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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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风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台风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一、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 : 24 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 , 平均风力可达 6 级以上,或阵风 7 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 , 平均风力为 6 7 级,或阵风 7 8 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 、做好防风准备; 2 、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低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 3 、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 妥善安置易受热带低压影响的室外物品。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 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 ,

2、 平均风力可达 8 级以上,或阵风 9 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 平均风力为 8 9 级,或阵风 9 10 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 、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2 、关紧门窗,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 3 、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4 、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 12 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 , 平均风力可达 10 级以上,或阵风 11 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 , 平均风力为 10 1

3、1 级,或阵风 11 12 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 、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停课; 2 、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3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 、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 5 、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 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 12 级以上,或者已达 12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 、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 2 、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

4、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 、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风力等级表风力等级表海海 面面 大大 概概波波 高高(m)风风 力力 等等 级级 名称名称 一般一般 最高最高 海面和渔船征象海面和渔船征象 陆上地物征象陆上地物征象 0 静风 海面平静 静、烟直上 1 软风 0.1 0.1 微波如鱼鳞状,没有浪花 一般渔船正好能使舵 烟能表示风向, 树叶略有摇动 2 轻风 0.2 0.3 小波,波长尚短,但波形 显著,波峰光亮但不破裂 渔船张帆时,可随风移行 每时 12 海里 人面感觉有风, 树叶有微响,

5、旗 子开始飘动。高 的草开始摇动 3 微风 0.6 1.0 小波加大,波峰开始破 裂;浪沫光亮,有时有 散见的白浪花。渔船开 始簸动,张帆随风移行 每小时 34 海里 树叶及小枝摇动 不息,旗子展开 高的草摇动不息 4 和风 1.0 1.5 小浪,波长变长;白浪成 群出现。渔船满帆时,可 使船身倾于一侧 能吹起地面灰尘 和纸张,树枝动 摇。高的草波浪 起伏 5 清劲风 2.0 2.5 中浪,具有较显著的长波 形状;许多白浪形成(偶 有飞沫) 。渔船需缩帆一部 分 有叶的小树摇摆, 内陆的水面有小 波。高的草波浪 起伏明显 6 强风 3.0 4.0 轻度大浪开始形成;到处 都有更大的白沫峰(有时

6、 有些飞沫) 。渔船缩帆大部 分,并注意风险 大树枝摇动,电 线呼呼有声,撑 伞困难。高的草 不时倾伏于地 7 疾风 4.0 5.5 轻度大浪,碎浪而成白沫 沿风向呈条状。渔船不再 出港,在海者下锚 全树摇动,大树 枝弯下来,迎风 步行感觉不便 8 大风 5.5 7.5 有中度大浪,波长较长, 波峰边缘开始破碎成飞沫 片;白沫沿风向呈明显的 条带。所有近海渔船都要 靠港,停留不出 可折毁小树枝, 人迎风前行感觉 阻力甚大 9 烈风 7.0 10.0 狂浪,沿风向白沫呈浓密 的条带状,波峰开始翻滚, 飞沫可影响能见度。机帆 船航行困难 草房遭受破坏, 屋瓦被掀起,大 树枝可折断 10 狂风 9.

7、0 12.5 狂涛,波峰长而翻卷;白 沫成片出现,沿风向呈现 白色浓密条带;整个海面 呈白色;海面颠簸加大有 震动感,能见度受影响, 机帆船航行颇危险 大树可被吹倒, 一般建筑物遭破 坏 11 暴风 11.5 16.0 异常狂涛(中小船只可一 时隐没在浪后) ;海面完全 被沿风向吹出的白沫片所 掩盖;波浪到处破成泡沫; 能见度受影响,机帆船遇 之极危险 大树可被吹倒, 一般建筑物遭严 重破坏 12 飓风 14.0 空中充满了白色的浪花和 飞沫;海面完全变白,能 见度严重地受到影响 陆上少见,其摧 毁力极大 13 14 15 16 17 18 蒲福风力表蒲福风力表 上面的风力等级表录自地面气象观

