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加 强 内 支 线 集 装 箱 班 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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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交运函2007740 号关于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各市交通局(委):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将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主题词:道路 运输 危险货物 检查 通知抄送:省道路运输协会。2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一、指一、指导导思想思想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广东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保护环境为出发点,按照抓安全保稳定,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全

2、面检查和消除我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保障道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二、二、检查对检查对象象已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单位(含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统一简称危运企业)、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统一简称危运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三、三、检查检查方式方式采取危运企业自查自纠与交通主管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每个危运企业、每台危运车辆、每位危运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危运企业(含外资危运企业)的复查由各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四、四、检查检查目目标标各危运企业对

3、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所属危运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排查率应达到 100%,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危运企业的排查率应达到 100%,对所发现的危运企业、危运车辆及从业人员安全隐患排除率应达到 100%。3五、五、检查检查安排安排(一)企业自查自纠(2007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各企业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 2005 年 9 号令)、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及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标准(GB13392)的要求,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所属危运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1.危运企业对照广东

4、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 1,见附件 1)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在记录表 1上记录。2.危运企业对照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 2,见附件 2)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所属的危运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按国家标准安装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和标志牌的情况。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立即停止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情况在记录表 2上记录。3.危运企业对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

5、查。并对以下五种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岗条件,无从业资格证件的;3 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在1 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的;有 2 次以上驾驶剧毒危险化学品或民用爆炸物品车辆超载或超速记录的;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等。4对具有上述五种情况之一的从业人员,企业应予以辞退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危运企业将检查情况在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 3,见附件 3)上记录。4.危运企业应按交通主管部门的时间要求,将上述 3 种记录表报所在地市交通主管部门。(二)交通主管部门复查(2007 年 7 月 20 日前完成)。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在辖区内危运企业完成

6、自查自纠并上报 3 种记录表后,应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的危运企业及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复查,对近 2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从业人员和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车辆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灯和标志牌的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收缴道路运输证,暂停运营,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发还。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复查情况在上述 3 种记录表上记录并存档。(三)总结阶段(2007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同时填好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4),并于 2007 年 7 月 30 日前报省交通厅,省交通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抽查。附件:1.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记录表2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检查记录表3.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检查记录表54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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