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模拟试卷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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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试卷模拟试卷 答案答案一、选择(一、选择(15 题,每题题,每题 2 分,共分,共 30 分)分)1、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应( ) 。A. 罚款 B. 追究法律责任 C. 吊销资质证书 D. 追究刑事责任【 C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 ) 。A. 各类建设单位 B. 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C.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D.各城市土地所有者【 C 】3、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 )修改。A. 可以局部 B. 可以根据领导意见 C.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 D. 不得【 C 】

2、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 1 B. 3 C. 5 D. 7【 B 】5、投标文件中出项工程量清单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时,应( ) 。A. 属细微偏差,修正报价 B. 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后确定 C. 属细微偏差,但报价不得修正 D. 属重大偏差,废标【 D 】6、 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时间是( ) 。A. 2008 年 6 月 1 日 B. 2009 年 6 月 1 日 C. 2008 年 7 月 1 日 D. 2008 年 10 月 1 日【 A 】7、 ( )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其文件是制定建设规划、组织工程施工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A. 施工可

3、行性研究 B. 设计 C. 项目前期准备 D. 可研报告【 B 】8、建设项目( )是工程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A. 投资后评价 B. 审查 C. 审核 D. 投产评估【 A 】9、建设活动过程的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如下:确立用地红线边界;复验灰线;( ) ;竣工规划验收。A. 施工检查 B. 抽查 C. 检验 D. 评估【 A 】10、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 )年。A. 1 B. 3 C. 5 D. 7【 C 】11、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 )三个序列。A. 劳务承包 B.

4、 技术承包 C. 劳务分包 D. 劳务转包【 C 】12、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只要在保修期内,无论是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还是因为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都应由( )负责维修。A.设计单位 B. 建设单位 C. 施工单位 D. 使用单位【 C 】13、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以下的罚款。A.3% B. 4% C. 5% D. 6%【B 】14、 ( )是指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A.特别重大事故 B. 重大事故 C

5、. 较大事故 D. 一般事故【 B 】15、 ( )是在诉讼和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定顺序、方式和步骤。A.诉讼程序 B. 民事程序 C. 调解程序 D. 法定程序【 A 】二、判断(每题二、判断(每题 2 分,共分,共 10 分)分)1、我国的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归全民和劳动集体所有。 ( )【 】2、强制性标准是指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他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 ( )【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 )【 】4、按使用范围划分,工程建设

6、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 )【 】5、ISO 是国家标准化组织的英文名称的缩写。 ( )【 】三、简答(每题三、简答(每题 8 分,共分,共 40 分)分)1、招标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答:(1)成立招标组织,由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2)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如果有) ;(3)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4)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5)发售招标文件;(6)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2、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哪些?答:(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

7、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3、我国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是什么?答:(1)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4、 行政诉讼包括哪几个要件。答:(1)原告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被告是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8、(3)原告起诉的原因是其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4)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5)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答:(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能转让。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3)共有的房地产,未经过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4)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转让的情形。四、案例分析(四、案例分析(20 分)分)【背景材

9、料背景材料】武汉外滩花园项目位于汉阳长江江滩,距长江大桥 200 米,整个小区可容纳业主 451户。利用江滩长达 1000 米,均宽 70 米,共计占地 80 亩(其中 20 亩属代征地,因埋有过江电缆而不能使用),整个投资约 1.6 亿元。施工分为两期进行,一期工程 1996 年动工1998 年竣工,包括两栋公寓楼,11 栋 14 套别墅、1 栋办公楼,共计 2 万多平方米。二期工程 2000 年动工 2001 年初竣工,主要是 5 栋公寓楼,建筑面积约 5 万多平方米。武汉外滩花园 1995 年被批准,1997 年建一期工程,2000 年又建起了第二期工程。外滩花园项目五证齐全,并签订有防

