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TC 90008 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用限用危险物质(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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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汽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企业技术标准 上汽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企业技术标准 Enterprise Technical Standard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 SMTCSMTCSMTC 900082010(V4)代替 SMTC 90008-2009(V3)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用/限用危险物质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用/限用危险物质 Automotive Prohibited/Restricted Hazardous Substances for Parts and Materials 2010-11-03 发布/Issue 2010-11-04 实施/Imple

2、mentation上汽股份技术中心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上汽股份技术中心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 发 布 IssueIssueSMTC 900082010(V4) I 前 言 为发展环境友好汽车产品,控制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的禁用/限用危险物质,以减少汽车产品从生产到报废回收各个阶段对环境的污染及对人身健康的危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 SMTC 90008-2009(V3) 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用/限用危险物质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 SMTC 90008-2009(

3、V3) 。 本标准与 SMTC 90008-2009(V3)相比的主要变化是: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增加了 ISO 3613。 在“4 要求”一章中,删除了对于电子电器零件中焊料使用的特殊要求;增加了“若可能,应尽量避免在所有零件中使用含铅焊料” 。 在“4 要求”一章中,明确了零件 ESO 时必须提供通过 ISO/IEC17025 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 ELV 检测报告。 在“4 要求”一章中,明确了金属镀层六价铬的检测限值与检测方法。 修订了附录 A 与 附录 B。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材料分标委提出。 本标准由 SMTC 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4、 本标准由工程支持部规范管理科负责标准化审核和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质保部、工程质量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玉生、韩伟民、李娜、肖菁、何玉松。 本标准于 2008 年 08 月 04 日首次批准发布,2008 年 08 月 05 日实施。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MTC 90008-2008、SMTC 90008-2008.10、SMTC 90008-2009(V3) 。 SMTC 900082010(V4) 1 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用/限用危险物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用/限用危险物质的要求及控制方法,还规定了汽车用危险化学 物

5、质的注册、通报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乘用车公司(以下简称“SMC” )开发设计、制造的输入欧盟市场的M1类和 N1类车辆以及这些车辆上的全部零件和材料,也适用于欧盟地区售后服务所需的零件和材料。当欧盟 以外的地区相关法规要求和欧盟相类似时,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车辆及其零部件制造过程中所消耗的零件和材料 (如切削油, 清洁液, 遮挡胶带、 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

6、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 3613 锌、镉、铝-锌合金及锌-铝合金表面铬酸盐的转化镀层测试方法 IEC 62321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的六种物质(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浓 度的测定程序 2000/53/EC 报废车辆(简称ELV指令) 2002/95/EC 电子电器设备所含特定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简称RoHS指令) 1907/2006(EC)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简称REACH指令) 3 缩略语 ELV End-of life vehicles 报废车辆 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

7、n hazardou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电子电器 设备所含特定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REACH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化学品注册、评估、 授权和限制 IMDS International Material Data System 国际材料数据系统 SVHC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高度关注物质 GADSL Global Automotive Declarable Substance

8、List 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 4 要求 4.1 禁止在汽车零件和材料中使用危害人身健康和污染环境的危险物质,所有零件和材料应符合 2000/53/EC、2002/95/EC、1907/2006(EC)的要求。 4.2 危险物质的名称、编码和限值按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相关国际权威组织的规定。 4.3 在附录 A 中所列出的零件和材料可以在豁免期内使用。若可能,应尽量避免在所有零件中使用含 铅焊料。 4.4 有害重金属及有害阻燃剂禁止在零件制造过程中故意引入。 4.5 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及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作为杂质的附 加限

9、值要求见表 1。 SMTC 900082010(V4) 2 表1 有害物质 含量上限 (g/g) 铅(Pb) 1 000 汞 (Hg) 1 000 镉 (Cd) 100 六价铬 (Cr6+) 1 000 多溴联苯(PBB) 1 000 多溴二苯醚(PBDE) 1 000 注 1:故意引入有害物质不计入杂质中; 注 2:各种物质的检测方法应参照 IEC 62321,但金属镀层六价铬的检测应参照 ISO 3613,限值要求 0.1ug/cm2 ;4.6 根据 REACH 法规要求需要注册的物质,则必须由供应商或其上游供应商在提交零部件之前对此 物质进行预注册/注册,并提供相应预注册/注册号。 4.

