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手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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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手机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公务手机的使用和管理,规范 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持公务手机持有员工。 第三条第三条 管理责任部门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 监督. 第四条第四条公务手机使用人员范围及补贴范围 1、公司部门正副级管理者必须使用公司配发手机公务手机并享受话费 补贴 2、营销系统所有业务人员、外联人员必须使用公司配发的公务手机并 享受话费补贴 3、关键岗位必须使用公司配发的公务手机并享受话费补贴。 4、对内部联系频繁的岗位配发公务手

2、机并享受话费补贴 5、自愿申请配发公司公务手机的员工,可申请享受话费补贴。 第五条第五条 手机领用、转移、上交 1、需领用公务手机的员工需填写公务手机申请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 统一发放。 2、所有公务手机配备者在办公室领取时仔细阅读领取须知并签字,配 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权归员工所有,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3、禁止部门内部调换手机及手机号码,人员岗位接替时,需到办公室办 理转移手续。 4、员工离职时需将手机、手机卡号统一上交办公室,部门不得自行调配 手机、手机卡号;办公室对其手机卡是否欠费进行检查,然后在离职审 批表上签字确认。第六条第六条 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公司通讯补贴按一下标准执行,

3、通讯补贴以话费充值或工资话费 补助形式发放,超出不补。 (领导特殊批准的除外)第五条第五条 要求 1、所有公务手机 7:00-21:00 必须开机。如有没电、停机等情况,需 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并告知新的联系方式。 2、公务手机欠费停机不得超过一天,经提办公室提醒后拒不补缴 话费的,罚款 100 元。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另行处罚。 3、所有持公务手机人员对外联系方式必须为公务手机号码,禁止 使用私人手机,持公务手机员工拒不使用公务手机,使用私人联系方式 的,一经发现,罚款 500 元。 4、因拒不补缴话费而造成欠费销号的除取消话费补贴外,罚款 500 元。 5、销售、业务人员、关键岗位离职交接

4、后,办公室需将手机交由其 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机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 6、如因工作需要修改手机资费,可向办公室提出调整资费申请。 7、对于暂时无人接替的公务手机,由办公室确定是否保留号码,如 需保留号码,可继续缴费或办理停机保号。附件 1:公务手机领用须知 附件 2:公务手机申请表等等级级补贴补贴金金额额 单单位:元位:元享受享受职职位位1实报实销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150副总经理 3100部门正职(靓号带低消) 480部门正职 560部门副职 650业务人员 730部门主管、采购员 820内勤、关键岗位公公务务手机手机领领用用须须知知1、所有公务手机配备者在办公室领取时签字

5、登记,配发 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权归员工所有,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2、禁止部门内部调换手机及手机号码,人员岗位接替时, 需到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3、员工离职时需将手机、手机卡号统一上交办公室,部门 不得自行调配手机、手机卡号;办公室对其手机卡是否欠费进 行检查,然后在离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4、所有公务手机 7:00-21:00 必须开机。如遇有没电、停机 等情况,需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并告知新的联系方式。 5、公务手机欠费停机不得超过一天,经办公室提醒后拒 不补缴话费的,罚款 100 元。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另行处罚。6、必须使用公司配发手机的人员,不得拒绝使用。所有持 公务手机人员对外联系方式必须为公务手机号码,禁止使用私 人手机。 7、因拒不补缴话费而造成欠费销号的除取消话费补贴外, 罚款 500 元。 8、如因工作需要修改手机资费,保证最低消费情况下,可 向办公室提出调整资费申请。手机号: 月最低消费:我已阅读本须知并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签字:公务手机申请表姓名部门职务入职时间主要业务单位公司内部 外部单位 是否长期出差是 否按照规定享受 资费是 否 需特批 月补助 元申请理由部门负责人意 见 执行总经理意 见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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