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分局电费风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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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电费风险管理制度电费风险管理制度2015-01-30 发布 2015-03-01 实施 Comment S1: 应是管理类文件:上 级管理类文件(集团公司管理标准、 制度) ,本局管理标准;局属单位可 将局级制度作为依据EDTG 4 05 002-2014电费风险管理制度电费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管理,严肃结算纪律,确保时限内全面完成公司电费回收任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辖全体电力客户。第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5)第60 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96)第1

2、96 号)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96)第 4 号)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96)第 8号)第四条术语和定义Comment S2: 职责不明确EDTG 4 05 002-2014电费风险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销售的最终环节,为加强电费回收过程管理与考核,保障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供电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通过推广新技术的应用,完善工作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加强抄、核、收的管理力度等多种方法,做好电费回收工作,预防电费经营风险。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分局局长、营销副局长第六条营销部第七条营业站、抄表本、各供电所第三章管理

3、内容及要求第八条 供用双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必须签订风险抵押协议,明确电费缴纳日期、缴费方式、电费违约金、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使电费收缴工作依法开展。第九条 公司与供电所负责人签订电费回收承包责任书 ,将电费回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承包到人,确保电费百分之百回收。EDTG 4 05 002-2014第十条 与企事业单位(有产权变压器)签订电费抵押合同 ,保证供用电合同的顺利履行,重点确保电费的按时回收。当企事业单位发生拖欠电费或面临破产丧失偿还电费债务能力等情况时,债权方通过依法行使担保权,处置欠债方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和质押物,以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抵押合同在办理新装、增容、更名、过户等业务时与客户

4、逐步签订并完善。第十一条 新装高压用户,必须安装预付费装置;对于有欠费历史和欠费倾向的用户,必须安装或补装预付费装置。第十二条 电费回收重点户催费分工按照各供电所上报客户中心电费催缴分工统计表落实执行。第十三条 欠费统计及其它管理职责的划分。营业站负责欠费统计工作,供电所于每月底与分局进行电费结算,并书面上报欠费客户及其欠费金额,营业站电费收缴窗口人员负责欠费数据统计,欠费明细信息按客户类别、欠费金额、欠费时间长短、催费责任人等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生成电子文档后备存并转发供电所经济责任制考核专责人进行考核;对重点欠费户采取的催费措施由供电所长以书面形式上报营销部长,EDTG 4 05 002-2

5、014通过对欠费信息、催费措施等情况的监督、审核最终形成考核意见。第四章检查考核第十四条 当月电费回收情况考核工作从供电所与分局结算日起(一般 5 日抄表,12 日结清电费;20 日抄表,次月 2 日结清电费) ,截止时间为欠费户结清电费债务之日。第十五条 考核标准为除分局认可的特殊客户外每月电费必须按时足额回收,即电费回收考核标准为电费回收率 100%。特殊客户为经公司领导综合考虑后认可的客户。第十六条 欠费分类考核额度1.到期未收回的欠费,对重点欠费户的催费专责人及管辖供电所所长进行全额电费抵补。1.1.10000 元以下的欠费,抵补方式以扣发催费专责人奖金补交电费,待电费结清后全额返还。

6、1.2 欠费金额超过 10000 元的重点欠费户,扣发所长及相关催费专责人月度奖金用以补交电费,待欠费户结清电费后将所扣奖金返还。EDTG 4 05 002-20141.3 欠费金额超过 50000 元的重点欠费户,扣发客户中心相关人员、供电所所长及催费专责人月度奖金用以补交电费,待欠费户结清电费后再将所扣奖金返还。1.4 跨月度欠费的重点用户,扣发所跨月度且符合上述情况相关人员的全部奖金,待欠费户结清电费后将所扣奖金全额返还。1.5 一般客户欠费到期未收回电费,对相关责任人扣发当月(跨月度扣发相应月度)工资用以补交电费,待欠费户补交电费后将扣发工资返还。2.未采取到位措施或虚报采取到位措施,

7、到期未收回电费的,对相关供电所及责任人加倍考核。对重点欠费户未按要求采取到位措施的,按照鄂尔多斯电业局铁西供电分局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3 .形成跨年度陈欠电费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加倍考核。第十七条 电费拖欠管理营业站负责月末应收电费管理,实时监督催费情况,并及时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核对,确保各项数据的一致性,按时统计打印相关报表及数据资料,及时汇报电费回收相关情况;营业站站长及营销专工负责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对长时间、恶意拖欠、面临破产单位的欠费情EDTG 4 05 002-2014况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积极制定相关措施或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电费。第

8、十八条 供电所必须在规定的电费结算日进行电费结算,并及时上报欠费用户,营业站电费结算人员负责做好电费收缴及欠费信息统计,及时转发相关负责人对电费回收责任单位进行季度考核。每月 4 日前营业站根据当月电费回收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营销部,由营销部牵头核实后,提出考核实施方案报市局领导班子审批后考核兑现。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不定期对以上环节进行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五章附 则第十九条 制度的起草与归口管理(一)本管理办法由分局营销部负责起草,报局长批准后正式下达,分局营销部归口管理。(二)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应提交分局营销部备案。第二十条 制度的修订本管理办法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修订。局属单位、相关部Comment S3: 更名为技术室Comment S4: 缺少相关记录与报告EDTG 4 05 002-2014门均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本管理办法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分局营销部。分局营销部负责收集整理局属单位、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对修改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后组织修订本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分局营销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原规定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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