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583795 上传时间:2017-08-08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无锡市民办学校章程说明: 该文本为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XXXX 为填入内容, ( )为选择或提示内容。民办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有关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教育机构的名称是:无锡市 XXXX 学校。第三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性质是:由无锡市 XXXXX 公司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初中(小学/初中/高中)学历教育机构( 或者幼儿园)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四条 无锡市 X

2、XXX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XXXXXX;学校类型为:普通初中(幼儿园/ 小学/九年一 贯制学校/普通初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完中/ 普通高中/中等 职业学校);办学内容是初中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初中教育/ 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形式为:全日制授课;招生对象是:应届小学(小学/初中)毕业生;办学规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办学条件由无锡市教育局核定。第五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办学审批机关是:无锡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无锡市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是:无锡市教育局。第六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无锡市教育局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无

3、锡市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第七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注册地址是:无锡市XXXXX,邮政编码 :XXXXXX。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第九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举办者是:无锡市 XXXXX 公司,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公司(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学校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学校董事会成员;(三)查阅学校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十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XXX 万元;出资者:无锡市 XXX

4、XX 公司,出资 金额为人民币 XXX 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为 100%(实物及其他折价额,不得超过注册出资最低额的 40%)。第十一条 无锡 XXXX 的办学范围是:初中(学前/小学/初中/高中/ 中专) 教育。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无锡市 XXXXX 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成员 XX人。董事会是无锡市 XXXXX 学校的决策机构。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董事会的人员调整依照规定条件由原董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为 XX 人,其中设董事长一人。董事由学校举办者、教职工代

5、表推选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每届任期三年。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学校章程;(二)制定发展规划和办学活动计划;(三)审核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决定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解聘校长;(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第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六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6、,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

7、免除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负责人,由董事会依照任职条件,进行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二十一条 学校负责人依法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提出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

8、)学校董事会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第二十二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进行设置和规定。第二十三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设立监事会,成员三人。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四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学校管理人员或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其中,学校管理人员代表由学校管理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学校董事会成员、学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学校财务;(二)对学校董事会成员、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学校董事会成员、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其予

9、以纠正;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四章 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按照办学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层次和类型,制订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开设相应课程,组织招收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第二十八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经办学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第二十九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提供教育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第三十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聘任教师,并制订相应的教师管理、考核的制度。

10、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一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学校董事会执行董事长担任。第三十二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无 锡市 XXXX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3 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

11、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 3 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资产和财务管理第三十四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设立的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总额:由无锡市 XXXX 公司出资 XXX 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为 100%(实物及其他折价额,不得超过注册出资最低额的 40%)。第三十五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设立注册资金:XXX 万元。第三十六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举办者出资投入资金;接受政府资助;在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教学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

12、七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教育费用。第三十八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办学资金专项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办学盈余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三十九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依法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 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四十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依法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教育机构存续期间,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由教育机构依法实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转让或用于校外投资。第四十一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

13、规定的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立专门帐户,设置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学校保证会计、出纳分工负责,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情况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四十二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第四十三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自觉接受办学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和督导。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第四十四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报

14、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八章 变更与终止第四十五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等办学项目,由董事会通过后报审批机关批准。如进行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六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通过后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核准。第四十七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在下列情况下自愿终止办学,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 15 日内,由学校报审批机关批准。按照国家的规定由审批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财务、财产清算和结算,清偿债务,处理一切善后事宜。清算期

15、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教育机构自完成清算之日起 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发生分立、合并的;(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自愿解散的。第四十八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四十九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经办学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后,即为终止。终止的教育机构向审批机关交回办学许可证,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学校印章。第五十条 无锡市 XXXX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办学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以出资额为限返还出资人,剩余部分转入无锡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 200X 年 XX 月 XX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董事会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咨询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