犯罪上升。犯罪主体低龄化日趋严重,未成年

2、犯罪的人数在大幅度增长,其中 14 至 16 周岁低龄犯罪,2004 年为 18 人,2005 年为 23 人,2006 年为 27 人,2007 年为 29 人,2008 年为 30 人,2009 年为 52 人。(二)、被害人多系在校中小学生。未成年犯罪案件中被害人多系未成年人,其中 2004 年为 12 人占 30%,2005 年为 17 人 3 占 36%,2006 年为 23 人占 47%,2007 年为 31 人占 53%,2008 年为 34人占 67%,2009 年为 57 人占 82%。(三)、未成年犯出狱后重新犯罪人数增多。未成年犯出狱后重新犯罪率出现上升趋势,2004 年

3、为 9 人占,2005 年为 11 人,22006 年为 12 人,2007 年为 13 人,2008 年为 16 人,2009 年为 20 人。(四)、网吧或学校周边成为主要犯罪地。网吧或学校周边逐渐成为案发地或主要犯罪地。其中 2004 年为 3 起占23%,2005 年为 5 起占 33%,2006 年为 6 起占 37%,2007 年为 7 起占 49%,2008年为 11 起占 51%,2009 年为 21 起占 67%。(五)、抢劫犯罪所占比例高。在未成年人所犯罪中犯占特别是既侵犯群众财产又危害人身安全的抢劫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其中 2004 年为 5 起占 20%,2005 年

4、为 7 起占 25%,2006 年为9 起占 27%,2007 年为 27 起 33%,2008 年为 39 起 37.5%,2009 年 52 起占 45%。(六)、网络游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据统计,未成年犯罪案件中,网络游戏正逐渐成为未成年违法犯罪的直接或间接诱因,其中 2004 年为 12 起占 5%,2005 年为 24 起 9%,2006 年为 26 起11%,2007 年为 48 起 75%,2008 年为 52 起占 87%,2009 年为 62 起占 98%。(七)、被判处非监禁刑罚的未成年人数呈不断增长趋势。2004 年判处未成年人 206 人,非监禁刑 67 人,

5、占总数的 32%;2005 年判处未成年人为 273 人,非监禁刑 93 人,占总数的 34%;2006 年判处未成年人 285 人,非监禁刑 105 人,占总数的 36%;2007 年判处未成年人 406 人,非监禁刑 160 人,占总数的 39%;2008 年判处未成年人 383 人,非监禁刑 164 人,占总数的342.8%;2009 年判处未成年人 479 人,非监禁刑 206 人,占总数的 43%。 二、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原因有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自身因素、学校因素、家庭因 素和社会因素。(一)、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缺失已成关键因素。未成年人犯罪跟基础教育和职业

6、教育的缺失存在着直接关系,学校教育体制存在缺陷,学校注重升学率,重知识“输入”轻品德“塑造”,忽略对学生人生观和思想品德的教育;部分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不了解,学生自暴自弃犯罪时,老师才如梦方醒。有的学生为了不受其他学生欺侮,加入到不良少年团伙中寻求保护;有的成绩较差的学生不安心,经常旷课,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导致最终辍学失学。从犯罪统计情况看,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成为未成年人的犯罪规律,“不爱学习、控制力差、没有主见、不懂法”的未成年人认知上有偏差,自我控制能力弱,辍学失学后长期处于无业状态或暂时从事缺乏稳定性的服务行业,最易突破道德防线走上犯罪岐途。(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力度不

7、够。全社会未形成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共同防范意识。网吧监管不到位, “黑网吧”大量存在,青少年长时间在网吧里沉溺于网络,对生理和心理容易产生较大负面影响,长期处于亢奋状态,脾气容易失控;未成年人的性格正处于发展之中,不少网络游戏存在着暴力血腥画面,对未成年人性格塑造产生不良影响,他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尚未成型,心理生理发育不成熟,易受不良网络游戏的影响,对事物缺4乏是非判断力,遇事不懂得用道德、知识观念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此外,部分学校或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督不够和教育不及时,加之部分家庭因离婚等原因的影响,失学、辍学学生陷入网络游戏无法自拔,难以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更容易产生犯罪意识和犯罪动机。

