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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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山东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科学配置资源,推进开放共享,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 山东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仪器设备开放应用是指各单位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在确保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教学科研试验任务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面向校内外提供的开放服务。 第三条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的原则是:合理配置,专管共用,资源共享,有偿使用。 第四条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管理和核算。 独立建制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

2、程研究中心、研究所等经批准可单独管理核算。 第二章 购置论证管理 第五条 根据仪器设备考核评价结果,健全和完善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制度。 2 第六条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采购建设项目及采购预算实行分级采购论证制度,其中: 建设项目及设备单价 10 万元以下设备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负责论证; 建设项目中含有单价 10 万至 40 万元的由采购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论证; 建设项目中含有单价 40 万元以上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论证。 第七条 依照合理配置的原则,对利用率不高且重复购置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予批准购买。 第三章 开放管理 第八条 凡我校单台价值在 10 万元以

3、上、通用性强、服务面宽且设备状态良好的仪器设备,原则上都应开放共享。 第九条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依照学校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由所属单位提报,经资产管理处审定加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第十条 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采取集中开放共享平台和分散管理查询开放平台,并逐步实现集中开放共享。 集中开放共享平台。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信3 息系统平台,发布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通过培训注册、预约测试、收费、下载测试数据、统计考核评价的管理形式,实现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 分散管理查询开放平台。将分散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建立网上开放共享使用信息查询平台,公布相关开放信息,供查询和预约使

4、用,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使用考核体系。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实行有偿服务、合理定价、统一收费、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依照材料费、水电消耗费、房屋占用、人工服务费、仪器设备维修费、折旧费等综合因素确定。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校内按成本价核定收取。校外使用按校内价格的两倍收取,定价标准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凡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教学,全校都应免费使用。不在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教学,由仪器所在学院决定是否收费。 第十五条 依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取的费用,由财务处设专户进行管理。本着促进开放和鼓励开放的原则,仪器设备开放收入的

5、70%纳入设备管理单位的综合预算,由仪器设备所在单位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水、电、气、房屋占用、耗材、日常维护、维修及相关费和4 发生的操作人员超工作量费用(其中:超工作量费用的支出不得超过单位留存部分的 40%) 。收入的 30%上交学校,用于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奖励。 第四章 考核评价 第十六条 学校定期对共享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年度效益综合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机时利用、完好程度、使用者评价、安全与环境等。考核评价结果向全校公布,作为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的依据,并作为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学校对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和机组予以奖励。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

6、十七条 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专家组成。具体职责任务是: (一)负责审议共享平台建设计划及仪器设备开放目录; (二)负责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价值 40 万以上)购置论证 工作; (三)负责优化和调控大型仪器设备的配置; (四)负责仪器设备开放考核评价工作。 5 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家组,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采购论证、配置、考核评价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原山农大办字(2014)53 号山东农业大学关于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意见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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