8、测规范 ,它又叫蒲福蒲福风力表。两百多年以前,风的大小仍没有测量的仪器,也没有统一规定,各国都按自己的方法来表示。当时英国人蒲福(17741857) ,仔细观察了在大小不同的风里,陆地和海洋上各种物体的情况后,于 1805 年正式把风划成了 13 个等级(表中 012 级) 。后来,经过研究和补充,并且增添了每级风力的风速;之后又补充了 1318 级。这就是现在业务应用中预报风力的“行话” 。不过 12 级以上的风都称为 12 级。有些地方还把风力等级的内容编成了歌谣,以便记忆: 零级无风炊烟上;一级软风烟稍斜;二级轻风树叶响;三级微风树枝晃;四级和风灰尘起;五级清风水起波;六级强风大树摇;七

9、级疾风步难行;八级大风树枝折;九级烈风烟囱毁;十级狂风树根拔;十一级暴风陆罕见;十二级飓风浪滔天。另外,风速(米/秒)与风力的对应关系也好记,其口诀是“从一直到九,乘 2 各级有”。意思是:从一级到九级风,各级分别乘 2,就大致可得出该风的最大速度。譬如一级风的最大速度是每秒 2 米,2 级风是每秒 4 米,3 级风是每秒 6 米依此类推。各级风之间还有过渡数字,比如一级风是每秒 1-2 米,2 级风是每秒 2-4 米,3 级风是每秒 4-6 米,诸此类推。 为同国际接轨,国家气象局对原有的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在原来的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四个等级的基础上新增了两个等

10、级,最高等级的热带气旋不再笼统地称为“台风” ,而是在“台风”之上又新添了更高等级的“强台风”和“超强台风” 。新标准具体如下:热带低压:风速米秒到米秒,中心附近最大风力级;热带风暴:风速米秒到米秒,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到级;强热带风暴:风速米秒到米秒,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到级;台风:风速米秒到米秒,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到级;强台风:风速米秒到米秒,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到级;超强台风:风速大于或等于米秒,风力级或以上。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气象法规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220 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 220 号 杭州市突发气

11、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已经 2005 年 7 月 6 日市人民政府第7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00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市 长 二 五年七月十三日 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号,是指市、县(市 )、萧山区、余杭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 )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

12、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 预警信号的名称、图标、含义及其相关防御指南,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县 (市 )、萧山区、余杭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农业、林水、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信息、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 各气象台 (站 )负责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预警信号的统一发布工作。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 第六条 气象台 (站 )监测、预测有突发气象灾害发生时,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台(站 )、视频、声讯、互联网等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

13、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 广播、电视台(站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播发预警信号。 其他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播发预警信号的,应当与气象台(站 )签订传播协议,按照本办法和传播协议的规定播发预警信号。 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播发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气象台(站 )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不得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预警信号。 第八条 广播、电视台(站 )在节目播出时段内收到气象台(站 )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在15分钟内对外播发;广播、电视台(站 )在节目播出时段外收到气象台(站 )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

14、对外播发。 其他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在收到气象台(站 )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在15 分钟内对外播发。 第九条 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播发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规定的预警信号名称、图标,正确说明其含义及相关防御指南,同时说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 )名称和发布时间。 第十条 广播、电视台(站 )播发预警信号的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1 次 ,并应当随预警信号级别的提高相应提高播发频率,其中对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的红色预警信号,其播发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4 次。 第十一条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加强预警信号及其含义、相关防御指南的宣

15、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突发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 市、区、县(市 )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警水平和防御能力。农业、林水、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医院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实际 ,参照预警信号防御指南,制订并实施突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避免或者减少突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三条 气象台 (站 )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的 ,由其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0 元以上30000元 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 30000 元以上50000 元以下的罚款。 广播、电视台(站 )以外的其他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未与气象台 (站 )签订传播协议播发预警信号的,视为擅自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转播、转载其他来源预警信号的 ,由其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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