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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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功县 20092011 年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武 功 县 人 民 政 府印发武功县 20092011 年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武功县 20092011 年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八月二十日武功县 20092011 年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实施意见为了加快我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环境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进农业节本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

2、持巩固、提高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把农村沼气建设与节约能源、治理环境、生态建设、扶贫开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扎实推进。加强全县农村沼气技术推广机构管理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多种可再生能源建设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开展与农户沼气配套的多能互补技术和项目开发,深入开展沼气、沼渣、沼液和生物质、太阳能等综合利用的研究和推广,规范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的设计、施工和建设标准及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利用水平。二、建设项目及目标任务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共涉及大

3、中型沼气建设、联户沼气建设、秸秆气化建设、生物质固化燃料厂建设、吊炕建设、太阳能热水器建设及服务体系建设七项,通过实施秸秆生物气化、秸秆热解气化、生物固化三大工程,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道路。到 2011 年全县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用户达到 20000 户,占全县农村居住农户的 70%,其中农村沼气用户 1.3万户,生物质炉用户 0.4 万户,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用户 0.3 万户;吊炕用户达到 2.4 万户,占全县农村居住农户的 85%以上,使全县有经营能力的农户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实现节能减排、节支增收的目标。

4、从 2009年-2011 年见意发展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用户 1 万户,其中农村沼气用户 0.3 万户,生物质炉用户 0.4 万户,秸秆气化用户 0.3 万户,同时配套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1.5 万户,建设节能吊炕 1.3 万铺。三、建设规划工程主要集中在 2009、2010 年建设,2011 年后是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巩固、完善、进一步配套发展阶段。(一)农村沼气建设2009 年完成建设任务 2000 户,2010 年完成建设任务 1000 户。农村沼气建设以联户型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开发为主,其中在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发展大中型沼气 40 座,使用农户 2000 户,小型联户沼气 1000 户

5、,基本不进行户用沼气建设。通过该工程建设,基本上对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牲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方面避免了环境污染,另一方面为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提供了高效、优质肥料。(二)生物质炉推广2009-2010 年推广 3000 户, 2011 年推广 1000 户。通过该工程建设,充分解决边远山区和地质条件差地 区农户的生活能源问题,有效地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三)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在经济条件较好、养殖业发展较为薄弱的村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 10 处,总用户达到 3000 户。其中李阳镇、牛川乡各建 2 处,义兴镇建设 4 处,喂马乡、松烟镇各建 1 处。工程的实施,把原来焚烧的秸秆做为资源进行能

6、源化利用,保护了我县蓝天碧水,造福千家万户。(四)吊炕推广从 2009-2011 年全县再建吊炕 1.3 万铺,其中2009-2010 年每年建设 5000 铺,2011 年建设 3000 铺。通过普及吊炕工程,使用以沼气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用户在冬季实现了居室温暖化,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五)太阳能热水器配套建设从 2009-2011 年为农村沼气用户基本配套太阳能热水器 1.5 万户,其中 2009 年、2010 年分别配套6000 户,2011 年配套 3000 户。(六)生物质固化燃料厂建设2009 年建设一座年生产能力 5000 吨的中型生物质固化燃料厂和一座 500 吨小型固化燃料厂,

7、2010-2011 年各建设一座年生产能力 500 吨的小型生物质固化燃料厂。该工程把全县农林废弃物挤压固化后形成煤炭替代品,满足秸秆气化站和生物质炉用户使用。(七)沼气服务合作组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的六个一标准,全县再建设 10 个农村沼气服务合作组织,使每个乡镇服务组织达到 2 个或 2 个以上。 (详细规划情况见附表一)四、扶持办法根据国家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政策要求,为了积极引导广大农户应用新型能源,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 2009-2011 年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中县级财政应给于农户一定补助,具体补助遵照国家标准应为:小型联户沼气补助 800 元/户,大中型联户沼气每座补

8、助 8-10 万元,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每座补助 10-12 万元,生物质炉补助 500 元/户,太阳能热水器补助 1000 元/户,吊炕补助 300 元/户,农村沼气服务合作组织补助 2 万元/个。另外生物质固化燃料厂按照中型补助 20 万元/个,小型补助 10 万元/个的标准执行。项目建设预算总投资达 6830 万元,按照以上标准县级补助总资金为 2419-2760 万元。 (详见附表)五、保障措施(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领导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农村可再生能源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国家能源战略的重大意义,真正将其作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列为“一把手“工程。县、乡

9、(镇)、村各级都要成立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导组,统筹、协调和指挥本辖区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导组部署、协调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县农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可再省能源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项目管理,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加强督促检查,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推进方案、工作检查和工作考评制度。(二)坚持“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将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县、乡(镇)、村各级要层层签定建设任务责任状,把全县以沼气为主的多种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落到乡(镇)、村、户、人。对于 2008 年以前建设的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用户,要加快技术指导和巩固修复的力度,全面

10、搞好日常管理和维护检修,提高用户的使用率和综合利用效益。(三)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全力争取社会投资县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比例积极筹措项目建设经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山西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对沼气工程、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以及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等多种新能源建设项目,足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同时我们要积极争取省级对太阳能和节能吊炕项目的扶持和社会各界对农村能源的投资,形成全社会都重视农村能源的氛围。(四)抓好沼气及农村可再生能源技工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为项目建设夯实基础各乡(镇)要抓好技工队伍的培养和管理。要组建专业施工队伍,实行标准化施工。对技工实行“六制“管理,即:职业准入制、考核评绩制、计件工资制、施工派单制、竣工验收制、终身服务制。同时,对于每年新培训的技工,可采用练兵和比武的形式,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使其尽快上岗作业。同时要做好“生物质能利用工、农村节能员、太阳能利用工、农业环境监察员“的选拔培训工作,力争为我县打造一批素质较高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队伍。附件一: 武功县 2009-2011 年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建设规划表附件二:武功县 2009-2011 年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投资及补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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