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交通大物流扶持项目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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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交通大物流扶持项目 2012 年度 审查和 2013 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省港航局、运管 局、机场局,省交通运输物流信息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现代交通三大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 交2008241 号)和关于下达 2012 年交通大物流扶持引导资 金的通知(浙财建201236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2 年交 通大物流扶持项目审查工作由各地市自行组织。现就组织做 好交通大物流扶持项目 2012 年度审查和 2013 年度申报工 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 年度项目审查工作 (一)审查对象 审查对象为 2012 年度地市本级的省补交通大

2、物流扶持 项目及其 2013 年新项目申报项目。 (二)审查要求 物流园区、龙头企业及农村货运站的审查内容及凭证、审 查形式、项目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资金拨付要求等,按 照关于 2010 年大物流扶持项目审查工作的预通知和关 于下达 2011 年交通大物流扶持引导资金的通知(浙财建 2011348 号)执行。 企业物流信息化项目还应当提供完成项目计划投资额的 证明材料(项目采购发票、付款凭证等)和专项审计报告;在 资金拨付时,物流企业信息系统与平台互联,凭浙江省交通 运输物流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联网证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 请拨付资金。物流链上游企业信息系统与平台互联,在互联 方案通过审查后,凭审

3、查纪要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的 60%,取得浙江省交通运输物流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联网 证明后申请拨付 40%。 (三)其他要求各地于 2013 年 2 月底前完成对 2012 年扶持项目的审查 工作,并将审查结果报厅物流办。 二、2013 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 1.重点扶持物流基地项目: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信息 化建设和技术创新等内容。 2.物流龙头企业物流发展项目:包括设施设备技术改造、 甩挂运输、物流资源整合、信息化建设和其它节能减排等内 容。 3.农村货运站场发展项目:包括农村货运站、农村物流配 送网络站、客货运一体站等。 4.信息化项目:包括平台建设类项目、平台推广

4、互联类项 目及平台支撑体系类项目等。 5.物流人才培训项目:由各市提出培训需求,省物流办统 一组织培训。 (二)申报对象与项目要求 1.经省交通运输厅发文确认的省级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 地和交通物流龙头企业。扶持的省级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 和交通物流龙头企业名单以新一轮评定确认的为准。每个市 地各不超过 2 家市级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交通物流龙头企 业。扶持项目必须在 2013 年正式启动并能确保按计划完成 投资。 2.实施运输、货代、物流基地、集装箱、仓储等信息化项 目建设或接口改造与平台互联的本省物流(运输)企业。要求 企业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或改造已完成合同签署,其中新建设 信息系统项目投资需在

5、 10 万元以上,改造信息系统接口在 5 万元以上。已享受过大物流资金补助的有关企业不再扶持。3.注册在本省并通过平台与下游企业信息系统互联的制 造商贸企业、机场、码头、大型物流信息应用平台单位等物 流链上游企业。要求实施与平台互联接口改造,改造投资需在 80 万以上,并有与 3 家以上承运商信息系统对接方案和 协议,每月单据交换量不少于 500 票。 4.农村货运站场投资单位。其中农村货运站(含客货运一 体站)要求货运功能部分年度投资不少于 25 万,货运站房面 积原则上不少于 100 平方米,货运停车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 米;农村配送网络站要求企业原则上在农村设立不少于 8 个 农村物

6、流网点,每个网点站房面积不小于 50 平方米。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省级重点物流园区 省级重点物流园区需要调整的,请于 2013 年 2 月 1 日前 与省厅物流办沟通确认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委)调整上报, 由省厅组织评审。 2.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省级交通重点扶持物流龙头企业进行重新评定,申报要 求、程序等按照关于开展浙江省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 物流龙头企业评定的通知(浙交2008249 号)执行;申报工 作需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前完成。港航、机场各评定省级龙 头企业一家,评定工作由省港航局、省机场局各自组织开展, 评定结果报厅物流办。 3.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 物流公共信

7、息平台项目按照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 共享平台相关要求及流程进行申报。物流(运输)企业物流信 息系统建设或改造,物流链上游企业物流信息系统互联接口 改造项目,除填报浙江省现代交通物流发展项目申报书外, 还应编写接口改造技术方案。方案必须通过由各市行业管理 部门牵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台管理中心等单位组织的 联合审查,项目上报时一并提交审查纪要。 4.其他要求 各市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货运(物流)企业做好 2013 年 度扶持项目申报、审查确认工作,于 6 月 1 日前将浙江省现 代交通物流发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1)、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2)和其它申报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厅物流 办

8、。厅物流办联系人:龚睿,电话 0571-85260205,518692(虚 拟网),邮箱:。附件:1、浙江省现代交通物流发展项目申报书 2、浙江省现代交通物流申报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附件 3: 2013 年交通物流扶持年交通物流扶持项项目目审查审查表表 项项目目单单 位位联联系人系人 联联系系 方式方式项项目目 名称名称项项目目 期限期限项项目目 总总投投 资资2013 年投年投 资额资额财财政政 拨拨付付 级别级别 市级拨付 县级拨付项项目目 内容内容 及完及完 成情成情 况况县县(市、(市、 区)运区)运 管所管所 审审核核 意意见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县县(市、(市、 区)交区)交 通运通运 输输局局 审审核核 意意见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市运市运 管局管局 审审核核 意意见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市交市交 通运通运 输输局局 审审核核 意意见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 2: 2013 年年( (项项目目单单位名称)交通物流扶持位名称)交通物流扶持项项目自目自查报查报告告 一、项目情况 (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投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年度投资 计划、实际完成投资、总体进度等) 二、自查情况 (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扶持条件、项目的评估、审核、申报程 序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建议与要求 四、2014 年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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