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关于对我国通信运营商竞争与合作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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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析关于对我国通信运营商竞争与合作 的博弈论文关键词:价格竞争 互联互通 重复博弈 竞争 合作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由于存在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短期内通信运营商在价格竞争博弈中可能选择相互压价的非合作策略,但是从长远来看,还有实现合作的可能性;选择互联互通对于通信运营商各方来说都是有利的。文章提 出,在电信产业的发展 中,政府应 当发挥积极作用 ,制定市场规则,并公正地 执行 规则从宏观 的角度对通信运营商进行积极的 引导。促成通信运营商走 向良性竞争实现共赢:要最终解决我国通信运营商之 间存在 的恶性价格战、互联互通障碍等 问题,需要对国有通信运营商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革,使通信

2、运营商成为真正以赢利为 目的的市场主体。 一、引言 1994 年联通公司成立以来,伴随着电信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进程,中国电信产业迅速发展。同时通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由于通信运营商们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很强的替代性,价格便成为他们争夺消费者的最主要手段。为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各运营商纷纷降价,由此陷入了价格竞争的恶性循环中。而在互联互通方面,各通信运营商有意无意地给其他运营商设置障碍。这使互联互通受到阻碍,而互联互通的障碍会影响到运营商自身的发展。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通信运营商之间价格竞争和互联互通的博弈分析。论证各通信运营商在价格竞争和互联互通问题上有选择合作的必要性,也有选择合作的

3、可能性,从而为通信运营商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为我国电信业的良性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二、研究背景 1我国通信市场的整体环境 21994 年中国联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电信独家垄断时代的结束 ,从此我 国通信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通信市场 由垄断逐步走 向竞争 1999 年 2 月,原中国电信被拆分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卫通,寻呼业务并入中国联通。随后,为了进一步加强竞争,政府又给网通公司铁通公司和吉通公司颁发了运营牌照。2001年底,中国电信被分割为南北两部分,南部保留原“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北方与中国网通、中国吉通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至此。在基础电信领域。包括国际、长途、本地、

4、移动等在内的各类主要业务都已同时有两家以上运营商展开竞争,我国的通信运营市场形成 了多家企业 共同竞争的局面,通信市场的竞争态势初步形成。 2主要通信运营商的基本情况 中 国电信 2004 年经营收入 161212 亿元人民币,实现纯利润 28 023 亿元人民币:从业务发展指标来看,截至 2004 年底。中国电信本地电话用户为 186亿户,宽带用户为 1384 万户 。中国移动 2004 年营业收入为 192381 亿元。纯利润达 420 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643:从业务发展状况来看,中国移动 2004年用户总数达 204 亿户。中国联通公司 2004 年 营业收入达到 7933 亿元人民

5、币;从业务发展指标来看,2004 年 移 动 电话 用户 总数 达 到 112081 万户,累计用户市场占有率保持在 356。中国网通 2004 年全年营业收入 649 亿元,纯利润 9248 亿元。 从业务收入角度来看。中国移动名列前茅,中国电信紧随其后,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收入水平相当,实力较弱。 3细分通信市场的竞争状况 (1)固定电话领域。随着中国联通和铁通公司先后获得固定电话经营牌照及中3国电信的南北拆分。原来独家垄断的固定电话领域形成了竞争的局面。目前,就通信网络资源而言,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在南北各自拥有自己的接入网资源,并且拥有全国范围的长途骨干网资源:铁通公司也拥有全国范 围的通

6、信网,主营固定电话业务,但相对而言规模较小:中国联通 目前只在几个城市开展了固定电话的运营,规模有限。可以说,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从用户规模的角度可以开展平等的竞争,虽然两家运营商现有接入网络的覆盖重点分别在南方和北方,在地域上不重叠,但两 公司在业务层面 已经 开始相互渗透并展开竞争,如网通的无线桌面移动电话对电信的固定电话发起了有力挑战。 (2)移动通信领域。1999 年中国移动从中国电信分离后,与 1994 年成立的中国联通形成了双寡头的移动市场竞争结构。近年来,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呈现持续快速增长 的态势 ,从 2000 年至 2003 年,我 国移动电话用 户分别 新增 4197万 户、5

