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课外8学分实施办法(修订)090428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6575610 上传时间:2018-03-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本科生课外8学分实施办法(修订)090428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本科生课外8学分实施办法(修订)090428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本科生课外8学分实施办法(修订)090428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本科生课外8学分实施办法(修订)090428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本科生课外8学分实施办法(修订)090428》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本科生课外8学分实施办法(修订)090428(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课外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课外 8 8 学分实施办法学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本科培养计划(2003 年 9 月版)的规定,为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我校本科生的综合素质,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自2004 级本科生开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课、实践环节(约 200)学分外,还必须获取 8 个课外学分(即 200+8 制) ,方准予毕业。为此,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各院(系) 、教务处、宣传部、科技处、学工部、团委、思想品德教研室、艺术教研室、各开放实验室及教学实验中心等,为给予课外 8 学分的授权单位。第二章 细 则

2、第三条 获取课外 8 学分模块划分及具体内容和项目如表所示: 模块项 目获奖等级或内容学 分备 注获任何奖68 学分选拔后参赛4 学分国家级直接参赛2 学分一等奖46 学分二等奖5 学分三等奖4 学分选拔后参赛3 学分省部级直接参赛2 学分一等奖4 学分二等奖3 学分三等奖2 学分学校级参赛者0.51 学分具体得分 参照学科 竞赛得分 细则学科竞赛院 级参赛者0.5 学分院级评分获任何奖8 学分选拔后参赛5 学分国家级直接参加3 学分一等奖7 学分二等奖6 学分三等奖5 学分选拔后参赛3 学分省部级直接参赛1 学分一等奖5 学分二、三等奖43 学分学校级参加者1 学分科技竞赛院 级参加者0.5

3、 学分具体得分 参照科技 活动得分 细则裁判员培训与实践完成者2 学分校运动队队员训练每学年24 学分竞赛(2 学分及以上)体育 比赛国家级获任何奖8 学分具体得分 参照竞赛 得分细则选拔后参赛5 学分直接参赛3 学分一等奖7 学分二等奖6 学分三等奖5 学分选拔后参赛4 学分省市级直接参赛3 学分一等奖4 学分学校级二、三等奖32 学分学院组织参赛者0.5 学分院级评分核心期刊第一作者8 学分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6 学分科技 论文学术会议论文第一作者23 学分专利国家专利局认可第一作者8 学分具体得分 参照科技 活动得分 细则科学研究活动导师课题研究实验室开放、 创新教育活动提交论文或研究 成

4、果2 学分/项单位及导 师提供书 面证明附 论文科技活动(1 学分及以上)科研活动参加学院的科技活 动者1 学分/学期院级评分国家级国家级奖68 学分一等奖6 学分二等奖5 学分省部级三等奖4 学分一等奖4 学分二等奖3 学分学校级三等奖2 学分参加校级汇报演出参加者0.52 学分各类活动的文章、 征文校报、校内通讯、 大学杂志等14 学分参加并获奖者24 学分校级各类文体活动参加者1 学分协会组织者、干 部、干事任职满 1 年04 学分协会组织者、干 部、干事获国家级奖68 学分优秀协会、社团成员0.53 学分 人各班级班干部0.5 学分学 年具体得分 参照校园 文化活动 得分细则各学院组织

5、的文化活 动参加者0.51 学分院级评分校园文化活动(不超过 6 学分)校园文化活动博学讲堂、未央讲坛参加者0.5 学分音乐、舞蹈、美术、 文学、书法、戏曲、 话剧等参加培训0.52 学分校艺术团每学年12 学分美 育各学院组织活动参加者0.51 学分具体得分 参照美育 评分细则社会调查扶贫活动实 践活动提交评比过 的论文或研 究成果12 学分/学 期各学院组织的实践活 动参加者0.51 学分教学计划 内的实践 不含在内社会实践(不超过 4 学分)社会实践由各院学生独立组织 的组织者、参 加者1 学分学院评分行业证书行业证书各类行业证书获得者0.54 学分 证具体得分 参照证书 评分细则第四条

6、 实施流程新生进校后,各学院教务部门应根据学生名册发放课外学分卡并统一保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凭获奖证书和组织单位提供参加本办法中规定相应活动项目的学生名单(附相应获奖等级) ,由各学院教务部门审核确定后,每学期统一记录。第五条 成绩管理课外学分按照模块化管理,学生获得的课外学分各模块所占分值如下:竞赛模块课外学分获取不低于 2 学分,科技活动+行业证书模块课外学分不低于 1 学分,校园文化活动模块课外学分不超过 6 学分,社会实践模块课外学分不超过 4 学分。要求学生在校四年学习期间,必须获得竞赛模块+科技活动+行业证书模块的课外学分不得低于 3 学分。校园文化活动模块课外学分、社会实践模块

7、课外学分超出最高限部分不再计入学分。每年四月份,学院教务部门将累计满 8 个课外学分的应届学生成绩,统一记录在学生学籍总表并随学生成绩归档,准予参加毕业答辩。第六条 过程管理学校教务处、学工部每年对应届毕业生的课外 8 学分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对不负责任的审核部门或单位将进行批评、警告、全校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审核资格。 第七条 各类得分项目的具体执行细则由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有效给予课外 8 学分的单位制定,并报校教务处实践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八条 各新增加的授予课外 8 学分的项目须由组织单位提出申请,交教务处实践科审核,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实施。第九条 同一项目或活动多处参赛或得奖的,不能重复计算学分。第九条 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属陕西科技大学教务处、学工部第三章第三章 附附 则则 学科竞赛评分细则(教务处)科技活动评分细则(学工部、团委、科技处)校园文化活动评分细则(学工部、团委)学生干部社会工作评分细则(学工部、团委)美育评分细则(团委、相关艺术院系)比赛、竞赛评分细则(体育部)社会实践评分细则(团委)行业证书(教务处)学院等组织活动评分细则(各学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