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民五组二类住宅用地仁美熙和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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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民五组,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民五组, 地号地号 2017-14157,二类住宅用地(仁美熙和府),二类住宅用地(仁美熙和府)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盖章):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7 年年 12 月月 国家环境保护国家环境保护部部制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厅印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2、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3、行业类别、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4、总投资、总投资皆项目投资总额。 5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6、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7、 预审意见、 预审意见由

3、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8、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表一) 项目名称 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民五组, 地号 2017-14157, 二类住宅用地 (仁美 熙 和府) 建设单位 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林萌山 联系人 蒲晓玲 通讯地址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民 5 组 联系电话 13981985483 传真 / 邮政编码 610017 建设地点 高新区中和北朝阳片区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7-510109-70-03-23054 1】FGQB-120

4、5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213.0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363.92 总投资 (万元) 6400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487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0.76%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的由来 为推进天府新区建设进程,且基于良好的市场前景,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64000 万元在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仁美熙和府项目。 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城南新区,区位优势突出,是成都市主城区近期发展的主要方向,未来成都核心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接纳成都市新行政中心、新国际会展中心辐射,成都市领事馆区

5、规划在本区域,是成都市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 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川投资备 【2017-510109-70-03-230541】 FGQB-1205 号)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 11213.0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8486.81 平方米,包括居民住宅区、生活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商业服务网点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为 44852.24 平方米(住宅 43835.07m ,商业用房 846.62m ,物管用房 105.47m ,消防控制室 45.08m ,垃圾用房 20.00m ,架空层建

6、筑 67.07m );3层地下室建筑总面积为 23567.5 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 20380.45m 、地下非机动车库735.64m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100m 、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1405.00m 、垃圾用房建筑面积 27.21m 、住宅建筑面积 879.30m 、市政设施用房建筑面积 39.90m )。项目共有 22 栋建筑,其中 1 栋多层住宅,6 层,高度为 22.20 米,1 栋高层住宅,32 层,高度为104.4 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有关规定以及成都市环境保护局要求,为预测评估本项目实施对区域环境

7、质量带来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为环保部门提供管理决策依据,本项目应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确认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任务后,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环境状况调查、资料收集以及认真地工程分析等工作基础上,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审查批准后,作为环境保护部门管理审批和环保工程设计的科学依据。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国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国家限

8、制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17 年 11 月 23 日, 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的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 【2017-510109-70-03-230541】FGQB-1205 号),同意项目建设。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 (1)与高新区南部片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1-01-06(2006)出让合同 126 号),且项目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

9、第 510122201729025 号)(见附件 5)。本项目选址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中和片区,根据高新南区用地布局规划图(见附图 5),项目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用地性质符合成都高新区南部片区用地布局要求。 因此,本项目用地合法,符合成都高新区南部片区总体规划要求。 (2)与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划要求的符合性 3 表 1-1 项目规划符合性 项目 规划要求 本项目设计内容 备注 用地使用性质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小于等于1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 本项目主要用于居住(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占计容建 筑面积的 2.27%。) 符合 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11213.06m2 11213.06m2 符

10、合 用 地 规 划指 标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 大于等于 11213.08 平方米,小于等于 44852.24 平方米。 44852.24m2 符合 建筑密度 小于等于 20% 总建筑密度 20% 符合 绿地率 大于等于 30% 绿地率 30% 符合 建筑高度 小于等于 150m,建、构筑物的 修建高度应同时满足该处航空限高高度要求,若要突破限高 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 位的书面批复。 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104.40m 符合 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红线、各类规划控制线距离 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红线、道 路红线等各类规划控制线距离 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2014)、相关导则的有关要

11、求。 本项目建筑间距及建筑后 退红线、道路红线等各类 控制线距离均符合成都 市 规 划 管 理 技 术 规 定(2014)的有关要求。 符合 建筑形态 高层建筑屋顶形式、屋顶建筑 构筑物、建筑外观、多层住宅 建筑屋顶等应符合成都市规 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高层建筑屋顶形式、屋顶建筑构筑物、建 筑外观、多层住宅建筑屋顶等均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的有关要求。 符合 日照影响要求 新建建筑自身及对周围的日照影响应满足成都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2014)的相关要求。在总平面图中需注明日照 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自身及对周边用 地、周边已建建筑的日照影响满足成都

12、市规划管 理技术规定(2014)的相关要求。在总平面图中 注明了日照影响分析结论。 符合 项目配套设施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位的设置 须满足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2014)的有关要求。 项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 位设置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的有关要求。报规图纸按 要求标注,且评技术经济 指标表中已按要求注明各类停车位数量。 符合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 户外广告 应满足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3-2020)满足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 广 告 设 置 规 划符合 4 的有关要求。 (2013-2020)的有关要 求。 本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于 2017 年 7 月 8 日

13、取得,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开始实施。根据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见附件 3)第六条,本项目土地使用条件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7年 7 月 8 日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7-14157)为准。 因此,本项目符合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北朝阳片区,项目东侧 135m为朝阳菜市,隔路 215m为盛世嘉苑小区,南侧为待拆迁厂房,西侧 12m 为新景鼎南川宇(在建),西南侧80m 为格林君典,北侧 160m 为锦城汉府,东北侧 200m 为朝阳丽景。本项目用地为居住用地,

14、与周围地块用地性质相符合,不会与周围地块产生相互制约因素。项目周边随其建设的市政雨、污水管网也已建成。 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周围以学校、商住小区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为主,现阶段已经基本建设完成。本项目四周基本上为住宅用地,项目所在地无重要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和水源地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环境简单、交通环境优越,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合法,选址合理,与外环境相容。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性质和建设单位 (1)项目名称: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民五组,地号 2017-14157,二类住宅用地(仁美熙和府); (2)项目性

15、质:新建; (3)建设地点:高新区中和北朝阳片区; (4)建设单位: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64000 万元,业主自筹。 2、工程建设内容 (1)建设内容 四川誉美置业有限公司仁美熙和府项目位于高新区中和新民五组,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 11213.0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8486.8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为5 44852.24 平方米(住宅 43835.07m ,商业用房 846.62m ,物管用房 105.47m ,消防控制室 45.08m ,垃圾用房 20.00m ,架空层建筑 67.07m );3 层地下室建筑总面积为23567.5 平方米(地下机动

16、车库 20380.45m 、地下非机动车库 735.64m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100m 、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1405.00m 、垃圾用房建筑面积 27.21m 、住宅建筑面积 879.30m 、市政设施用房建筑面积 39.90m )。项目共有 2 栋建筑,1 栋 6 层住宅和 1 栋 32 层高层住宅。包括居民住宅区、生活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商业服务网点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 (2)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1-2。 表 1-2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一、 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 11213.06m2 二、 规划总建筑面积 68486.81m2 用地兼容的建筑面积 846.62m2 (一) 总计容建筑面积 44852.24m2 1 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4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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