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5726060 上传时间:2018-03-19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1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计算机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意见(杭电办2007287)(下简称校两级管理方案)精神,本着确保教学工作、鼓励科学研究、促进团队建设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制定本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本办法经学院二级教代会通过后,从 2008 年开始执行。一一. . 总体说明总体说明1.全院非校聘岗位教职员工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员及教辅人员岗位两类,均按 49 级进行聘任。教学科研岗位分基本绩效工资和超工作量绩效工资两部分,职员岗位分基本绩效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两部分。2.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基本绩效

2、工资和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总额分别占学校下拨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的 75%与 25%左右,教学科研岗位 1 个标准课时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控制在 4060 元。3.职员按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平均绩效工资不超过 90%切块,并按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绩效工资同等比例的基本绩效工资分配后,职员最高基本绩效工资不超过教师 4A 级基本绩效工资来控制。4.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室管理工作量按校两级管理方案计算。5.本校非本院职员为本学院兼课,课酬按校两级管理方案与校专题会议纪要(2008 年 21 号) 执行。6.本学院职员承担课程教学,课酬参照校两级管理方案与校专题会议纪要(2008 年 21

3、 号) 执行。7.校聘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校两级管理方案及学校核定的工作量计发。8.累计两次未达到最低级岗位聘任条件者,作不聘处理,转校人才交流中心。9.兼任管理及其它工作津贴发放按附录一执行。10.教学评比考核方法见附录二。11.学院绩效工资发放栏目及各类补贴、福利栏目见附录三。12.学院职员(行政管理、思政教师)岗位考核办法见附录四。13.学院计划外创收经费分配办法见附录五。14.学院成立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校聘岗位的年度与聘期的考核工作,负责实施学院的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评议审定学院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及岗位等级,并进行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分工会正副主席

4、和教代会组长联席会议成员组成。15.学院成立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监督与审计小组,负责对学院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岗位等级及绩效工资分配情况进行审计,成员由学院教代会组长联席会议指派。当年学校下拨到学院的绩效工资总额与学院具体分配情况,向全院教职员工公布。16.本分配办法中未有涉及情况或特殊情况,由学院教代会组长联席会议根据校两级管理方案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本办法由学院岗位聘任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二. 教学科研岗位聘任考核办法教学科研岗位聘任考核办法1、岗位聘任总体说明1)岗位聘任的必要条件按校两级管理方案执行。院聘岗位分四九级,四八级岗位又分 A 档、B 档。2)基本绩效工资

5、按岗贴系数发放,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考核工作量及岗贴系数、单位业绩点系数为:级别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年考核工作量4.03.83.63.43.23.0A 档4.03.42.82.32.0岗贴系数B 档3.73.12.62.21.91.7A 档1.000 0.895 0.778 0.676 0.625 单位业绩点系数B 档0.925 0.816 0.722 0.647 0.594 0.567 其中:单位业绩点系数为=岗贴系数/年考核工作量3)基教部人员,或教学业绩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均为 A 者,或教学业绩考核 B 级(含 B 级)以上且年龄 45 周岁(含 45 周岁)以上者,近三年年均或当年最低

6、科研业绩点按相应级别额度的 25%执行。4)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三年年均或当年最低科研业绩点上需另增加 1.0 点,不考核最低教学业绩点。5)以下聘岗条件中称号、立项均为当年有效;A 档聘岗条件(1)的奖项为近两年有效;建设项目按建设期要求,最多不超过三年;人文社科类研究经费按相应额度的 20%要求;科研经费均为实到经费;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工作的分配名单由项目负责人指定。2、四级岗位聘岗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出站博士后,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国家级项目主持者,或获奖项目主持者。年最低教学业绩点需达到0.8 点;近三年年均或当年最低科研业绩点需达到 0.8 点。具备下列条

7、件之一者,定四级 A 档:(1)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 5) ;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 3) ;或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 2) 。(2)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级教学名师、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排名前 5) ;或国家级研究项目负责人;省级重大研究项目或省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4)立项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或立项省精品课程负责人。(5)主持单项 40 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或近三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100万元以上;或当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40 万元以上。(6)主要参与国家级建设项目(含重点实验室

8、、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学科、教学团队、特色专业、教学实验区)建设期间工作(前 1 名额) 。(7)发表Nature或Science文章;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 篇以上。(8)全国学科竞赛(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嵌入式设计、ACM 亚太赛区)一等奖或挑战杯三等奖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或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省属高校综合排名第一的教练组负责人。(9)省以上优秀硕士论文执行指导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四级 B 档:(1)正高。(2)副高,教学评比名列学院前 12%。(3)副高,近三年完成 8.4 个科研业绩点。3、五级岗位聘岗条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或

