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云南富源至贵州兴义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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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黔环审201763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云南富源至贵州兴义高速公路 (贵州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云南富源至贵州兴义高速公路(贵州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基本情况云南富源至贵州兴义高速公路(贵州段)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境内,起于云南富源至贵州兴义高速公路(云南段)止点(滇黔界),与云南富源至贵州兴义(云南段)K95+910 处相接,止于贵州省乌沙镇 K99+261.319 处,接国高网 G78(汕昆高速)K1580+000 处,路线全长 3.351km。按照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

2、宽度为 25.5m,设计时速80km/h,乌沙枢纽立交匝道设计速度 60km/h。全线共设大桥(双幅)130.1m/1 座,中桥(双幅)52m/1 座,涵洞 300m/102道,中隧道 1 座长 501m,枢纽互通式立交 1 处,通道 96m/3处,人行天桥 1 座,收费站(含收费站、收费综合楼、交警中队综合楼)1 处,隧道管理站 1 处。沿线不涉及服务区等附属设施。该项目总投资 59143.974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68.73万元。该项目涉及兴义市兴西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穿过二级保护区路段总长度为 729.3m,其中乌沙立交 C 匝道线有 433.7m(CK0+511.0-

3、CK0+945.7)以桥梁(302.7m)和路基(131m)形式穿过;乌沙立交 B 匝道线有 295.6m(BK0+000-BK0+295.6),全部以桥梁形式通过。兴义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选线。二、审批意见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评价内容较全面,工程分析符合实际,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环境问题阐述清楚,评价标准适当,评价结论明确可信,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具体可行,可以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线路、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三、其他应重点做好的工作3

4、(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在项目建成投运前向社会公开工程环境监理报告。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弃渣场、施工营地、料场、沥青拌合站等临时工程。拌和站应尽量设置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且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m 以外,并采取全封闭作业。不在水体附近取土、弃渣、设置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为预测施工中会产生噪声超标的乌沙镇(5 户)、兴义国家地质公园和牛膀子村(7 户)共 3 处敏感点设置隔声窗措施。施工期

5、间应做好饮用泉点的防护工作,确保不影响村民用水。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严禁外排。对施工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施工机械机修以及工作时油污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污水等对水体造成污染。(二)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施工占地和开挖须按黔照府办发201222 号文的要求落实表层土的剥离、储存,并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应科学合理地设置集中弃土(渣)场,弃渣场应采用先挡后弃方式,完善挡渣墙和截排水沟设施。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4程面开挖、弃土(渣)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的复垦或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植被物种应选择当地乡土物种,使植

6、被恢复率满足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要求,并完成公路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公路两侧绿化工程,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设计和施工应结合沿线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特征,因地制宜地做好景观设计,并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防止因该项目建设产生破坏性影响。(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跨河桥梁应设置完善的径流收集装置,采用专用管道将路面径流收集并引到匝道两侧设置的事故池中。营运期隧道管理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浅埋管道自流汇入收费站和收费站生活污水一道,进入收费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植被绿化,禁止外排,雨季暂存在收费站初期

7、雨水隔油沉淀池,待旱季时回用。(四)严格控制噪声影响,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对于路线两侧噪声超标敏感建筑物采取措施,确保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距公路红线外 35 米内居民住宅的噪声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公路红线外 35 米以外居民住宅的噪声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5商请并配合沿线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公路沿线用地,沿线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和振动敏感建筑。(五)妥善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沿线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

8、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运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输危化品时,其运输路径应报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备案。对于跨越水体和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桥梁采取桥(路)面径流收集的措施,防止危险品运输事故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对敏感水体造成危害。对跨越兴西湖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匝道应加强照明设计、加强匝道两侧防撞护栏的强度设计,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按照报告书要求,在指定位置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四、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定期向贵

9、州省环境监察局、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和兴义市环境保护局提交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报告。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前应向我厅备案,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备齐相关资料,及时报我厅进行验收备案。6五、变更和后评价要求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重新向我厅报批报告书。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 5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须报我厅重新审核报告书。六、环境监管你单位应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我厅委托贵州省环境监察局、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兴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2017年 7月 12日(此件公开发布)78抄送:贵州省环境监察局,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兴义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7年 7 月 12 日印发共印 20份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23 -242526- 27 -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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