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保卫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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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1、锅炉房是使用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2、 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3、 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风门及电器开关,无司炉证、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4、 禁止锅炉房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5、 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挪作它用。

2、7、 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3、 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3.5 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

3、保护装置;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4.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锅炉水质管理制度锅炉水质管理制度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2、严格执行 GB1576-2001 标准,加强

4、水质监督。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 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每 2 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 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 2-4 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根、PH 值及磷酸根。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7、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调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

5、易燃易爆有毒用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司炉工交接班制度司炉工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2、交接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

6、常。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持装置、灵敏可靠。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4.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五不交是: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指令。7、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锅炉巡回检查制度锅炉巡回

7、检查制度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2、 检查上煤机、除渣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 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4、 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5、 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6、 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检查炉渣清除情况。7、 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8、 检查变速箱、风机、水泵等到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9

8、、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锅炉启动前应对受压元件、炉墙及烟风道、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汽水管道及阀门等通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之后才可进行启动。2、锅炉启动前,应先上水,当水位达到最低安全水位后,方可点火。在此过程中应检查汽水系统各阀门的位置是否正确,省煤器的旁通烟道或循环管阀门应打开,水质符合标准。3、锅炉启动时,先打开引风机后鼓风机,升压应当缓慢,随时注意观察水位,当压力生至 0.050.1MPa 时冲洗水位表。4、正常运行时,根据负荷变化,适当调节给水量、给油量,适当进行清炉,保持汽压、水位和燃烧稳定。5、每班

9、冲洗水位表一次,排污一次,每 24 小时进行一次安全阀排汽试验,每班试验一次水位安全报警装置。6、定期排污应高水位、高压力、低负荷情况下进行,排污过程中要专人监视水位,炉排排污不得超过 30 秒,其余回路不宜超过 15 秒,各回路要依次进行,排污后要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严禁用加长手柄、敲击等方法强行开启排污阀。7、锅炉压火应在离水位时进行,压火过程中,司炉工不得离开锅炉房并随时监视水位。8、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做紧急停炉时,不得使炉温降低过快,从炉火熄灭到放水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炉火温度高于 70不得放水。9、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立即进行停炉,严禁向炉内上水,待锅炉自然冷却后检查原因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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