7、955 万户、6139 万户和 6269 万户。特别是 2004 年 ,我 国新增移动用 户达 到 6400 万户,成 为近 年来新增移动用户数量最多的一年,用户总数达到334 亿户,占人口的四分之一。随后 ,中 国电信 的 “小灵通 ”和 中国网通 “大灵通 ”加入移动通信市场,在特定的区域中, “小灵通”和“大灵通,对移动手机在功能上(如移动通话、发短信、彩铃等)有较强的替代性,而资费水平相对比较低廉,所以,目前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实际上已由双寡头变成多寡头竞争结构。 4,小结 从上面的背景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通信市场结构已经由原来的独家垄断逐步向竞争性结构演进。在通信服务领域,包括同定、移动、

8、增值业务等 各类主要通信 服务都 已经有两家以上运营商展开竞争,我国的通信运营市场已形成了多家企业共同竞争的局面。可以看出,电信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通信运营商之间的竞4争也日趋激烈。 在上述背景下,国内外学者对我国的通信市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目前我国各通信运营商已经陷入了价格竞争的 “囚徒困境”,这一困境使得运营商们把降价作为其竞争的主要手段,虽然降价扩大了通信行业的整体市场,但由于 ARPU 的降低,运营商的总收入并没有上升,甚至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在互联互通方面,运营商为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有意无意地设置障碍,以遏制对方。这种做法,在限制对方的同时 ,对 自己也造成了损害

9、。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第一,在“囚徒困境 ”的博弈中,价格竞争并非一定会以非合作而告终,在一定的条件下,合作也是可能的。合作的结果显然优于不合作的结果,运营商之间应该合作。第二,各运营商有共同的利益,并且合作会使各自的利益得到增进,那么他们在互联 互通的博弈上可 以建立起稳定 的均 衡,从而在互联互通 领域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三、通信运营商竞争与合作的博弈模型分析 1通信运营商价格竞争问题的博弈分析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的经典例子,反映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下面我们将以“囚徒困境,型分析我国通信运营商的价格竞争。我们取移动通信市场上最具代表性的两家企业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作为

10、博弈的局中人,给出价格竞争的博弈模型(见图 1)。 图 1 支付矩阵中的数据是根据两公司的实际市场 占有比例虚拟的。在这里,我们采用划线法,可以得出,(降价,降价)是一个占优均衡,也就是说,对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来说,无论对方选择何种策略,降价始终都是其最优选择。这样,双方将陷入价格竞争的囚徒困境。 但是从支付矩阵可 以看出,如果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能够很好地合作,采用5(不降价不降价)策略,两个运营商的收益都比恶性的价格战为优。其中,移动得到 7000,联通得到 3000,这样的结果应该是两个运营商更好的选择。合作的结果明显要优于不合作的结果,理性 的企 业应当选择合作。在现实生活中,运营商之

11、间的恶性价格战时有发生,恶性价格竞争不但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税收减少,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认为,我国通信运营商应当正确认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认识到实现合作是必要的。但是,实现合作是否有可能呢?下面我们将讨论通信运营商实现合作的可能性。 从理论上讲,满足了以下三个条件, “囚徒困境”的博弈便可能出现合作解:第一,博弈为无限次重复博弈。在无穷多次博弈中,选择背叛者即使从第一次的机会主义行为中获得利益,它将会在以后的博弈中受到来自对方的报复,最终得不偿失。第二,参与博弈的人数少而稳定,各博弈参与者所感知到的风险会减少,并在以后不断的合作中趋于稳定。第三,有严格的外部约

