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优良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建设美丽浙江和高水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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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为提供优良的大气环境质量, 实现建设美丽浙江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深入实施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力推进调整能源结构、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控制农村废气污染六大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

2、成效。 1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在“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 8%以上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二氧化硫(SO2) 、 氮氧化物 (NOX) 排放总量分别较 2010 年下降了 21.4%、28.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2015 年,全省设区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 2 为 16、37、70 微克/立方米,较 2010 年分别下降 46.7%、11.9%、13.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 47 微克/立方米,较 2013年下降 23.0%,超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下降目标。 2能源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积极创建国

3、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全省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含省外调入水电) 从 2010 年的 12%提高至 21%, 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 (含省外调入水电)从 2010 年的 9.8%提高至 16.0%,天然气消费量从 2010 年的 32 亿方提高至 78 亿方。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5 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为 1.38 亿吨原煤,较 2012 年减少约600 万吨,累计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2.1 万多台。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有序推进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完成杭州市杭钢半山钢铁基地、半山电厂和萧山电厂燃煤机组、

4、绍兴市钱清电厂、台州市医化园区重污染企业等关停搬迁。 3工业污染防治不断深化。全力推进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省统调煤电机组、燃煤热电机组、钢铁企业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所有省统调煤电机组、70%以上燃煤热电机组、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推动燃煤发电、热电机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率先在国内建成国际领先的超低排放燃煤机组,新建及改造 35 台 2377 万千瓦大型煤电机组和 10 台燃煤热电机组。火电、钢铁、平板玻璃、10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等完成新一轮 3 除尘改造。强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有序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基本完成印染行

5、业定型机废气治理,近 150 家石化、有机化工企业建立了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体系。 4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健全机动车排气管理法规制度,颁布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机动车排气管理平台的建设,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 124 个,检测线1085 条。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环保标志发放率近 90%,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全力开展黄标车淘汰,淘汰黄标车 85 万辆。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2500 座加油站、40 座储油库、700辆油罐车实现油气回收治理。加快车用油品提升,2015 年底全省全面供应国 V 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全省共推广新能源汽车 28663 辆,数量居全国

6、前列,建成充换电站281 座、充电桩 3472 个。 5 城乡废气治理全面推进。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理, 建立“7个 100%长效监管机制”。 开展露天堆场防风抑尘治理, 完善煤炭、港口码头等堆场管理。推行环卫清扫作业机械化,设区市本级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100%。加强生活废气治理,干洗业有机废气整治初见成效,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印发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89.7%。推进农业氨污染治理,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提高到 3250 万亩, 年推广商品有机肥提高到 80 万 4 吨以上。开展矿山粉尘防治,50%的矿山实现规范运行,

7、建成绿色矿山 363 家。实施绿化造林工程,新增省级重点公益林面积和平原绿化面积,全省森林覆盖率达 61%。 6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建设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 171 个,实现县以上城市 PM2.5等 6 项因子监测全覆盖;建成大气监测超级站 2 个,为进行深度大气观测和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构建浙江省区域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体系,基本完成大气环境监测网络、预报模式系统建设,台州、镇海、北仑、上虞、平湖等地在重污染区域建立特殊污染因子预警监测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能力初步建立,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成。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强

8、与周边省市的协作和联防联控,协调解决跨区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 1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2013 年以来,我省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5 微克/立方米)仍有较大差距。2015 年各设区城市细颗粒物日均浓度平均超标率为 13.0%,11个设区城市中,除舟山市外其余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此外,我省臭氧(O3)污染问题也日趋明显,2015 年各设区城市臭氧最大 8 小时浓度平均超标率达到 9.7%。空气质量指数(AQI)超标天数较多,不少天数属于中度以上污染,与公众的要求还有较 5 大差距。 2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加大。我

9、省的产业结构问题仍然突出,局部地区重污染、高能耗产业和“低小散”企业比重仍然较大。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过高,总量居高不下。天然气管网、集中供热等配套工程建设相对滞后。随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的持续深入,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的技术手段较为欠缺, 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机动车保有量刚性增长,车船等移动源治理难度大。 3治气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大气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与现有环境监管任务不相匹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有待加强,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不足, 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十分欠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不健全。大气基础科研能力严重滞后,臭氧污染成因、污染物源排放清

10、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领域研究能力不足。公众参与治气的方式和途径有待拓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完成国家大气约束性指标为目标,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突出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 6 理,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确保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

11、本原则。 1坚持质量改善核心 建立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控制、评估、考核体系。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 实施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均衡控制, 统筹运用结构优化、达标排放、总量减排、重污染应急等多种手段,有效解决我省面临的大气复合污染问题,系统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2坚持分类分区施治 加强大气污染来源解析,提高工业、交通、扬尘、农业等不同污染源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精准治理;对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污染源、不同污染物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从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抓起,以点带面,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

12、体健康、威胁地区环境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 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积极探索实施大气环境管理的新体质、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加强环境立法、司法与执法,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手段,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7 4坚持推进社会共治 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大气环境管理职责, 强化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 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 (三)目标指标。 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全省环境空

13、气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污染天气逐步减少,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主要目标指标: 1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到 2020 年,全省未达标设区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在 2015年基础上下降 20%, 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2.6%以上。 2016、2017、2018 和 2019 年,各设区城市累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进度分别不低于 20%、40%、60%、80%。 2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到 2020 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在 2015 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 17%、17%、20%以上。其中, 二氧化硫

14、重点工程减排 9.1 万吨,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 10.3万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 25.5 万吨。 8 表 21 “十三五十三五”全省大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全省大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 年 2020 年 累计1 属性 环境空气质量 (1) 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78.6 82.6 约束性 (2)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设区城市2浓度下降比例(%) 20 约束性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 17 约束性 (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17 约束性 (5)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减 少() 20 约束性 (6)二氧化

15、硫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9.1 按国家要求 (7)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10.3 按国家要求 (8)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万吨) 25.5 按国家要求 注:1: 内为五年累计数。 2: 未达标设区城市是指2015年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未达到二级标准的设区城市。 9 表 22 2020 年各设区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年各设区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设区 城市 细颗粒物浓 度下降(%) 细颗粒物浓度 (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优良 天数比例 (%) 二氧化硫排放 总量减少(%) 二氧化硫重点 工程减排量 (万吨) 氮氧化物排 放总量减少 (%) 氮氧化物重 点工程减排 量(万吨) 挥发

16、性有机 物排放总量 减少(%) 挥发性有机物 重点工程减排 量(万吨) 杭州 26 42 76 23 1.2 23 1.9 26 5.0 宁波 20 36 90 17 1.0 17 2.2 20 5.2 温州 18 36 90 15 0.8 15 1.2 18 3.2 湖州 26 42 75 23 0.7 23 1.2 26 2.1 嘉兴 24 40 76 21 2.4 21 1.4 24 2.8 绍兴 25 42 78 22 1.6 22 1.6 25 3.4 金华 24 41 78 21 1.0 21 0.8 24 2.4 衢州 18 37 88 15 1.0 15 1.6 18 0.8 舟山 3 29 93 3 0.1 3 0.1 3 0.1 台州 15 35 90 13 1.0 13 0.9 15 2.7 丽水 10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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