9、省部级重点项目主持者。年最低教学业绩点需达到 1.0 点;近三年年均或当年最低科研业绩点需达到 0.4 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五级 A 档:(1)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 5) ,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 3) ,或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 2) 。(2)副高,入选浙江省“新世纪 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校级教学名师、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排名前 5) ;或国家级研究项目(排名前 2) ;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重点以上研究项目(排名前 2) ;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改项目的负

10、责人。(4)主要参与立项国家精品课程(排名前 2) ;主要参与立项省级精品课程(排名前 2) 。(5)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单项 40 万元以上的横向研究项目(排名前 2) ;或近三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50 万元以上;或当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20 万元以上。(6)主要参与国家级建设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学科、教学团队、特色专业、教学实验区)建设期间工作(前 2 名额) ;或主要参与省级建设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建设期间工作(前 1 名额) 。(7)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2 篇以上。(8)全国学科竞赛(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嵌

11、入式设计、ACM 亚太赛区)一等奖或挑战杯三等奖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或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省属高校综合排名第一的教练组负责人。(9)省以上优秀硕士论文执行指导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五级 B 档:(1)副高,45 周岁及以上。(2)副高,教学评比名列学院前 25%;或近三年完成 6.3 个科研业绩点。(3)中级,教学评比名列学院前 12%;或近三年完成 7.1 个科研业绩点。4、六级岗位聘岗条件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年最低教学业绩点需达到1.0 点;近三年年均或当年最低科研业绩点需达到 0.2 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六级 A 档:(1)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 1

12、0) ;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 5) ;或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 3)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研究项目(排名前 3)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 3)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项目或省教改项目(排名前 2) 。(3)主要参与立项国家精品课程(排名前 3) ;或主要参与立项省精品课程(排名前 3) 。(4)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单项 40 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 3) ;或近三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20 万元以上;或当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10 万元以上。(5)主要参与省级建设项目(含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

13、学科、特色专业)建设期间工作(前 2 名额)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 篇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六级 B 档:(1)副高。(2)中级,教学评比名列学院前 25%;或近三年完成 4.6 个科研业绩点。(3)初级,教学评比名列学院前 12%;或近三年完成 5.5 个科研业绩点。5、七级岗位聘岗条件一般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学位。年最低教学业绩点需达到0.5 点,近三年年均或当年最低科研业绩点需达到 0.2 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七级 A 档:(1)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 10) ;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 5) ;或省(部)级三等奖

14、(排名前 3)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排名前 5) ;或国家级研究项目(排名前 3) ;或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或省教改项目(排名前 3) 。(3)主要参与立项国家精品课程(排名前 3) ;或立项省精品课程(排名前3) 。(4)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单项 40 万元以上的横向研究项目(排名前 3) ;或近三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10 万元以上;或当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5 万元以上。(5)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 篇以上。(6)全国学科竞赛(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嵌入式设计、ACM 亚太赛区)一等奖或挑战杯三等奖以上的第

15、一指导教师;或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省属高校综合排名第一的教练组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七级 B 档:(1)中级,45 周岁及以上。(2)中级,教学评比名列学院前 50%;或近三年完成 2.1 个科研业绩点。(3)初级,教学评比名列学院前 30%;或近三年完成 3.8 个科研业绩点。6、八级岗位聘岗条件一般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最低教学业绩点需达到 0.5 点,近三年年均或当年最低科研业绩点需达到 0.2 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八级 A 档:(1)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2)参与省(部)级重点以上研究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改项目。(3)参与立项国家

16、或省精品课程。(4)参与单项 40 万元以上的横向研究项目;或近三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5万元以上;或当年到校总研究经费 3 万元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定八级 B 档:(1)中级。(2)初级,教学评比名列学院前 50%;或近三年完成 1.3 个科研业绩点。7、九级岗位聘岗条件一般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考核工作量为 3.0 业绩点。三三. . 职员及教辅人员岗位聘任考核办法职员及教辅人员岗位聘任考核办法1、基本方法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指标驱动,目标考核。2、岗位聘任条件职员岗位按校两级管理方案中附件 3-4-2 有关职员岗位分级和绩效工资系数表中四九级执行。教辅人员岗位按校两级管理方案中附件 3-4-3 有关教辅岗位分级和绩效工资系数表中四九级执行。3、职员基本绩效工资与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1) 职员和教辅人员基本绩效工资与考核绩效工资额度比例按照教师科研岗位同等比例执行。2) 职员基本绩效工资按校两级管理方案中附件 3-4-2 的岗贴系数发放。3) 教辅人员基本绩效工资按校两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教育/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