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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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编 二一年一月八日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协调会议纪要2010 年元月 6 日下午,市城管局召开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目前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存在的问题。市城管局副局长赖愈侁主持会议,开发区城管大队、章贡区城管局、章贡区余土管理所、市环卫处、市城管局市容督查科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明确指出了当前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明确了责任和要求。现将会议议决事项纪要如下:1、统一思想,加强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工作,认真处理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存在的问题。市、区两级城管部

2、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以做好工作为原则。章贡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工作,各职能单位要带头做好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工作。今后,涉及建筑垃圾(余土)管理的重大问题,由市城管局牵头协调解决,二区也要加强沟通协调。2、合理调配,规范管理。章贡区余土管理所和开发区城管大队是余土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章贡区和开发区各自负责管理好本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余土)调配工作。原则上不允许跨区调配,如确需跨区调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以抄告形式通知对方,并明确路线、车牌号、责任人、准运时间等事项。3、统一许可,规范运输。章贡区余土管理所和开

3、发区城管大队分别统一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余土)的调配许可和车辆运输管理工作,建筑垃圾(余土)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取得建筑垃圾(余土)调配许可,统一办证挂牌(余土运输专用牌)登记备案,并逐步要求实施密封运输。凡不符合建筑垃圾(余土)运输要求的车辆,不论白天或晚上一律禁止运输余土等遗洒物品。4、合理选址,规范倾倒。要充分发挥建筑垃圾(余土)管理的调控作用,规范建筑垃圾(余土)的调运、中转、存储、倾倒、利用、处置,选择好适当的中转点或倾倒点。章贡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各自负责好本区域建筑垃圾(余土)倾倒、中转、储存的选址、选点工作。5、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市城管局是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余土)管理的主管部门

4、,市环卫处是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余土)管理的业务部门,章贡区余土管理所、开发区城管大队是本辖区建筑垃圾(余土)的具体管理单位。章贡区余土管理所和开发区城管大队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大建筑垃圾(余土)调运的监察力度;各个管理队伍要加强督查,实施严管重罚;章贡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要统一行动,自觉遵守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协调会议纪要要求,带头不偷倒、乱倒建筑垃圾(余土),对违反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余土)管理协调会议纪要规定的行为要实施重罚,确保建筑垃圾(余土)管理规范。发至:章贡区城管局,章贡区余土管理所,赣州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赣州开发区城管大队。抄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林泽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邱世禄,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处,章贡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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