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价标准

上传人:ji****72 文档编号:35823770 上传时间:2018-03-2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货物运价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货物运价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货物运价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货物运价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货物运价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货物运价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货物运价标准(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汽车运价规则 http:/ 计价标准第五条 计费重量一、计量单位(一)整批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二)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三)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二、重量确定(一)一般货物:无论整批、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整批货物吨以下计至 100 千克,尾数不足 100 千克的,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起码计费重量为 1 千克。重量在 1 千克以上,尾数不足 1 千克的, 四舍五入。(二)轻泡货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 333 千克的货物。装运整批轻泡货物的高度、长度、宽度,以不超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为限度,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重量。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

2、每 立方米折合 333 千克计算重量。(三)包车运输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四)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货物,由 承托运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五)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重量换算标准计算重量。第六条 计费里程一、里程单位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千米为单位,尾数不足 1 千米的,进整为 1 千米。二、里程确定汽车运价规则 http:/ 管部门核定、颁发的营运里程图执行。营运里程图未核定的里程由承、 托双方共同测定或经协商按车辆实际运行里程计算。(二)出入境汽车货物运输的境内计费里程以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

3、境外里程按毗邻国(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未核 定里程的,由承、托双方协商或按车辆实际运行里程计算。(三)货物运输的计费里程:按装货地点至卸货地点的实际载货的营运里程 计算。(四)因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中断,车辆需绕道行驶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五)城市市区里程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当地 交通主管部门未确定的,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第七条 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起码计费时间为 4 小时;使用时间超 过 4 小时,按实际包用时间计算。整日包车,每日按 8 小时计算;使用时间超过 8 小时,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时间尾数不足

4、半小时舍去,达到半小时进整为 1 小时。第八条 运价单位一、整批运输:元/吨千米。二、零担运输:元/千克千米。三、集装箱运输:元/箱千米。四、包车运输:元/吨位小时。五、出入境运输,涉及其他货币时,在无法按统一汇率折算的情况下,可 使用其他自由货币为运价单位。第二节 计价类别第九条 车辆类别载货汽车按其用途不同,划分为普通货车、特种货车两种。特种货车包括 罐车、冷藏车及其他具有特殊构造和专门用途的专用车。第十条 货物类别汽车运价规则 http:/ 一);特种货物分为长大笨重货物、大型物件、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物 五类(详见附表二)。第十一条 集装箱类别集装箱按箱型分为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

5、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三类, 其中国内标准集装箱又分为 1 吨箱、6 吨箱、10 吨箱三种,国际标准集装箱分 为 20 英尺箱、40 英尺箱两种。集装箱按货物种类分普通货物集装箱和特种货物集装箱。第十二条 公路类别公路按公路等级分等级公路和非等级公路。第十三条 区域类别汽车运输区域分为国内和出入境两种。第十四条 营运类别根据道路货物运输的营运形式分为道路货物整批运输、零担运输和集装箱 运输。第三节 货物运价价目第十五条 基本运价一、整批货物基本运价:指一等整批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吨千 米运价。二、零担货物基本运价:指零担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千克千米 运价。三、集装箱基本运价:

6、指各类标准集装箱重箱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箱千 米运价。第十六条 吨(箱)次费一、吨次费对整批货物运输在计算运费的同时,按货物重量加收吨次费。二、箱次费汽车运价规则 http:/ 别确定。第十七条 普通货物运价普通货物实行分等计价,以一等货物为基础,二等货物加成 15%,三等货 物加成 30%。第十八条 特种货物运价一、长大笨重货物运价(一)一级长大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 40%60%。(二)二级长大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 60%80%。二、危险货物运价(一)一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 60%80%。(二)二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

7、运价的基础上加成 40%60%。三、贵重、鲜活货物运价贵重、鲜活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 40%60%。第十九条 特种车辆运价按车辆的不同用途,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特种车辆运价和特种货物运价两个价目不准同时加成使用。第二十条 非等级公路货运运价非等级公路货物运价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 10%20%。第二十一条 快速货运运价快速货物运价按计价类别在相应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第二十二条 集装箱运价一、标准集装箱运价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的箱型的基本运价执行,标准集装箱空 箱运价在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汽车运价规则 http:/ 加成计

