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服务标准(事项编码gzc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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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公共服务标准 (事项编码:GZC001-003) 出生小孩入户办事指南中山市公安局古镇镇分局一、受理范围1.本辖区户籍婚生小孩及非婚生小孩; 2.提交的申请齐全,且材料的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要求。二、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2.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 知(粤公通字201571 号); 3.关于做好出生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山安通2015190 号)等。三、实施机关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镇(区)级公安部门。 权责划分: 1.镇(区)级公安分局:负责具体工作和责任承担。 2.公安分局户籍窗口:负责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四、申请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 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表 1 出生小孩入户申请材料目录申请类型申请类型材料名称材料名称要求要求原件原件/ /份数份数 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份数纸质纸质/ /电子版电子版 书面报告申请人父母填写10纸质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查验原件1 1纸质 结婚证复印,查验原件1 1纸质 户口簿复印,查验原件1 1纸质 婚生小孩身份证双面复印,查验原件1 1纸质 书面报告申请人父母填写1 0纸质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复印,查验原件11纸质 小孩抚养权归属证明复印,查验原件1 1纸质 户口簿复印,查验原件1 1纸质 离婚孩子跟父

3、(母)身份证双面复印,查验原件11纸质 书面报告申请人父母填写1 0纸质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查验原件11纸质 户口簿复印,查验原件1 1纸质 非婚生小孩身份证复印,查验原件11纸质五、业务表格出生小孩入户登记表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申请时限即日受理时限受理时限即时 受理时限说明受理时限说明自接到申请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即日办结/10 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说明法定办理时限说明婚生小孩三证齐全即来即办;非婚生小孩分局 10 个 工作日内办结。承诺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即日办结/1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承诺办理时限说明婚生小孩三证齐全即来即办;非婚生小孩分局 10

4、 个 工作日内办结。七、办理收费不收费。八、办理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婚生小孩入户1.申请。申请人父母向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 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下达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申请材 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否则默认为受理。3.打印户

5、口资料。证件齐全,当场办结,打印户口相关资料。(2)非婚生小孩入户1.申请。申请人父母向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 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下达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申请材 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否则默认为受理。 3.分局审核。材料由分局主管户政业务领导进行审核,同意申

6、请,通知申请人进行 确认;否则,不同意申请,下发不同意申请通知书(不同意申请出生入户)。4.打印户口资料。同意申请后,由申请人进行确认,打印户口相关资料。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 1出生小孩(婚生小孩)入户窗口办理流程图和图 2出生小孩(非婚生小孩)入户窗口办理流程图。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无。九、办理地址1.1.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地址窗口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办公时间交通指引交通指引中山市古镇镇东兴 东路 3 号号楼一 楼0760-231873160760-22812345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 日除外

7、)。可乘坐 202、K01、K05、351、399 、353、357 路公交车在“古 镇政府”站下车2.2.网上办理网址网上办理网址无。 十、法律救济(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 1)电话查询:0760-12345,0760-23187316。 2)网址:http:/ 3)E-mail: 4)邮寄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行政服务中心 5 号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1)电话查询:0760-12345;0760-22399939。 2)网址:http:/ 3)E-mail: 4)邮寄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行政服务中心 5 号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5)手机短信:编辑“TS#投诉人姓名#被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投诉内容”发送至 10639666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1)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中山市博爱六路 12 号中山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一楼东 侧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大厅,电话:0760-88365337。行政诉讼:1)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 131 号,电话: 0760-22588600图 1 出生小孩(婚生小孩)入户窗口办理流程图图 2 出生小孩(非婚生小孩)入户窗口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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