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运公司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6566926 上传时间:2018-03-30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陆运公司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陆运公司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陆运公司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陆运公司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陆运公司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第一条 陆运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显示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全 员应配挂名牌。第二条 陆运名牌一律挂在上衣上三个扣子间,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 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第三条 陆运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所及门市部配挂名牌。第四条 陆运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仍应挂公司名牌,但可不刻名字,期满后由管 理部订制;离职时应缴回,否则折价赔偿 100 元;任职未满 8 个月离职时应扣 工本费 60 元。第五条 陆运名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管理部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 60 元; 如为故意损坏,并记小过一次。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管理部 补发。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一)利用名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 (二)将名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挂名牌,并由管理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未 挂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 20 元,第三次(不含)以上者,除罚款 外,每次记申诫一次,主管并连带处分。门市部人员统由门市经理负责督导。第八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陆运公司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