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反洗钱中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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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1国国家家审审计计社社会会审审计计和和内内部部审审计计在在反反洗洗钱钱中中的的责责任任与与义义务务【摘要】随着反洗钱工作的深入以及我国首份反洗钱战略的发布,反洗钱在更大的程度上受到国家和学者的关注和研究。本文主要从审计的角度论述我国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关键词】反洗钱;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 2009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发布了首份反洗钱战略,这份 2008 至 2012 年的反洗钱战略自 2007 年央行就已经开始组织研究制定,直到 2009 年 10 月 23 日国务院才正式批准同意对外发布,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反洗钱工作刚刚起步,另外

2、也说明我国这份战略制定的慎重与重视。在这份战略中,我国将完善反洗钱刑事法律体系,制定洗钱犯罪司法解释,构建国家反恐融资网络,并分阶段逐步在特定行业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全力追偿境外犯罪资产。 一、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审计在反洗钱中的作用 从国际经验上看,反洗钱工作较成功的国家大都具备以下四个特点,同样我国在这四个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有较完备的反洗钱立法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反洗钱法工作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 2006 年 10 月审议通过,确立了我国反洗钱行政管理体制,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和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原则。 (二)设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并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反洗钱

3、网络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是反洗钱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下设有反洗钱局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此外,目前,我国也已经建立 23 个部门联合的中央反洗钱协调机制、地方协调机制和反洗钱协调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相互配合反洗钱工作。 (三)积极与国际反洗钱组织或机构合作 我国于 2007 年正式成为全球最权威的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_2(FATF)的成员,开展了情报信息交流、合作培训、协助调查、追回财产、引渡或遣返犯罪嫌疑人等多方面的国际合作。 (四)有效地发挥审计在反洗钱中的作用 德国、香港这两个在世界上有代表性的反洗钱先进国家通过审计公司的审计获得相关信息是监管部门进行反洗钱监管的一

4、个重要方式和渠道。另外,香港的审计公司还经常接受金融管理局的委托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审计。但是在我国,多部门合作的反洗钱协调机制中除了涉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外,并无涉及到审计署。 二、反洗钱审计责任与义务界定现状 目前我国审计体系的“三驾马车”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独立审计各司其职。国家审计是国家法定的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独立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属于第三方监督,具有公证效应。 (一)国家审计 洗钱与腐败有着天然的联系,洗钱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金钱的转移等。据调查,目前国家审计虽然涉及到了反洗钱工作,但是需要上报中国人民银行,由其进行处理

5、。审计署和地方审计厅并没有建立关于反洗钱工作的审计制度。并且,在新发布的我国首份反洗钱战略中,也未提到审计署的职责与义务。 (二)社会审计 在中注协发布的一份名为反洗钱注册会计师如何应对报告中有意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对反洗钱进行关注,提醒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预防洗钱的审计风险,也表达了中注协对是否承担反洗钱义务的态度,即建议免除注册会计师报告客户洗钱嫌疑的义务,并认为这是国际趋势。 此外,中注协反洗钱立法研究小组就反洗钱立法中注册会计师的权力与义务进行了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 1.对于注册会计师报告常规审计过程中的客户反洗钱嫌疑义务成本高且不可行,会带来审计委托关系的紊乱,严重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

6、的正常发展,同时_3这一职责也与传统职业道德的保密义务相冲突。 2.认为我国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差异,因此机械地将国外的反洗钱条款引入国内将给行业带来负面影响。 3.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易资料保存和客户身份识别这两项问题,中注协认为不宜将其作为常规审计业务范围。 4.可以利用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及独立执业优势,发挥其在反洗钱专项调查、反洗钱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但不宜做担保鉴证。 (三)企业内部审计 金融机构是洗钱的主要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也做了相关规范,如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一规定、

7、两办法)。国外的反洗钱法大多要求企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但是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至今几乎还是一片空白。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明确表示:要对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如房地产、珠宝、拍卖、律师、会计师等行业建立反洗钱制度,制定相关的可以交易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这也表示我国也意识到反洗钱义务主体需蔓延到企业。 三、反洗钱审计的发展方向 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是整个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不可或缺的部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多种不同的经济问题的出现,更需要审计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反洗钱作为新形势下国内和国际共同面临的挑战,也需要审计体系的密切配合,同时反洗钱工作也是审计在新的经济领域的

8、功能延伸。 从以上对我国反洗钱审计在三大审计中的责任义务分配可以看出,目前,无论从国外还是国内,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反洗钱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相对比较明确,而政府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相对较弱。但是,在我国,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的背景下,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很_4大,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所占的比例也很大,这就决定了国家审计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近年来,针对我国审计环境及特殊国情,审计署提出要建立“大审计、大监督”,要强化政府审计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随着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出台,企业内部审计也面临着新的制度环境。因此,在今后反洗钱审计依然要依靠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下,还要不断

9、完善政府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反洗钱的制度,做到审计的“三驾马车”并行。 参考文献1FATF.Third mutual evaluation of Hong Kong,ChinaEB/OL.http:/www.fatf-gafi.org. 2董文俊.香港反洗钱监管的经验与启示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 3郭强华.反洗钱审计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4亓荣霞.德国反洗钱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金融,2007. 5中注协反洗钱法研究工作小组.关于反洗钱立法中注册会计师法定义务的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其他参考文献:1.赵慧芝.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0(12). 2.付林,李冬叶.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机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 3.江轶.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4.李红宇.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有效性探究J.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1). 5.石勉.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的探讨J.经济师,2010(10). 6.林大静.构建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的思考J.审计月刊,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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