8、算,非标准集装箱空箱运价在非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三、特种箱运价特种箱运价在箱型基本运价的基础上按装载不同特种货物的加成幅度加成 计算。第二十三条 出入境汽车货物运价出入境汽车货物运价,按双边或多边出入境汽车运输协定,由两国或多国 政府主管机关协商确定。第四节 货物运输其他收费第二十四条 调车费一、应托运人要求,车辆调往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调离驻地临时外出 驻点参加营运,调车往返空驶者,可按全程往返空驶里程、车辆标记吨位和调 出省基本运价的 50%计收调车费。在调车过程中,由托运人组织货物的运输收 入,应在调车费内扣除。二、经承托双方共同协商,可以核减或核免调车费。三、经铁路、

9、水路调车,按汽车在装卸船、装卸火车前后行驶里程计收调 车费;在火车、在船期间包括车辆装卸及待装待卸时,每天按 8 小时、车辆标记 吨位和调出省计时包车运价的 40%计收调车延滞费。第二十五条 延滞费一、发生下列情况,应按计时运价的 40%核收延滞费。(一)因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引起的超过装卸时间定额、装卸落空、等装待 卸、途中停滞、等待检疫的时间;(二)应托运人要求运输特种或专项货物需要对车辆设备改装、拆卸和清理 延误的时间;因托运人或收货人造成不能及时装箱、卸箱、掏箱、拆箱、冷藏箱 预冷等业务,使车辆在现场或途中停滞的时间。延误时间从等待或停滞时间开始计算,不足 1 小时者,免收延滞费;超过

10、1 小时及以上,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收,不足半小时进整为半小时。车辆改装、 拆卸和清理延误的时间,从车辆进厂(场)起计算,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算, 不足半小时进整为半小时。汽车运价规则 http:/ 时间除外),计收延滞费。延滞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不足 1 小时进整为 1 小时。 延滞费按计时包车运价的 60%80%核收。三、执行合同运输时,因承运人责任引起货物运输期限延误,应根据合同 规定,按延滞费标准,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六条 装货(箱)落空损失费应托运人要求,车辆开至约定地点装货(箱)落空造成的往返空驶里程,按 其运价的 50%计收装货(箱)落空损失费。第二十七条 道路阻塞停

11、运费汽车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道路阻滞,无法 完成全程运输,需要就近卸存、接运时,卸存、接运费用由托运人负担。已完 运程收取运费;未完运程不收运费;托运人要求回运,回程运费减半;应托运人要 求绕道行驶或改变到达地点时,运费按实际行驶里程核收。第二十八条 车辆处置费应托运人要求,运输特种货物、非标准箱等需对车辆改装、拆卸和清理所 发生的工料费用,均由托运人负担。第二十九条 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等发生的收费,均由托运人负担。 其费用由承运人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代收代付。第三十条 运输变更手续费托运人要求取消或变更货物托运手续,应核收变更手续费。因

12、变更运输, 承运人已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托运人负担。第五节 货物运费计算第三十一条 整批货物运费计算一、整批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二、整批货物运费计算公式:整批货物运费=吨次费计费重量+整批货物运价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货 物运输其他费用第三十二条 零担货物运费计算汽车运价规则 http:/ 集装箱运费计算一、集装箱运价按计价类别和货物运价费目计算。二、集装箱运费计算公式:重(空)集装箱运费=重(空)箱运价计费箱数计费里程+箱次费计费箱 数+货物运输其他费用第三十四条 计时包车运费计算一、包车运价按照包用车辆的不同类别分别制定。二、包车运费的计算公式:包车运费=包车运价包用车辆吨位计费时间+货物运输其他费用。第三十五条 运费单位运费以元为单位。运费尾数不足一元时,四舍五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