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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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乐税网( http:/ )邮箱: J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跨省合资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税收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标 签】营改增,税收收入分配,合资铁路【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 室【文 号】内财预20141626号【发文日期】2014-10-28【实施时间】2014-10-2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各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

2、税 务 局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各 盟 市 中 心 支 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省合资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税收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预2014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 事 项 明 确 如 下 , 请 一 并 贯 彻 执 行 :一、关于我区跨省合资铁路企业税收收入分配办法在我区注册的跨省合资铁路企业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税收收入分配办法按以下执行:(一)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本级及其在我区下属站段本级按照1%预征率缴纳的增值税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收入直接留归我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 地税局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

3、中心支行关于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体制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收入管理的通知(内财预20141142号)规定,作为自治区本级固定收入,全额缴入自治区本级金库。(二)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按3%汇总预缴的增值税仍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划分办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预20122299号)中转发文件的第二条第二款“跨省合资铁路企业税收收入分配办法”。其中:2014-2015年,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和河北省的税收收入分配比例按中央规定调整为87.1%:12.9%。乐税网( http:/ )邮

4、箱: J同时,该公司总部汇总预缴的属于我区的增值税及相应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 地税局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体制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收入管理的通知(内财预20141142号)规定,作为自治区固定 收 入 , 全 额 缴 入 自 治 区 本 级 金 库 。二、关于我区跨省合资铁路企业税收缴库程序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本级及其在我区下属站段本级预缴的增值税就地缴库。在总部汇总预缴的增值税仍按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跨省合资铁路企业跨地区税收分享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税发20134号)规定的缴库程序执行,其中,总部汇总预缴增值税的查补税款、罚款和应退税款在我区就地办理缴库与退库,不在其他相关省区分配,作为自治区本级固定全额缴入自治区本级金库。三、其他事项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执行。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本级2014年1-8月(税款所属期)已经征收入库的收入不再调库,由中央财政在2014年年终结算时予以调 整 , 9 月 以 后 入 库 的 通 过 调 库 处 理 。关联知识:1.财政部关于跨省合资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税收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乐税网( http:/ )邮箱: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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