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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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校教文201521 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严格考试过程管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基础上制定本细则。一、考试组织一、考试组织所有课程的考试组织工作均由开课学院负责,监考人员除主讲教师外,各开课学院还应派其他教师或管理人员监考。二、补考、重考、缓考、毕业前统考二、补考、重考、缓考、毕业前统考自 2010 级学生起,学生修读第 1 至 5 学期的课程有 4 次考试机会,分别为首次期末考试、补考、重考、毕业前统考;第 6 学期及以后开设的课程,只有首次期末考试、补考、毕业前统考 3 次考试机会。补考

2、、重考、缓考、毕业前统考所涉及的课程均为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中仍有学生不及格的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一)补考(一)补考各年级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校组织理论课不及格的学生补考,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 1-3 周进行。期末考试旷考的学生,该次课程总评成绩以零分计,可以参加下一学期初的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可重考一次,再次不及格者则参加毕业前统考。(二)重考(二)重考1、补考仍不及格者须在本专业低年级开设该门课程学期初的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参加重考,重考仅限一次机会。体育实践、实验类以过程考核为主的课程需要参加重修。重考(重修)应随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进行,同课同卷。对于专业选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

3、,学生原则上既可在本专业低年级开设该门课程的学期网上报名参加重考,也可在新学期专业课选课期间向学院书面申请改选其他学分相同的专业选修课程,一旦改选获得批准,不能退选。若改选课程考核及格,则不计原课程成绩;若改选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籍处理时改选课程及原课程均累计为不及格课程学分。在毕业资格审查时,学院不得擅自删除学生多选的不及格专业选修课成绩。2、学生网上报名重考后可跟班听课,一般情况下,重考成绩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记,不再计平时成绩、不参加期中考试。但期中、期末分段考核的课程需参加期中考试。重考不及格者,只能参加毕业前统考。3、 高等数学 A(上、下) 、 数学分析(上、下) 、 大学物理 B 上

4、 、 电路分析基础等课程目前因不在校本部开设,校本部需重考学生无法随堂听课,可单独开班。单独开班授课的重考成绩同样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记,不参加期中考试。4、学生因留(降)级、休学等原因编入下一年级后,在新年级应修读的课程须跟班重修,考试机会重新计算。(三)缓考(三)缓考1、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需事先到学生所在学院办理缓考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才可缓考,并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以卷面成绩记为第一次成绩。若补考仍不能参加,应网上报名参加本专业低年级该门课程的重考,以卷面成绩记为第一次成绩。学生缓考后不再额外增加考试机会。重考再办缓考的学生不再有补考机会,只能参加毕业前统考。2、学生缓考

5、未经批准而又未参加考试的以旷考记,该门课程总评成绩以零分计。因考试机会有限制,故期末旷考学生仍可以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四)毕业前统考(四)毕业前统考1、春季学期补考结束后,针对大学四年级学生,学校组织毕业前统考。毕业前统考理论课的课程范围为在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中仍有学生成绩不及格的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对专业选修课模块因学分不足需要补修的学生,若统考中有相应课程的考试安排,则学生可以参加该课程统考;若统考中没有安排,不再单独组织统考,因此造成学分无法满足毕业资格审查要求的,学生可选择留级或结业。对春季学期 14 周之前结束的课程,学生须参加相应课程的期末考试,不再单独组织统考。毕业前统考

6、中体育、实践、实验类以过程考核为主的实践类课程需要参加重修,并进行相应的考核。2、学生根据学校统考工作安排先报名,然后密切关注相应考表,去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原则上设在五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另行确定。学生参加毕业前统考后不得再跟随低年级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擅自参加者成绩无效。3、理论课的统考成绩由卷面成绩和作业成绩两部分组成,作业成绩占 0-10%,卷面成绩占 100%-90%,最后核定统考总成绩。4、毕业前统考试卷须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命题,考试组织管理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期末考试组织管理规定执行。5、统考结束后,学校对大学四年级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凡统考成绩不及格、旷考、缓考以及毕业设计(

7、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时间若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可申请降到下一年级,学生大四留级后,跟在校生参加下一学年的考试。 6、具备返校考试资格的结业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即在校修读年限累计不足六年,含休学)均可返校参加考试,提前到原学籍所属学院报名,成绩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三、成绩录入及查询三、成绩录入及查询(一)成绩录入(一)成绩录入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一周内,将考核的成绩录入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对于逾期不录学生成绩影响学籍处理等其他教学活动的教师,学校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录入系统前,各教研中心要组织教师进行试卷复查,以避免阅卷误差。录入成绩后要及时打印成绩单和试卷分析,再将

8、任课教师和教研中心主任签字的书面成绩单送交学生所在学院。(二)成绩查询(二)成绩查询学生对期末考试成绩质疑的,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查询成绩的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持证明到开课学院办理查询手续。开课学院在开学后第一周周五和第二周周五集中受理学生查询成绩申请。学生对开学后的补考成绩质疑的,可在补考结束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查询成绩的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持证明到开课学院办理查询手续。开课学院在在收到学生查询成绩申请后一周内办理。学生对毕业前统考成绩质疑的,可在统考成绩公布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查询成绩的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持证明到开课学院办理查询手续。开课学院在在收到学生查询

9、成绩申请后三天内办理。所有记入成绩单中的成绩不能随意删改,确需更改的,教师需填写北京邮电大学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 ,写明删改原因及责任,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开放成绩管理权限,教师在网上重新提交更改后的成绩。专业选修课可以用改选方式替换原不及格课程成绩的,由学院根据学生的改选申请,处理相应的成绩。四四、试卷保存试卷保存(一)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论考试课,还是考查课)的各种形式的试卷在考试结束后,试卷及学生答卷一律由开课学院存档。大学一年级的试卷保存至该年级毕业,其它年级的试卷保存满三年,如 2009 年 10 月可以处理 2005 级一年级的试卷。(二)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分装试卷

10、,按要求填写相应栏目。必修课的试卷,按上课的小班装订,其顺序:小班的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小班的试卷分析表、试卷的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空白试卷、按所附成绩表的学生顺序排列的答卷。专业选修课的试卷,按上课的大班装订,其顺序:大班的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大班的试卷分析表、试卷的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空白试卷、按所附成绩表的学生顺序排列的答卷,如果试卷数量较多,可以分装。(三)补考、毕业前统考的试卷以课程为基础进行装订,后附补考、毕业前统考成绩单、空白试卷、标准答案。重考的试卷附在期末所参加考试班级的试卷后,标明重考;缓考的试卷附在参加补考的试卷后,标明缓考。五、其它五、其它1、在学生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奖学金等涉及成绩排名需核算智育成绩时均以第一次成绩计。2、学生考试及格者,不得参加补考、重考。3、国际合作办学项目成绩考核按项目规定执行。4、本细则同样适用于辅修课程的管理。5、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与本细则相冲突者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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