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驴友事故频发折射相关监管缺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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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反映驴友事故频发折射相关监管缺位基层反映驴友事故频发折射相关监管缺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旅游爱好者开展“探险游”,寻找新鲜和刺激,但由此引发的伤亡事故却频繁发生。日前,山西晋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 15 名驴友死亡,对此各方对自助旅游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探险游”为何事故频发表示了极大的关注。有资深驴友表示,驴友、政府部门、救援组织、保险机构等,应互相配合,均从自身出发,促进“探险游”的良性发展。业内认为:随着户外探险活动的普及,越来越多人迹罕至的山峦、峡谷成了驴友们的胜地。因此,消除这些未开发区域的安全隐患,同时又满足驴友的冒险欲望,二者之间的平衡点是对管理部门的巨大挑战。目前,驴友数量逐

2、年上升,自身素质良莠不齐,其往往通过网络论坛或者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探险活动。在这些团体中,负责人或组织者(驴头)的资质认定没有标准,在队员中积累了一定的人气,就算是被认可了。不少民间驴友团体,没有专业的户外运动指导人员和器材,无力提供专业安全保障,这样的组织出去近似于自杀行为。而对于自助游中出现意外时的责任划分,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一旦出现事故,组织者、直接责任人和事故当事人都应有责任,但往往责任的比例分摊,成为一个难点,一些案例没有办法用一个统一的标准衡量。基层认为:户外探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很多方面发展不足。一是组织者经验不足。实力强的俱乐部组织户外活动时,要求领队必须事先取得国家

3、体育总局颁发的教练证或资质证,而个别实力差的俱乐部,纯粹就是由经验丰富的“老驴友”带队开展户外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救援难以得到保障。二是参与者对户外知识了解不够。户外运动的参与者必须持有各级登山协会颁发的合格证书,才有资格参与户外运动中具有危险性的活动。然而大部分户外运动参与者并不了解这些规定,并且很多户外俱乐部也不能够提供对上述规定的详尽说明,最终在险情发生时无所适从。基层建议:一是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户外管理基本立法或者政策,在条件不具备情况下,可以授权、引导地方人大、政府规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二是审判机关在处理户外纠纷时,应当充分考虑户外运动的特点,分清责任,以“疏导”方针去创新规则。三是各俱乐部也需要配合户外管理机构,提升专业素养,健全旅游探险制度、完善领队认证程序、成立探险旅游急救保障组织。四是各景点要加强管理,多设立警示标志,多劝阻,同时让户外运动者交纳一定的费用,一旦出现意外事件后,由保险部门买单。此外,户外运动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以此达到让运动者事前充分考虑好后果及评估自身能力的目的,做到量力而行。 (丁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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