8、(三)、网吧或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力度不够。网吧或学校周边已逐渐成为主要犯罪地,由于这类案件的大部分被害人亦为未成年人,出于种种原因和考虑,他们一般不主动报案或指证,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只是已经侦破并被起诉的案件,实际发生的案件要远远多于法院受理的案件。从某个角度来讲,未成年犯罪气焰会更加嚣张。(四)、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问题的深入研究。对于未成年人在网吧或学校周边,针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抢少量钱财的或犯罪过程中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的案件,在如何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时,缺乏明确的、具体的和可操作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法官在定罪量刑时缺乏具体尺度。强调“教育为主、刑罚为辅”的刑事政

9、策,打击的力度不够严厉导致一些少年犯重复犯罪,甚至诱导其他未成年人一起犯罪。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长期以来两种案件无法得到从重从快处罚,一类是未查获赃物,而犯罪嫌疑人否认犯罪行为,虽然有被害人指认或目击证人指证的案件;另一类是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一时不能分清主从犯和罪责的案件。三、未成年犯罪防范对策(一)、加强基础教育,延伸义务教育,扩展职业教育。5在学校防控上,应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同时,加强政府与学校的联络,为未成年人教育提供稳定和持续的支持,如在学校开设职业培训课程,为这些学校派设法制副校长等,帮助他们克服青春期的各种困难、职业选择以及从学校教育到劳动力市场过渡

10、期间所碰到的困难。在完善立法上,加强对家长、学校的制约。可以制定专门的养育法或在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有关内容,强制父母采取行动对孩子负责。同时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以便学生在被学校除名时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二)、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建立闲散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要分析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开展“一帮一”、 “多帮一”的帮教服务,在生活上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在学习上帮助他们进步,在行为上帮助他们矫正不良习惯,扶持他们就业创业,促进其健康成长。针对违规网吧、不健康“口袋本”图书等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诱因,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严格查处“非法”网吧,落实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11、网吧等措施。设立举报热线、成立监督员队伍,建立监督、举报和快速受理机制。政府设立专门的或联合的机构来管理网吧,加强对网吧的管理、监督,加大取缔“黑网吧”的力度,依照行政法律法规,在地方规章中增设对违规经营网吧的管理人的处罚措施。量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标,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加大对专门事项及大案要案的督导力度,督促各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得力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查究有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同时,健全奖励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6(三)、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应加强

12、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积极推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通过具体项目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运用警示教育、同伴教育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法制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风气,设立青少年专题网页、专栏,组织开展网上未成年人活动;创作、编辑、出版、播出优秀的未成年人读物和报刊栏目,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协调力度,牵头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沟通与联系,做好各方面的服务工作,通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强大社会网络体系,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不断上升趋

13、势。(四)、增强未成年人自身防范意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相关知识更加欠缺,通过举办自护培训班等形式,宣传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开展自我保护教育要围绕治安防范、心理健康等主题。教育未成年人在面对侵犯时应保持冷静,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要留意对案犯特征的记忆,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予以详细说明。此外,要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黑网吧”,减少天黑出行。公安机关加强夜间和凌晨对网吧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制造出“扫黑除恶”的强大宣传声势。(五)、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对青少年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要进行深入、系统、全面的研究,针对盗抢犯罪制7定出更明确和可操作性的数额标准和情

14、节标准以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凡符合抢劫罪特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凡不符合抢劫罪特征,又不具备其他收监改造条件的,但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未成年人,该管教的管教,该劳教的劳教,决不姑息犯罪。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既要从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形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要实事求是,该从轻、减轻的一定要从轻、减轻处罚;对顽固不化、在网吧或学校周边多人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对多次抢夺或多次盗窃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对未查获赃物,犯罪嫌疑人虽然否认犯罪,但被害人指认和目击证人指证能够相互印证的,要依法予以定罪处罚;对团伙犯罪案件,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不能分清主从犯和罪责的案件,对查清的部分作出先行判决,保证从重从快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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