10、汛责任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 年才开始施行,【事件经过事件经过】武汉鸿亚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外滩花园项目,耗资 1.6 亿元建造的“外滩花园”曾以“我把长江送给你”的广告口号响彻武汉三镇。外滩花园从 1994 年开发,开发商五证俱备。1995 年 8 月 16 日武汉市规委会讨论该项目,会议纪要内容:1 长江城市花园项目是武汉市规划“两桥”开发的武汉“上海外滩”和“浦东陆家嘴”的启动项目,省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支持把启动项目建成示范项目。2 长江城市花园是利用江滩的开发项目,规划方案在充分考虑并确保城市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基本达到了要求,可以加快工程实施进度。3“两

11、桥”开发已列入武汉市“九五”计划重点,为促进带动招商引资,加快开发步伐,长江城市花园作为试点,在“土地使用证”发放上应给予支持。具体办法由市防汛办把防洪审批意见送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呈报市政府审批后发土地使用证。会议参加单位有:湖北省计委、省水利厅、武汉市政府、市规划局、市防汛办等单位的有关领导。(注长江城市花园项目就是外滩花园项目,一个是申报项目用名,一个是销售用名)外滩花园在审批立项后,开发商曾与武汉市有关部门签订过防汛责任状,除确保大堤和汛期安全外,还要一次性缴纳防汛费。一位曾参与外滩花园项目的人士说,当时上交的这笔费用有“几百万”。项目建成后销售,外滩花园一期工程的 130 多户已全部入

12、住,二期的 300 余户已售出约 90,其中 30已入住一空,住户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2001 年,有人大代表提出这个项目违反国家防洪法,必须拆除。2001 年 11 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该项目违法情况后,市政府成立工作小组,开始办理拆除该项目。炸楼代价:汉阳区政府下发“外滩花园”购房户搬迁安置实施意见,此次易地安置对购房户的补偿按“等值原则”进行,由政府在城开集团和市统建办等国有开发企业的住宅项目中提供等值的住房,而不进行现金补偿;房屋的装修补偿,则由专业人员评估后进行现金补偿。根据估算,仅等价房屋补偿和装修补偿费用,至少也在 1 亿元以上。这部分钱由“市政府、市规划局和市防汛办

13、共同分担这 1 亿多元损失”。同时加上拆除和江滩治理等方面的费用,业内人士的保守估计说,炸掉外滩花园的直接损失至少是 3 亿元。2002 年 1 月 26 日凌晨零点 30 分,位于武汉长江河道内的“外滩花园”1 号楼依法拆除起爆。随着一声沉闷的炮响,整个建筑物轰然坍塌,整个过程持续了约 3 秒钟。全部 7 万平方米的建筑在 2002 年 4 月 15 日春汛前拆除殆尽。【问题问题】:(1)该项目是否是违法项目? (2)该项目造成损失达 3 个亿,应该由谁来承担?(3) 该项目是否一定要拆除?(4)政府在该项目中是否存在过失?参考答案:(1)该项目是违法建筑,从该项目开始来看,当年有湖北省河道

14、管理实施办法的一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扩占”时,可以占用江滩。因此湖北省水利部门批准在长江河道内兴建外滩花园,那么从立法意图上讲,住宅不应属于“特殊用途”,特殊用途建筑可能是码头、泵站或其附属性建筑,如果住宅属于特殊用途,那“特殊用途”还有什么意义?因此在当年也是违反该规定的,是应该得不到规划许可的。同时,除土地证外,外滩花园二期工程的各种许可批文都是在 2000 年办理的。而在 1998 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洪法中已有明文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肯定是不允许开发建设商品房的。所以二期项目绝对是违法建筑。(2)从案例进程看,该项目造成损失的原因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审批该项目的时候,没有全面考虑该项目的特殊位置,没有遵守当时已经有的相关规定,造成错误的规划审批。因此在损失方面,应先由政府承担负责善后处理,再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3)该项目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在禁止建设地区进行建设,属于严重违规项目,因此必须拆除,不可靠罚款或者交纳一定的费用变“违法项目”成为“补办项目”。(4)政府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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