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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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依据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一、行政执执法主体法主体单单位名称位名称: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单单位位类别类别:法定行政机关执执法依据法依据:1、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2、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3、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4、 电影管理条例第四条。5、 安徽省有线电视管理条例第六条。二、行政二、行政执执法依据法依据类别序号名 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1997.9.1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1993.10.5行政法规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2000.11.524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

2、.2.1地方性 法规1安徽省有线电视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8.1.1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国家广电总局1994.2.3部门规章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2004.8.10三、行政三、行政执执法法职权职权(一)行政(一)行政许许可(共可(共 7 项项) )1、广播、广播电视频电视频率(率(频频道)道)审审核、核、审审批及批及频频率率执执照核照核发发事事项项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指配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并核发频率专用指配证明。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广电总局委托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以下

3、业务,申请单位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请省级广播电视部门领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3(二)使用小功率调频、电视发射设备(发射机标称功率 50瓦(含)以下)进行广播的。第二十一条: “ 依本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的单位,如需拟申请使用广播电视频率,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领取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级)。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开展业务的,应于届满前六个月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2、机关、机关、团团体、学校、企事

4、体、学校、企事业业有有线线广播广播电视电视站的站的设设立立审审批;批;乡镇乡镇广播广播电视电视站的站的设设立立审审批批 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安徽省有线电视管理条例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电视站,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筹建。 ”3、 、设设立广播立广播电视节电视节目制作目制作经营单经营单位位许许可可4法律

5、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 4、申、申请设请设置置卫卫星星电视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广播地面接收设设施接收境外施接收境外电视电视节节目目许许可可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

6、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5五条:“ 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单位可直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查批准的单位,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

7、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经审批机关检验合格后由其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备案。此种许可证格式由广播电影电视部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印制。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门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教育电 视节目的各类学校和教育、教学单位,亦按上述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的,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公安、国家安全部门的检查和管理。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

8、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查批准的单位,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以6下简称许可证),并报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安全部备案。此种许可证由广播电影电视部统一印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六条 :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但在收不到当地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站)的电视节目的地区,个人可申请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

9、。个人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持其开具的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查批准的个人,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个人设置的卫星接收天线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影响环境美观和邻里日常生活。 ”第九条:“禁止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 ”5、 、电

10、视剧审查电视剧审查法律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7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剧。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314 项。6、开、开办视频办视频点播点播业务审业务审批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 303 项 7、通、通过过有有线电视线电视网网络传络传送广播送广播电视节电视节目信号目信号审审批批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

11、个人不得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以下以下为为非行政非行政许许可可审审批批项项目(共目(共 1 项项) )1、境外人、境外人员员及机构参与广播影及机构参与广播影视节视节目制作目制作审审批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 号)第 158 项(二)行政(二)行政处罚处罚(共(共 42 项项) )1、擅自、擅自设设立广播立广播电电台、台、电视电视台、教育台、教育电视电视台、有台、有线线 广播广播电视传输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覆盖网、广播电视电视站的站的处罚种类: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罚款8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违反

12、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 ”2、擅自、擅自设设立广播立广播电视发电视发射台、射台、转转播台、微波站、播台、微波站、卫卫星上星上行站的行站的处罚种类: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罚款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并处投资总额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无线

13、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擅自、擅自设设立广播立广播电视节电视节目制作目制作经营单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电视剧及其他广播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电视节目的目的处罚种类: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罚款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9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4、擅自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擅自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节节目的目的处罚

14、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 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未、未经经批准,擅自批准,擅自变变更台名、台更台名、台标标、 、节节目目设设置范置范围围或者或者节节目套数的目套数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

15、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10套数的;”6、出租、出租、转让转让播出播出时时段的段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二)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7、 、转转播、播放广播播、播

16、放广播电视节电视节目目违违反反规规定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三)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8、播放境外广播、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目或者广告的时间时间超出超出规规定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11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四)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的;”9、播放未取得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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