12、束机制,惩罚博弈中的背叛者,如在“囚徒博弈 ”中,两个犯罪嫌疑人均受到威胁,如果选择了坦白,他们将会性命不保,而其家人也会有生命危险,那么两个囚徒就有可能达成合作协议。我们用一个假 想的无 限次重复博弈模型说明局中人合作的条件。 假设 A 与 B 是通信运营商中的实力相当的两家,社会的贴现系数为 6=1,(1+ ), 是某一时期的市场利率,它们所面临的一次博弈支付矩阵如图 2 所示。支付矩阵表明,如果 A、B 都选择合作,将各得 5 个单位的收益,都选择不合作各得 3 个单位的收益:如果一方选择合作而另一方选择不合作,那么不合作者可得 6 个单位收益,而合作者则只能得到 1 个单位收益。由划线

13、法可得,(不合作,不合作)是一个纳什均衡。但是,如果将这一博弈演变成无限重复博弈,结果会有所不同。 6我们假设企业 A 首先选择合作,一旦发现企业 B 在此次选择了不合作,则在下一次的博弈中也同样会选择不合作,双方都采用触发策略。因此,博弈方可供选择的总策略有两个:一是合作;二是报复。下面分析两个企业选择合作的条件。 (1)合作的收益分析 设企业 A 与企业 B 的总收益分别为 Ra ,Rb ,由于双方均选择合作,各得 5单位收益,因此长期合作下去,各自的收益现值为: (2)报复的收益分析 设企业 A 与企业 B 的总收益分别为 Ra2,Rb2,企业 A 先试图选择合作策略,当发现对方不合作,

14、则在下一次的博弈中也选择不合作进行报复,并将永远报复下去。此时,企业 A、B 各 自的收益总现值为: 对以上数据进行比较,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 ,对于任何,都有 Ra-R 啦,因此,对于企业 A 来说合作策略收益最高。第二 ,若可推出,也就是说,当时,合作是企业 B 的最优策略。这 样,当BI3 时,两企业从一开始就 会选择(合作,合作)。 通过 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社会贴现系数满足一定条件时,参与博弈的各通信运营商选择合作能够从中获得好处,并且由于背叛将会招致报复,它们谁也没有积极性脱离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下,合作是有可能实现的。而这对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意义

15、就是,两者合作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第一,在可预见的时期中,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竞争关系,要一直持续下去,对双方来讲,这种竞争可以等同于一种无限次重复博弈。既然是无限次重复博弈,从理论上讲实现合作的可能性就是存在的。因此从长远利益考虑,它们更愿意在7博弈中选择合作。第二,从前面的背景分析可以看到,通信服务市场上的运营商少而稳定,相互之间容易达成合作协议。第三,政府可以限制和干预运营商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 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价格竞争分析中所得的结论,可以适用于在固话、数据、增值业务领域展开竞争的其他通信运营商。 2通信运营商互联互通的博弈分析 互联互通是通信业这种具有网络型特征的产业正常运转的必

16、要条件,如果网络之间不能互联互通,或是网络内部的不同节点之间不能互联互通,网络的价值就要打折扣。互联互通是通信市场形成有效竞争的前提和基础,是竞争性通信运营商开展业务时不可回避的问题。 原来在电信垄断经营时代,互联互通不存在问题。但是,电信拆分后,不同的运营商控制着不同饷网络资源,互联互通出现了较多问题。目前,互联互通问题表现在“联而不通,通而不畅”,或者是对网间通信采用与网内通信差别定价的价格歧视措施。由于涉及到自身的多重利益,通信运营商常把互联互通作为竞争的武器。 从理论上讲,对于拥有独立通信网的通信运营商来讲,只要有自己的主体利益,实现互联互通应该是理性的选择。下面用一个假想的博弈模型说明这一思想(见图 3)。 假设通信市场中有两家企业,其中企业 A 占据了主导地位,其市场占有率大体是企业 B 的两倍。如果两家企业的网间完全不能互通,则两企业的收入只是来 自网内的客户(2,1);如果两家企业的网间完全互联互通,则两企业的收入不仅来自网内用户,还会因网络效应产生整体的提升(6,4);如果企业 A 选“通”,即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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