10、7 零部件中含有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供应商须在提交零部件之前向 SMC 通报,并提交风险 评估报告。 4.8 危险物质的控制应按以下条款: 供应商应通过 IMDS 向 SMC 提供符合 GADSL 的零部件材料、物质表单;SMPV 则按车型对整车 零件和材料中的物质进行审查、控制和批准。 4.9 试验报告的有效性要求应按以下条款: 4.9.1 供应商提交零部件的 ESO 时, 必须提供通过 ISO/IEC17025 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 ELV 检测报 告,且递交的试验报告应该是原始文件, 4.9.2 如果试验报告的副本或复印件上盖有出具报告的实验室的正式印章并具有相关负责人签字,该

11、副本或复印件也可以认为同原始版本一样有效,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4.9.3 如果原材料供应商的试验报告盖有实验室正式印章并具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则该报告也被认为 有效。 4.10 本标准中的规定若与欧盟地区相关法规不一致,以本标准为准。 4.11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按欧盟地区相关法规的最新状态为准。 5 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注 适用本标准的零部件,应在其工程图样或其他技术文件中标注本标准。 6 禁用/限用危险物质管理程序 禁用/限用危险物质的管理程序见附录B。 7 标准及法规的跟踪 7.1 欧盟 ELV 指令、RoHS 指令、REACH 法规的最新状态适用于本标准。 7.2 本标准附录 A 中列出的

12、零件及材料中有害重金属豁免清单将根据相关法规适时修订;本标准中根 据 REACH 法规的要求同欧盟 REACH 法规同步更新, 包括高度关注物质清单的更新及限制物质清单的 更新。 供应商及相关部门应跟踪和关注本标准的修订信息及欧盟相关法规的最新状态, 并与材料研究部 门的有关人员讨论实施标准的具体措施,使产品符合标准及法规的要求。SMTC 900082010(V4) 3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零件及材料中有害重金属豁免清单 零件及材料中有害重金属豁免清单见表A.1。 表 A.1 零件及材料中有害重金属豁免清单 材料和零部件 豁免范围和终止日期 标记a 作为一种合金元素的铅 作为一种合金元素

13、的铅 1. 机械加工用钢和镀锌钢, 含铅量不超过 0.35的质量百分比 2.(a) 机械加工用铝材,铅含量不超过 2%质量百分比 2005 年 7 月 1 日之前上市车辆的备件 2.(b) 机械加工用铝材,铅含量不超过 1.5%质量百分比2008 年 7 月 1 日之前上市车辆的备件 2.(c) 机械加工用铝材, 含铅量不超过 0.4质量百分比 3. 铜合金,铅含量不超过 4%质量百分比 4.(a) 轴承壳体和轴瓦 2008 年 7 月 1 日之前上市车辆的备件 4.(b) 发动机、变速器和空调压缩机的轴承壳和轴瓦 2011 年 7 月 1 日以及之后作为 2011年 7 月 1 日之前上市车

14、辆的备件 零部件中的铅和铅化合物 零部件中的铅和铅化合物 5.蓄电池 6.减振器 7.(a) 制动软管、燃料软管、通风软管等用弹性体、底盘与发动机支承用弹性体/金属件的硫化剂和稳定剂 2005 年 7 月 1 日之前上市车辆的备件 7.(b) 制动软管、燃料软管、通风软管等用弹性体、底盘用件和发动机支承用弹性体/金属的硫化剂和稳定剂,含铅量不超过 0.5%质量百分比 2006 年 7 月 1 日之前上市车辆的备件 7.(c) 动力总成用弹性体黏合剂,含铅量不超过 0.5%质量的百分比 2009 年 7 月 1 日之前上市车辆的备件 8.(a) 电气和电子零部件中的电子线路板焊料中的铅和除电解质

15、铝电容器之外的零部件接线端表面涂装中的铅、零部件插脚和电子线路板中的铅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批准的车型和这些车型的备件 b 8.(b) 除了电子线路板中的焊料或在玻璃之外的电气应用焊料中的铅 2011 年 1 月 1 日之前批准的车型和这些车型的备件 b 8. (c) 电解质铝电容器接线柱表面涂装中的铅 2013 年 1 月 1 日之前批准的车型和这些车型的备件 b 8. (d) 在密集气流传感器玻璃中焊料中的铅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前批准的车型和这些车型的备件 b 8. (e) 在高融化温度型焊料(如含铅 85%重量或更多的铅基合金中的铅 c b 8. (f) 在连接器

16、系统顺应插脚中的铅 c b 8. (g) 在半导体模具和整体回路倒装法宝装中携带件之间的整体适用的电气连接焊料中的铅 c b SMTC 900082010(V4) 4 表 A.1 零件及材料中有害重金属豁免清单(续) 材料和零部件 豁免范围和终止日期 标记a 8. (h ) 在具有一个至少 1cm2 投影面积的芯片尺寸和额定电流密度至少1A/mm2的硅芯片面积的功率半导体散热器附属散热片上焊料中的铅 c b 8. (i) 除了夹层玻璃中焊料之外的电气玻璃应用焊料中的铅 2013 年 1 月 1 日之前批准的车型和这些车辆d)备件 b 8. (j) 夹层玻璃焊料中的铅 c b 9. 气门座 2003 年 7 月 1 日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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