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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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 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 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 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 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 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 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

2、变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 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 但是很不明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 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 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 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

3、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 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 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 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 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 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 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

4、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 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 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 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 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 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 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

5、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 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 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1)矛盾的涵义。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 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

6、盾双方的共存依靠斗争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 争来实现。 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A.理论意义(辩证认识的实质) 所谓辩证地思考问题,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特别是用对立统一的 观点看问题。 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避免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绝对化和片面性。对任何问题都要辩证地思考,根据实际中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地或从相反方向去逆 向思维, “换位思考”,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B.实践意义(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

7、的各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 转化。 我们要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的一面,也要善 于调和和妥协,进而解决矛盾。 党的十七大深入系统阐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以及“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 战略”理念,正是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典范。 2.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原理 (1)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 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构成了事物的发展。 (2)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双方形成矛盾统一体,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矛盾双方的

8、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包含。 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构成了事物的自我发展。 (3)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促进事物的量变。 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引起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质变准备条件。 实现事物的质变。 当矛盾双方力量发展达到了极限,斗争性则突破极限,使旧的统一体分解,新事物产 生。 (4)全面把握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要意义。 斗争性和同一性都是矛盾所固有的基本属性,矛盾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 结合中才能实现。 斗争性和同一性在矛盾发

9、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具有不同作用。有时同一性起主要作用,有时斗争性起主要作用。 事物的发展既“相反相成”,又“相辅相成”。要自觉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发展。(5)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指导实践,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 和谐包含着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思想,强调矛盾的同一性。 和谐并不否认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双方的绝对同一。和谐是 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 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差异,化解冲突,创造“双赢”,促进发展。 3.矛盾转化的原理 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通过矛盾的转化实现的。 矛盾转化是矛盾同一性的最高形式。 矛盾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创造有利条

10、件促使事物向进步的方向转化是主体的任务。 否认转化,用凝固的观点看事物是形而上学。不讲条件空谈转化是相对主义和诡辩 论。 4.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即事物的外部联系是事物发展 的第二位的原因。 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它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涵义。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中的不同矛盾以及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自有其特点。 由于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具有多种解决形式

11、。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即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即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事物)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 来。 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即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 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个别包括一般,一般不能完全包括个别。共性不能代替个性,个性具有共性容纳不 了的内容。 一般和个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于不同的层次和范围)。 (3)方法论意义。 这一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认识事物不仅是把握现象,而是分析其内部的

12、矛盾 关系,分析事物矛盾内部的对立因素的关系和作用。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分析事物的矛盾就要深入到分析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 系。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研究矛盾的普遍性才能发现事物发 展的一般原因。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事物存在的特殊本质。 分析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仅是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 际的方法论基础。理论是从具体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共性,而具体实践则表现为个性。 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6.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和矛盾分析方法 (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构成事物的多

13、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就 是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2)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实质。 一方面,它是有两点的重点论(即辩证法的全面观)。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 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 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一方面,它又是有重点的两点论。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 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 定的,不要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主次颠倒。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以重点论为补充。 坚持两点论,反

14、对形而上学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折衷主义均衡论。 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 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1.涵义 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 践的起点。 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 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2.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量变是质变的必

15、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3.方法论意义 、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 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 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

16、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 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 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 物的飞跃和发展。 、要重视量的积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 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 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 急于 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 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门才能开一样。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 道理,不能急躁,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老子说:“为学日益,为 道日损” 。 “日益”、 “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 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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